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宋磊
    副市长
    宋磊,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 董丽杰
    副市长
    董丽杰,女,汉族,1973年6月出生,民进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金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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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全力筑牢乡村交通安全防线

原标题:金昌 全力筑牢乡村交通安全防线

“家门口坐上公交进城,给孙儿做好午饭,下午回来料理家务农活,方便又安全。”金川区双湾镇龙口村村民高秀英的幸福日常,是金昌农村路网完善、出行便捷的缩影。

伴随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农村机动车保有量激增,出行安全如何与美丽乡村同步?

金昌市以机制创新破题,将交通安全治理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一环,创新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以及“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治理新格局,县、乡、村三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专班专责运行,细化权责清单,形成闭环管理。

机制落地生根,安全意识悄然生长。金川区双湾镇龙寨村党支部书记杨兆杰指着村口“安全示范户”公示栏感慨:“过去农忙时,一辆三轮车挤七八个人下地是常事。现在大家都知道安全的重要性了,农用车上都规范张贴了反光标识,杜绝了违法超载现象。”

凌晨5时许,G312国道永昌段联勤卡点警灯闪烁,民警正对务工面包车进行检查。这种精准锁定重点时段的“卯时行动”,源自对141辆务农车辆通行规律的精密分析。

针对农忙出行特点,金昌公安构筑“三道防线”,在“城市—农村”“城区—郊区”“县城—乡镇”必经路段设置勤务点,常态部署警力。

金川区3支无人机小队化身“空中哨兵”,每日巡航田间便道,让隐蔽违法无所遁形。

永昌县协调8台公交车专线接驳务工人员,从源头化解超员风险。

此外,金昌还与张掖、武威、阿右旗签订“千里河西大联防”协议,聚焦跨区域务工、“百吨王”超载、疲劳驾驶等风险,动态调整勤务,严查交通违法2.4万余起,形成了“一地预警、多地响应”的协同效应。

每逢节假日等关键节点,金昌公安在常态落实“三支援”,即机关支援基层、全警支援交警、城市支援农村的基础上,统筹各警种警力下沉一线,启动高等级勤务,全员上路强化管控,为万家灯火筑牢安全堤坝。

“骑摩托,戴头盔,出事能把命保牢……”金川区双湾镇村民自编的快板在集会上赢得喝彩。这些带着泥土芬芳的乡音,将安全知识悄然播撒进心田。

安全文化润物无声。金昌市公安系统联合文旅部门,将安全元素植入乡土文化,广泛发动乡贤、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宣传安全常识,并将交通安全写入村规民约,明确规定“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一次,取消当年文明户评选资格”。

“戴上头盔心里踏实,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在金川区双湾镇的田间地头,“移动宣传点”的大喇叭正播放着交通安全提示。

“路好了,车多了,安全更要刻在心上。平平安安,日子才甜。”高秀英道出共识。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谢晓玲


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公路防汛工作视频推进会

7月18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公路防汛工作视频推进会,通报全省公路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柳鹏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肃军参加。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已全面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省后期还有集中降雨过程,且与前期多雨区重叠,汛情发展快、变化迅速,因降雨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系数增加,防汛减灾形势任务复杂严峻。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精准研判防汛形势,加强与气象、公安交警、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做好监测预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全力以赴打赢今年防汛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较高以上风险路段三级“包保”责任制,强化督促落实、监管巡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行好属地责任,确保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重点路段和设施部位排查,严格做好前期风险路段辨识评估,对涉灾隐患点和风险路段采取加密巡查频次、提级管控等方式加强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气象会商研判,强化资源调配,增强预置力量精准性,确保预警“叫应”迅速、精准。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公路巡查,根据降雨强度把握巡查频次,紧盯地质条件复杂路段实施重点巡查,确保巡查点位全覆盖、无死角。要进一步深化协同联动机制,督促指导服务区做好加油、充电、用餐、如厕等服务,及时为滞留车辆提供热水、食品等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发布出行提示信息,保障整体路网畅通。要进一步加强告警阻拦能力,加快建设省级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丰富告警阻拦手段,确保系统运行稳定、作用有效发挥。

会议要求,要熟练掌握应用交通运输部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专题培训提出的“响应、巡查、管控”3个关键点,不断提升事前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强降雨响应等级,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要求,发生突发事件时,严格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行业宣传引导,提升公众防范能力和避险意识,为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上,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公航旅集团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天水分公司作了交流发言。

厅机关有关部门、厅属有关单位、省公航旅集团、省公交建集团、省交投公司、省公航旅集团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公司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省属各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属各高速路政执法大队、省公航旅集团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公司、各经营性公路项目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表(市运管处)
历时40天春运工作圆满结束 金昌市道路交通总体平稳有序

2月22日,历时40天的全市春运工作圆满结束。为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全市形成了上下统筹、协调联动的春运工作合力,有力有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

春运期间,全市共投入营运客车332辆,应急储备客运车辆48台,应急储备货运车辆34台;客运班车发车4343辆次,客运包车发车2089辆次,定制客运车辆发车1457辆次,共计发送旅客211291人次,客运量同比2024年上升6.93%;航班保障运输起降204架次,旅客吞吐19824人次,同比2024年下降17.96%;金昌火车站开行列车23对,发送旅客69216人次,客运量同比2024年下降30%。

自春运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强化管理,加强调度,优化保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提前安排,狠抓落实,春运工作保持安全平稳、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加强务工人员返岗运输保障,稳妥有序做好高校学生返校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加大旅游景区运力投放,引导运输企业开行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定制客运等,多渠道满足游客旅游出行需求。加大“老幼病残孕”等重点群体出行关心关爱力度,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无障碍、专用通道等温馨服务。优化旅客票务服务,便捷旅客购票出行,提升道路客运定制服务覆盖范围,方便旅客“门到门”“点到点”出行。

深入汽车站、金昌机场、“两客一危”重点企业等地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把好客运站场源头安全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关、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加强拥堵路段疏导和现场管控,对全市重点交通枢纽、重点路段、长大下坡路段应急保障、铲冰除雪工作进行督导,提升公路保通保畅水平。交通部门联合公安、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道路运输执法监管力度。

强化统筹调度和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公安交警、路政执法、公路养护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合力,加强对铁路、公路、航空、邮政快递行业运行,以及重点区域、重点枢纽、主要通道交通物流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强化供需精准对接和运输组织高效衔接,确保能源、粮食等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保供。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堵点卡点问题。

中国民航2024年12月份主要生产指标统计
金昌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整治行动举报电话

金昌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整治行动举报电话:0935-8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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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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