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宋磊
    副市长
    宋磊,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 董丽杰
    副市长
    董丽杰,女,汉族,1973年6月出生,民进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金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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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盼 政之所行——金昌市高质量完成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

民生二字,落笔不过十画,却承载千钧期盼;实事一桩,践行不过朝夕,却温暖千家万户。2025年,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民生福祉放在首位,高位部署、统筹推进,从人民最期盼建设的项目入手,从群众最亟待解决的困难着手,全力推动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落地生根、高质量完成。

从养老金上涨的“真金白银”到医疗保障的“坚实后盾”,从老幼群体的“贴心呵护”到教育发展的“长远布局”,从燃气改造的“安全守护”到公租房的“安稳保障”,我市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件件温暖人心。这张沉甸甸的民生答卷,是市委、市政府心系群众,实干担当的生动写照,写满了政策的温度、落实的力度,更承载着群众的期待与幸福。


养老金连涨的安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二十元

金川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在金川区宝运里社区开展政策宣讲。


2025年,我市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列为年度十件民生实事,继2024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涨10元后,每人每月再提高20元,筑牢城乡居民养老底线。

同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四级联动”上涨,中央、省、市、县(区)层层叠加红利,每人每月达到229元,65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达到233元,市级基础养老金位居全省第4位,金川区、永昌县基础养老金水平位于全省前15位。“每年听说养老金要涨,心里就特别高兴,不是钱多钱少的事儿,就是觉得国家惦记着我们呢。”今年76岁的金川区宁远堡镇西坡村四队村民李生虎老两口每月养老金有573元,养老金上涨后全年多领的480元让买菜买药更宽裕。

为了让好政策更好地落地见效,我市还构建了“市级定方向、出政策、强督导,县区抓落实、优服务、保直达”的联动工作格局。市、县、区人社部门通过官方媒体多平台发布、入户宣讲等方式,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看得清、算得明”。


“两癌”救助的暖心为51名患病妇女每人救助一万元

在金昌市妇幼保健医院,医生对咨询、就诊的患者进行“两癌”知识宣传。


2025年,我市将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纳入市政府为民实事,由市妇儿工委牵头,市妇联、市财政局配合,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具体实施,旨在切实缓解患病妇女家庭经济压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为确保救助精准高效,市、县(区)妇联联合卫健、民政等部门开展全面摸底核查,逐户走访2018至2023年患病妇女家庭,详细了解病情及生活状况,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做到应救尽救。

2025年,我市已全面完成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总计为51名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每人发放1万元救助金,总金额51万元。本次救助对象为2018年至2023年期间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病的,且未享受过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的城乡低收入妇女,救助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切实缓解患病妇女家庭经济压力,保障妇女健康权益。


和谐金昌”护航的踏实

为43.2万城乡常住人口购买民生综合保险

金川区宁远堡镇山湾村受灾农户接收人保财险金昌分公司送来的一万元理赔款。


2025年,我市将“为43.2万城乡常住人口购买‘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列为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在上一年度保障范围的基础上,该保险增加了自然灾害救助、城乡居民财产损失补偿、重大恶性案件伤害救助以及救灾施救费用等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覆盖面,让更多市民受益。

为了让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应享尽享,确保保障网络覆盖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市民,承保企业投入了大量精力开展系统性的政策宣传与培训工作,在永昌县举办了专项培训会,组织县财政、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以及全县所有乡镇的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策内容与实务操作流程;在金川区双湾镇面向13个行政村的党员代表开展集中宣讲,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传播纽带作用。通过一系列宣传推广,提升了群众对“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的知晓率、理解率和满意度,有效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截至2025年11月底,“和谐金昌”民生综合保险项目累计处理各类理赔案件11件,支付赔款241笔,赔付总金额达到76.06万元。每一笔赔款的支付,都不只是简单的经济补偿,它更是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传递了来自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保险行业的温度,切实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支撑起了生活的希望。


全周期助残的爱心

为残疾儿童和困难残疾人撑起希望的晴空

盲人读者在市图书馆工作人员帮助下,参加“指尖触文传关爱心阅无界共春光”助残阅读体验活动。


我市围绕“12346”残疾人工作总体思路,着力构建全周期关爱体系,将残疾人事业深度融入城乡融合发展大局,用精准施策、社会协同与专业服务,为残疾儿童和困难残疾人撑起希望的晴空。

2025年,我市将0—1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为市政府为民实事项目重点推进,202名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享受“一人一案”康复救助,康复有效率达85%以上,家长满意度100%。打造全省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将日间照料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至1000元,服务时长从6小时延长至11小时,服务内容也从简单看护拓展至康复、心理、技能培训等全方位支持,目前,该中心已开展托养服务503人次,切实缓解了“照看一人、拖累一家”的现实困境。

同时,我市积极推动市企融合,争取金川集团、八冶集团等企业捐款66.5万元,市残联还为企业残疾职工量身适配20万元智能假肢。全市新培育省级就业示范基地1个,建成就业帮扶基地、辅助性就业机构各2个,建成12个“爱心屋”助残就业站点,通过定向设岗、技能培训、访企拓岗等举措,新增多个就业岗位,多元就业渠道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


镍都惠民保”的保障

为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补助三十元

保险公司窗口服务人员正在帮投保群众办理“镍都惠民保”理赔业务。


“镍都惠民保”是2025年市政府承办的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分为“69元”和“99元”两档投保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还可享受每单30元的政府财政补助。“镍都惠民保”作为政府指导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具有保费低、保额高、支持带病参保、保障范围同基本医保相衔接等优势特点,不仅可以报销医保目录内和目录外的住院医疗费用,还能有效补充报销基本医保覆盖范围以外的65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和质子重离子医院医疗费用。

“镍都惠民保”填补了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之间的保障空白,为我市参保群众多了份医疗保障。2025年,“镍都惠民保”参保人数达4.68万人,其中,享受财政补贴人数为3.75万人,补贴总额超112万元。

“镍都惠民保”的推出,是我市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它不仅减轻了众多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也让广大市民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关心关怀,它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共同构成了市民的医疗保障网络,为广大市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燃气改造后的放心

完成市区居民户内燃气设施改造1.5万户

金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安检员正在进行安全检查,并给用户讲解天然气报警原理。


2025年,我市把市区居民户内燃气设施改造列为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对金川集团27号和25号住宅小区、龙首一号、高岸子天庆、金沙御苑等住宅小区居民户内燃气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安装报警器、电磁阀、自闭阀、金属波纹软管“四件套”,完成市区居民户内燃气设施改造15000户,从源头降低燃气安全风险,用除隐患、优服务、惠民生的扎实行动,为群众织密燃气安全“防护网”。

市住建局成立了市区居民户内燃气设施改造项目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督促改造资金足额到位、施工队伍专业配齐,确保组织、施工、验收各环节无缝衔接。在改造过程中,安排专人与相关燃气经营企业全程跟进,跟踪调度市区居民户内燃气设施改造项目推进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从设施安装到调试、检测全程把关,每一个环节都细致严谨,确保用气安全。

燃气改造改的是设施,暖的是民心。我市用实打实的行动,把安全送到居民身边,既提升了燃气设施安全水平,更让居民们用上了“放心气”“舒心气”,用民生温度筑牢了安全防线。


日间照料中心的温暖

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两所

金川区双湾镇康盛村的老人在新落成的互助幸福院内用餐。


2025年,我市持续升级社区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投资60万元新建金阳里、金都里社区2所日间照料中心,主要设置老年食堂、乒乓球室、棋牌室等功能室,不仅解决了老年人“一顿饭”的问题,更成为他们社交、娱乐、增进健康的新平台。

金川区双湾镇获得8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康盛村、龙源村、古城村、九个井村4个村级互助幸福院进行提升改造,主要设置餐厅、操作间、消洗间、储藏室、活动室、公共卫生间等功能室,当前省、市、区三级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相关设施设备均已安装到位,互助幸福院全部投入运行。

全市民政系统秉承“为老、适老、实用”原则,坚持高标准规划设计,高效率组织实施、高质量管理运营,抢时间保进度,强监管保质量,抓衔接保运营,全力完成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目前全市共建成村级互助幸福院93所,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所,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1所,覆盖率分别达到66.9%、61.1%、95.3%,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等服务,有效解决留守、孤寡、独居老人养老难题,充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公租房里的安居

804户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获近205万元租赁补贴

金川区桂林路街道宝星里社区网格员入户宣传金川区公租房租赁申请政策。


2025年,全市明确“发放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800户”的民生目标,按照“按季度审核发放、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补贴精准惠及每一户困难家庭。全年累计惠及804户家庭,发放补贴超近205万元,其中,补贴覆盖金川区689户(181.01万元)、永昌县115户(23.82万元)。租赁补贴以真金白银的支持,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灵活便捷的保障选择,让群众能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租住房屋,有效缓解了住房压力。

为让租赁补贴政策精准高效落地,我市不断优化申请审核流程,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开通线上申报渠道,承租资格确认实现“即办件”办理,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助力申请人实现“少跑腿、好办事”的办事体验。此外,市、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和违规清退机制,定期核查保障对象资格,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确保有限的保障资源精准惠及真正有需要的群众,稳稳托起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梦”。


儿童友好的守护

实施十六项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项目

在我市首家儿童友好学校金川区第一幼儿园的科学探索空间内,老师为孩子们普及航天知识。


2025年,我市把“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加大建设力度,使儿童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极大改善。2025年全市投入143.81万元,实施16项儿童设施改造,建成4个示范社区、3个友好公园、2个特色场馆、1所友好医院,优化5处交通设施,儿童户外活动与出行安全显著提升。

围绕儿童成长的关键需求,持续优化公共供给,全市率先出台市级育儿补贴制度,累计为二孩、三孩家庭发放补贴121.91万元,缓解家庭育儿压力;构建“1+N”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57个,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托育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提升办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4.6%,新增优质学位3400个。

针对困境儿童,我市建立起多层次保障体系: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累计发放生活补助及助学金236万元;将孤独症儿童康复纳入医保,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一人一案”全覆盖。同时,健康守护全面覆盖,高质量完成省列为民实事——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项目,为1200名适龄女童完成首剂接种;选优配强18个乡镇(街道)的儿童督导员及182个村(居)民委员会的儿童主任,夯实基层儿童工作基础;开展“爱心妈妈”等关爱服务,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经过一年积极建设,我市成功入选第四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名单。


校园操场的欢腾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体育活动场地补短板项目

风雨操场是一种多功能室内运动场地,其名源于“风雨无阻”的特性。这是学生们在金川区双湾中学风雨操场活动。


作为2025年度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修建于永昌县第五中学、金川区双湾中学的两所风雨操场竣工投用。该项目总投资1606万元,总建筑面积达2590平方米。

风雨操场是一种多功能室内运动场地,划分了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运动的标准化场地,同时配备了防滑地面、专业照明等基础设施以及专业通风系统。

风雨操场的建成投用,为师生搭建起全天候运动平台,为学校丰富体育课程、打造特色校园体育文化提供了硬件支撑,为乡村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乡村学生的成长成才搭建了更加广阔的平台。这一民生工程的落成,不仅解决了部分乡村学校因露天场地受限而无法开展全天候体育教学的难题,更以现代化、多功能的优质硬件设施,为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舒心 贴心 诚心 金昌市用“三心”为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

举办专场招聘会、精准送达就业政策、直播带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兜底”式就业援助……“十四五”时期,我市坚持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营造舒心环境、提供贴心服务、持续诚心指导,全力助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强化政策支持,营造舒心环境。制定《金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留金来金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金留金就业创业营造优厚的政策环境。积极向上争取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名额,最大限度加大政策性岗位供给力度,高质量完成“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5年来,累计实现基层就业超过1300人。深入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广泛征集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见习岗位每年保持在400个以上。

搭建精准平台,提供贴心服务。用足用活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举办金昌市2025年国有企业大学生专场招聘会,以优质岗位吸引大学生来金留金就业。深化政校企合作,组织市内重点企业赴兰州文理学院等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并与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等高校建立了12家实训基地。紧盯寒暑假大学生返乡有利契机,累计举办大学生返乡看发展社会实践活动2期,邀请230余名金昌籍返乡大学生走进经开区重点企业和“火星1号基地”实地参观、选岗探岗。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同频开办“人才夜市”,企业在夜市“出摊”揽才,求职者“逛街”择业,打造了企业与求职者便捷对接新模式。创新“现场招聘+直播带岗+线上云聘”的全媒体招聘模式,每年开展“直播带岗”等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超过100场次,累计提供岗位17万余个。

兜牢帮扶底线,持续诚心指导,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我市开展精准摸排,举办202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能力实训营,提升就业竞争力。对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实行“一人一档一策”帮扶,并通过公益性岗位实施兜底安置。近三年,全市已为1503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150.3万元,实现政策“应享尽享”。

【2025我们的十件民生实事】“两癌”救助暖人心 真情关爱惠民生

“这1万元救助金,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太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了。”永昌县东寨镇下二坝村村民黎秀兰(化名)手里紧攥着救助金,眼眶泛红。她是2025年我市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救助项目的受益对象,她2020年患病,因未纳入全国妇联专项救助,家庭经济压力大,这笔救助金为她的后续治疗注入了信心。


在金昌市妇幼保健医院,医生们对咨询、就诊的患者进行“两癌”知识宣传宣讲


目前,我市2025年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已全面完成,永昌县、金川区分别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总计为51名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每人发放1万元救助金,总金额51万元。本次救助对象为2018年至2023年期间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病的,且未享受过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的城乡低收入妇女,救助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

为确保救助精准高效,自今年1月起,市、县(区)妇联联合卫健、民政等部门开展了全面摸底核查。基层妇联逐户走访患病妇女家庭,详细了解病情及生活状况,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市妇联对上报名单进行复审,重点核查病种、患病程度及是否重复救助等情况,做到应救尽救。审核通过后,市、县(区)妇联通过官方公众号公示拟救助名单及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金昌市妇幼保健医院组织医护专家“社区健康快车”主动深入各个社区,向社区女性居民详细讲解筛查流程和预防措施


“救助金从审核到发放全程规范透明,我们在收到市级拨付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就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受助妇女账户,杜绝现金发放,确保每一分钱都专款专用。”金川区妇联负责人顾光玉介绍。发放完成后,市、县(区)妇联还开展了“两级回访”,通过电话或实地走访,核查资金到账情况与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两癌”救助项目始于2011年全国妇联设立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2021年扩展为覆盖城乡的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2025年,我市将该救助项目纳入市政府为民实事,由市妇儿工委牵头,市妇联、市财政局配合,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具体实施,旨在切实缓解患病妇女家庭经济压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金昌市多措并举保障民生福祉

我市紧扣聚力打造“五城”的使命任务,以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核心,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领域多点突破,着力保障民生福祉,交出了一份有温度、有力度的民生答卷。

面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我市扎实推进甘肃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五大行动”,20个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构建起“事业兜底、产业支撑、政策牵引、群众参与”的养老服务生态。金川区投入210万元改造5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出医养康养、短期托养等“菜单式”服务;引入专业企业升级养老智慧服务平台,实现服务需求与资源精准匹配。省市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落地,13所村级互助幸福院、2所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投入运营,151个养老助餐点月均服务老年人3.5万人次,市场化助餐、上门送餐经验获全省推广,养老服务工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通过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制度20项,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让老年群体共享发展成果。

社会救助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居住地申办低保制度,自2025年4月政策正式实施以来,已有210名外地户籍居民被纳入我市城乡低保,与我市户籍居民享受同等保障待遇。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市、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分别提高至9529元、6885元,1.34万名群众受益,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1.4亿元。通过“线上大数据监测+线下摸排核查”模式,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新纳入低保对象1734人,退出1413人,认定低保边缘人口2457人、刚性支出困难人口987人,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

针对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我市精准落实保障政策,为42名孤儿和16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230万元,为39名困境儿童发放“福彩圆梦”助学金30万元。通过“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项目,开展入户探访166人次、主题活动4场次,护航儿童健康成长。为5964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651.06万元,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累计收治患者183名,有效减轻家庭负担。“结对帮扶·爱心金昌”工程建设纵深推进,累计开展联系交流8736次、走访探视5809次,落实政策1324个,解决困难887个,帮办实事1134件,资助资金(含物资折合)72.31万元,相关工作获《人民日报》点赞。

社会服务管理领域,我市以改革创新优化社会服务,深化婚俗改革,推行结婚落户“一件事”服务,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办理结婚登记1601对、离婚480对。永昌县组建89支“巾帼红娘”志愿队,通过小戏小曲传唱等形式倡导文明婚恋。同时,殡葬改革成效显著,印发《金昌白事通》,整治殡葬领域乱象,取消24项服务项目、降低20种用品价格,推出特价墓位,殡仪馆改造后人均治丧费用降至2595元,相关经验入选民政部典型案例。

同时,我市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成第五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调整金川区街道管辖范围,优化社区资源配置。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注销9家、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32家。全年募集善款150万元,向榆中县山洪灾区捐赠款物价值219.09万元;销售福利彩票8563.14万元,筹集公益金2778.57万元,“爱心驿站+救助引导点”模式获省民政厅肯定,为社会治理注入多元力量。

实录丨《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11月12日,《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具体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

金昌市政府新闻办新闻舆论科科长  张飞


发布人

金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杨永峰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兴业


金昌市政府新闻办新闻舆论科科长  张飞


张飞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居民生活品质需求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日益成为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我市回应民生关切、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对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更高品质的宜居金昌,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永峰,为我们介绍《条例》的具体情况。共同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兴业,他们将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永峰介绍《条例》的具体情况。


金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杨永峰


杨永峰: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市制定出台的第八部地方性法规,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条例已经按程序审议通过,由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即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为推进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现将制定条例的必要性、过程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开展物业管理立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对推动物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群众对物业服务品质的需求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物业服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因此有必要以地方法规形式规范物业管理活动,解决物业管理的难点问题,为我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条例制定的依据及过程

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国家部委相关规章,并借鉴了其他省市地方性法规相关规定。

2025年2月21日,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6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草案作了多次修改完善。条例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由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批准,定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八章七十三条,除附则外,主要包括总则,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前期物业,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等七个部分。

条例对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责作了规定;明确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原则和程序;明确了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运行程序。围绕前期物业就前期物业的责任主体,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物业用房的配置要求等作了规定。重点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机制等。围绕物业的使用和维护规定了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及专业运营单位的责任、物业管理区域的禁止行为、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等。条例根据地方立法权限和实际情况,针对部分物业服务管理情形设置了合理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条例的基本情况。最后,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和社会各界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也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支持帮助,共同推进法治金昌建设。


记者问答


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闫婷婷:请问《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在推动解决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上作了哪些规定?


杨永峰:

条例在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两项原则,一是坚持维护法治统一原则,严格遵循地方立法权限和上位法的基本规定,贯彻实施民法典,切实保障物业服务管理相关各方民事权利。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通过制度设计积极回应物业管理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具体而言,主要从以下方面推动解决问题。

一是厘清职责。条例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职责,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责。

二是强化业主自治。条例在明确业主概念和业主权利义务的同时,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部分作出规定。同时细化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立程序,明确了筹备经费来源,强化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职责。

针对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等问题,条例将我市物业管理实践中运行有效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上升为法条,作为对业主自治机制的补充。针对普遍存在的业主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费标准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得不到保障的情况,条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补充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内容。针对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职或者可能存在侵害业主权益的情况,条例重点规范了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明确了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按规定备案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和监督措施,增设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禁止性规定。

三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条例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和国家政策,明确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两种价格的确定和约定分别作出规定。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清单,要求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协会监测并定期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化。

针对物业服务缺位和物业管理主体尚未成立的情况,条例规定临时物业服务的责任主体、服务范围、期限和后续物业管理方式。对于实际中存在的业主自行管理情形,条例予以认可并明确自行管理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护遵守相关规定。

四是完善物业维修维护机制。条例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接收维护责任作出规定,并针对已建成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未移交的情况,补充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逐步改造后,由业主共同决定移交。特别是规定了七种紧急情形下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对应急维修和维修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监督。

五是合理设置法律责任。条例对物业服务人未按照要求公布相关信息的、通过断(控)水电气热或者限制业主及其车辆出入等方式催收物业费的两种行为设置了行政处罚;对不移交有关资料的、损害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按照上位法相关规定进行了重申;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违反养犬管理、文明行为促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规定的情形做了概括的指引性规定。



金昌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闫敏:请问市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如何贯彻落实《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兴业

徐兴业:

感谢您的提问。物业管理服务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是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的一部分,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2021年我市出台了《金昌市物业管理办法》,该政府规章自实施以来,在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金昌市物业管理办法》进一步升级为《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工作提升至更高法律层级,增强了法律效力,为“十五五”期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基础。市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贯彻落实好条例,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一、高频次抓好条例宣传。市住建局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多措并举抓好条例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率。一是让业主全面知晓条例中业主的权利(如服务监督、维修资金使用、投诉维权等)与义务,提升维权意识和合规意识。二是帮助物业服务企业明确服务边界、责任清单和操作规范,推动其依法履约、规范服务,从法律层面督促其严格履行义务、提升服务水平。三是搭建业主与物业沟通桥梁,减少因条例认知偏差引发的矛盾纠纷,营造“依法管理、按规履约、邻里和睦”的社区氛围。

二、高标准做好条例答疑解释。一是组织全市物业管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各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执行条例的能力,保证全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能够严格遵循条例规定。二是梳理条例实施过程中业主、物业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手册》,为顺利实施条例提供辅助支持。三是对外公布住建部门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关于条例相关内容的咨询,做好条例答疑解释工作。

三、高质量指导县(区)贯彻落实好条例。一是协调物业管理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将住建部门“一家单打独斗”转变为“多家协同作战”,确保条例顺利实施。二是指导县区按照条例规定,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到住宅小区,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机制,保障条例落到实处。三是根据条例规定,厘清专业经营单位的责任边界,进一步明确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建立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环境。四是结合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创优工作,坚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2025年3月2日)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

(一)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移接续机制,稳妥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例。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推动缴费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人员按规定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继续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对象放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加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衔接,精准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增强低收入人口抗风险能力。

(二)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与实地摸排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其他社会救助标准的统筹衔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提能增收行动,建立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劳动伤害帮扶机制。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优先吸纳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

(三)全方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细化制定分地区分领域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均衡评估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按照服务半径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适用、保障有力要求,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支持各地建立健全存量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利用机制。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支持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提供形式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符合条件的新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优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推动数字智能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加快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推进婚姻登记等常用服务事项取消户籍地限制全国通办,扩大优质数字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

(四)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各地统筹资金渠道,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三、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

(五)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通过挖潜扩容扩大现有优质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将义务教育基础薄弱学校纳入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或托管帮扶。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重点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主要依据学生规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学校等倾斜。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中西部人口大省倾斜。支持布局新型研究型大学和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逐步提高优质高校本科招生规模。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引导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强化行业企业实践培养,支持高校针对社会急需紧缺技能开展“微专业”建设,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六)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优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逐步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支持高水平医院人员、服务、技术、管理等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支持高水平医学人才向县级医院下沉,重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短板专业建设,因地制宜培育办好基层特色专科,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医疗服务模式。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制定出台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用药保障需求。

(七)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推动各地多渠道扩大“一老一小”服务低成本场地设施供给。支持“一老一小”服务机构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运营可持续的普惠服务。完善普惠养老、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对基本服务收费加强引导。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增量资源向社区倾斜,增强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能力,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积极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引导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向社会提供服务,优先满足孤寡、残障失能、高龄留守和低保家庭老年人照护需求。多渠道增加公建托位供给,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和家庭托育点,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发展托育服务,用10年左右时间,推动有条件的大城市逐步实现嵌入式等普惠托育覆盖80%以上社区。推动普惠托育纳入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体系,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托育服务的有关支出,按规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用人单位工会经费可以适当补充。

四、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

(八)发展群众家门口的社区服务。以社区为主场景主阵地,加强各类便民服务资源统筹整合,推进服务设施复合利用,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支持养老、托育、家政、助餐、助残等普惠社会服务进社区,允许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经营主体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充分利用社会化资源,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加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建设群众可感可及的社区公共文化空间,支持社区广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

(九)提高多样化生活服务品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建设,支持社会体育场地建设,发展功能复合的多用途运动场地,稳步增加体育场地供给。推动文化、旅游、健康、体育等业态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将利用率高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夜间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户外运动优质资源和优势项目,打造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的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推动全民阅读,建设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读设施。

(十)促进包容共享发展。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中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友好理念。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日常生活照料、基本医疗、基本康复、教育权益保障、社会工作能力。深化“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亲情陪伴、安全照护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完善青年发展促进政策,为青年在求学工作、婚恋生育、社会融入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引导支持在保障性住房中加大兼顾职住平衡的宿舍型、小户型青年公寓供给。清理取消限制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不合理政策规定,支持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开发适合大龄劳动者的多样化工作岗位。大力发展老年用户友好的智能技术产品和应用,推动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孕期妇女产前检查基本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适龄女孩接种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全面推进城乡公共空间适儿化、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完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税收等方面支持家庭发展政策。

五、保障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生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用。提高预算内投资支持社会事业比重。各地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持续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社保、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支持政策,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完善各级政府民生实事清单制度。加强重大民生政策跨部门统筹协调,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时注重从社会公平角度评估对社会预期的影响。科学评价民生政策实施效果,对全国层面的预期性民生指标,不搞层层分解和“一刀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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