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察整改“小切口”改善住房“大民生”

“以前购买新建商品房要攒足首付款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购买首套房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很大程度减轻了全家的筹资压力,解决了我们家住房的大问题。”刚刚办完公积金贷款手续的小赵高兴地说。

九届金昌市委第四轮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巡察时发现,全市住房公积金存在个贷率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2月28日巡察意见反馈后,该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研定适合金昌实际的惠民政策。3月2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的意见》,明确“自4月1日起缴存人购买金昌市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自该项业务开展以来,已为35名缴存人提取410.78万元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提高了缴存人购房消费能力,减轻了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资金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

被巡察党组织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持续“政策挖潜”,于7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异地贷款,积极推进异地月冲还贷,优化了首套房贷款利率和再交易住房贷款流程,进一步压缩贷款办理时限,积极使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在抵押登记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这些措施极大便利了缴存人办理业务,减轻了还款压力,释放了潜在的购房需求,促进了市场流动,让更多缴存人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截至8月底,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86笔3.28亿元,省内异地签约按月冲还贷业务88人,成功扣款431笔99.92万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关注‘小切口’对症下药,方能更好做实‘民生大文章’。我们将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说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