金昌市第一中学转学、休学、复学申请条件

名称

联系方式

申请条件

转学

金昌市教育局

基教科0935-8216717

普通高中学生跨省、省内转学由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一下资料:转学申请、转出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和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证明材料。对于同意接收的,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里发出转学申请,上传材料。

休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休学:

(一)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病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三)因出国等其他原因,需要休学的。

学生因病休学,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和医药费票据。因其他原因休学,需提供有关材料证明。单次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和医药费票据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经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初三和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休学。

复学

休学期满,学生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凭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核办盖章、报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学。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康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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