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条件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的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5.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7.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申请形式
1.书面申请,可以当场提交申请书,也可以通过邮寄申请;
2.口头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当场记录;
3.互联网渠道申请,请微信小程序搜索“掌上复议”或“陇原微复议”实名注册后,按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掌上复议”小程序 “陇原微复议”小程序
四、申请材料
①符合格式要求的书面申请书;
②有关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如行政处罚中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的处罚决定书;
③与案件有关的复他证据材料;
④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证据材料应当附清单,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供原件核对。上述材料,提交一式两份,每增加一个第三人相应增加一份材料。
五、审查受理期限
5日内审查受理
六、办理期限
(一)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特别提示:因情况复杂,可适当延长30日。
(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审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金昌市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信息
(一)机构名称:金昌市司法局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北楼103室
咨询电话:0935-8238627
邮编:737100
(二)机构名称:永昌县司法局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东大街司法卫计办公楼718室
咨询电话:0935-5846226
邮编:737200
(三)机构名称:金川区司法局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40号金川区司法局111室
咨询电话:0935-8215939
邮编:737100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前述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行政复议流程图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
住所(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 。
……
代表人:(姓名) 、(姓名) 。
【申请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统一信用证代码: ,住所(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
住所(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 。
被申请人:(名称) 。
【第三人:参照申请人格式】
行政复议请求: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 , 请求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行政赔偿)该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年月日通过方式得知该行政行为,特申请行政复议,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 。
【行政复议请求:申请人曾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该项法定职责。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 年 月 日通过方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申请人特申请行政复议,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 。】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份页
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