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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题:事关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六部门作出详解
新华社记者 魏弘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从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等方面作出部署。
意见有何亮点?如何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在国新办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出解答。
意见亮点:准、实、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介绍,意见在政策上的亮点,可以用“准、实、新”三个字概括。
准,指的是民生建设的方向和政策着力点找得比较准。意见提出了推动新时代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的八字方针,既要在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制度建设上增强公平性、提高均衡性,也要聚焦上好学、看好病、提供“一老一小”普惠服务和多样化社会服务等方面,有针对性提出政策举措。
实,指的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堵点卡点痛点问题,提出明确目标和务实举措。比如,意见提出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提能增收行动等举措,引导公共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新,指的是推出更多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的新举措。针对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意见提出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聚焦减轻家庭生育负担,意见提出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将为老百姓带来更多实惠。
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
意见将“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作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表示,将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
在完善各类人群参保政策方面,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研究制定更适合新就业方式和收入特点的参保政策。
在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方面,持续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和代缴工作,确保精准帮扶,应保尽保。
在提升经办服务可及性方面,持续优化社保高频事项的办理流程及方式。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有关政策、待遇标准、管理体系、服务流程等,完善转移接续机制。
围绕意见提出的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民政部社会救助司负责人张伟表示,要从扩大监测范围、强化数字赋能、加强组织协调等方面入手,强化政策供给,突出精准救助,发挥体制优势,做到兜住底、兜准底、兜牢底。
持续提升医疗、教育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庄宁表示,将按照“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总体要求,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婴幼儿照护是很多家庭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完善托育服务支持政策、标准规范、供给等体系,来实现“托得起”“放心托”和“托得好”,下一步将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着眼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郭鹏说,要让更多孩子接受更丰富、更优质的教育。
根据意见部署,基础教育领域将聚焦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三个目标落实相关举措,包括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用5年时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加快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等。
在高等教育领域,国家将通过支持高校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中西部人口大省倾斜、引导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等举措,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
加强民生领域财政保障
发布会上,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负责人葛志昊提到这样一组数据:2025年全国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安排均接近4.5万亿元,分别增长6.1%和5.9%,卫生健康等支出也都保持较高增幅。
就业是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667.4亿元,支持地方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延续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等政策,支持企业纾解困难、稳定岗位。
在提高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方面,国家财政承担的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将适当提高。
此外,财政在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支持作用也在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9元、中央财政安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809.45亿元……财政推动民生“保障网”越织越牢。
“民生事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一直都是财政优先支持的重点领域。”葛志昊表示,将更好发挥财政作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琳玺来到市人民来信来访接待中心公开接访群众。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晰参加。
接访中,针对群众反映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的问题,王琳玺与信访群众面对面交流,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详细了解事由原委,耐心解答法规政策,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商定解决办法、明确办结时限,现场给予群众答复。他强调,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治理欠薪工作,把解决欠薪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实践,出硬招、求实效,积极推动欠薪问题得到根本治理,依法依规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在听取市信访局工作情况汇报后,王琳玺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信访工作取得的成效。他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作为,用心用情办好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每一件投诉,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领导包案、接访下访等工作机制作用,积极推行“有事找书记”“有事找警察”等好经验做法,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要坚持依法依规化解信访,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要坚持多方联动,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优势,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完善定期研究、分析预警等制度,准确研判形势、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构建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分类施策、系统施治,更加精准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晴雨表”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我市以 “四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入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全力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业务培训全覆盖。借春季工程开工契机,市住建、市人社等部门举办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暨“陇明公”平台应用培训班,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行业主管部门骨干、在建项目负责人及劳资专管员等 进行专项培训。同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发《风险提示函》,明确其责任义务;向农民工印发 “温馨提示信”,告知维权渠道,营造规范用工与依法维权氛围。
信息监管全覆盖。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将300万元以上新建和续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陇明公”平台监管。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及时完整上传企业信息、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内容,构建精准化监管网络体系。目前,全市109个项目已在平台注册,完成375条信息修改完善,处置208条预警信息。
隐患排查全覆盖。聚焦重要节日与关键节点,采用属地与行业、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对欠薪风险开展拉网式排查,实时掌握工资支付情况,动态更新台账。对17个重点欠薪案件,通过交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举措,实现全部妥善解决。
督导检查全覆盖。以工程建设等欠薪高发行业为重点,开展春季用工大检查,督导检查在建项目落实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检查115户次用人单位,责令20户制度落实不力企业限期整改。4月下旬以来,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督导,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问题立行立改,筑牢欠薪风险防线。
4月16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正紧锣密鼓推进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该项目不仅计划将市区北部新落成的恒昌善元府、理想城、江山阅等10个居民小区尽数接入供热管网,还对整个城区既有供热范围内的2001栋住宅楼、共计5783个单元实施智能化调控改造,约6.5万户居民受益。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调控方式,全力攻克供热调控不均衡、供热效果不理想等难题,切实回应市民群众对高品质供暖的殷切期待,为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筑牢坚实根基。
在市区长春路,记者看到工程技术人员正在进行供热管线的敷设作业,两条已提前分段的带有加厚保温材料的管道,经吊车放置在预先挖掘好的坑道内。工程人员敷设的正是供热一级管网,属于此次改造项目中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建设内容。与此同时,上海路、重庆路等重点路段已经开始围挡施工。
近年来,我市城市发展迅速,供热需求与日俱增,上海路、重庆路、西宁路等周边区域供热负荷严重超载,尤其是随着市区北部近10个居民小区的建成,将给既有供热系统带来巨大压力。同时,受我市城市规划布局影响,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首新区的新扩展区域至今仍未配套建设一级管网。因此,增加供热主管线、提升城市供热能力迫在眉睫。我市全面启动实施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旨在通过优化供热系统、更新老化设施,切实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完善城市功能配套,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项目管道从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厂引出,途经金昌经开区,再从重庆路接入市区。”市住建局公用科负责人祁世钊介绍道,此次供热更新改造项目主要沿南环路、达州路、武汉路、福州路、重庆路、上海路、西宁路、昌慧巷等路段双向敷设供热一级管网19.35千米。市区北部包括恒昌善元府、理想城、江山阅、铂悦府、金沙庭院等近10个新建居民小区将全部并入供热管网,有效改善泰安路以北区域供热质量。
除此之外,项目还将实施智慧供热建设内容,新建城区智慧供热平台一套,并对整个城区供热范围内的64座换热站及城区一、二级供热管网阀门进行智能平衡系统改造,对600个公共建筑进行智能化调控改造,对市区内的2001栋住宅楼共5783个单元进行智能化调控改造,对7400户典型用户安装室内温度检测装置,从而实现对公共建筑供热情况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攻克长期存在的供热调控不均衡、供热成效不理想的难题。
“通过这些设备,能够实现对供热的精准计量,进一步提升对公共建筑供热的管理效率,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不必要的能源消耗。”市城区热力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李伯云说。
此次改造项目将强化城市供热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供热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确保供热质量稳定。同时,全面升级的智慧供热设施将实现新旧小区供热室温管理的一体化、智能化与精细化调控,切实满足市民对高品质供暖的需求,增强市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整治,去年处理欠薪案件373件,追回工资3360.22万元,涉及农民工2753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线索办结率连续35周全省第一,37次周通报排名双第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覆盖率95%,制度落实率同比提升30%,工作成效显著。
高位推动、系统治理,构建责任落实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主要领导批示督办12次,召开专题会议5次,建立“会前问题梳理—会上任务交办—会后督查整改”闭环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专项整治专班,将任务分解至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开展专项督查3次、联合执法检查2次,下发《交办函》5份、《风险提示函》9份,推动整改问题47项,有效督促工作落实。建立“人社+住建+司法+工会”四方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处置欠薪案件132起。国资部门督促监管国有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协调企业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司法部门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230万元。
源头防控、精细管理,夯实制度执行基础。我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标准化建设各项要求,规范43项用工管理制度,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制度支撑。评定劳动用工标准化示范工地10个,优秀劳资专管员10名,推广“陇明公”平台应用案例25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成197个在建项目信息录入“陇明公”平台,采集实名制数据1.59万条,实现工资支付动态监测,提升监管效率。划分网格单元管理,配备专职监察员,重点监控建筑、餐饮等行业,实现监管全覆盖。提升专项行动质效,开展“安薪行动”“制度全覆盖”等六大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437户次,整改违规企业118家。永昌县实施创新的“3+7+X”快调快处机制,3日内解决简单案件,7日内完成复杂案件调查,全年调解成功率提升至89%。金川区建立“案件交办、节点反馈、督办落实、结果报告”机制,以交办、督办、提醒等方式及时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持续跟踪问效,直到案结事了。
风险化解、维权兜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通过电话、来信、网上受理、现场接访等方式,安全、便捷、高效办理群众诉求,确保群众诉求进得来、专人管、有结果。按照“快受理、快查处、快办结”的原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投诉,迅速介入、查明情况、跟踪督办,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设立24小时欠薪投诉专线,处理紧急案件32起,涉及农民工416人,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强化失信惩戒震慑,公布重大违法案例11起,将3家企业纳入失信名单,住建行业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招投标。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动态更新机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不敢欠”的社会氛围。司法联动破局攻坚,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及时移送案件,人民法院推行“欠薪案件绿色通道”,通过司法手段有力打击欠薪行为。对重大欠薪案件以及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采取实地督导、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措施,全部按期解决,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