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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金昌公安高度重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联合乡镇综治中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了一批风险隐患,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思想重视,行动有力。专项行动以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局主要领导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分局主要领导,局属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领导先后6次进行视频调度,部署推进专项行动。23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重点工作,传导压力、鼓舞士气,市局及县分局班子成员分片包抓,指导帮助一线单位解决问题。今年1月2日,市公安局在全省视频会上做了交流发言。全市公安机关以此次交流发言为新的起点,对标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开设“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专栏,全面晾晒工作动态、行动战果、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承担工作协调、信息报送工作。刊发专刊115期,省厅专刊采用我市上报信息60条,第73期刊登了《凝心聚力抓推进,多措并举强整治——金昌公安全力以赴巩固塑造安全稳定态势》的做法。组织多轮次治安清查行动,深入社区、村组、企业、学校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矛盾风险底数,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重点突出,防范有力。对全市重点人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紧盯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盯、盯重点”,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视线之内、掌握之中。紧盯重点领域,落实“一警情三推送”要求,落实属地管理、源头稳控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建立“日汇总、周分析、月研判”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风险,采取不同的化解措施,做到“一事一策”“一案一策”“一人一策”。主动会同教育、卫健、住建及街道、社区等单位,部署开展全市重点部位硬隔离设施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先后开展多轮次检查,下发公安提示函、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市所有学校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率、校园封闭率、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四个100%”,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落实硬隔离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民爆物品使用量大、监管点位多、监管环节长的实际,严密现场查看、远程监管、沿途押运“三道防线”,紧盯审批许可、使用登记、销毁核查“三个环节”,未发生流失、被盗、炸响的情况。深入开展缉枪治爆工作,全力挤压涉枪爆违法犯罪空间。聚焦“减量控大”目标,严格落实“严管十条”措施,深入排查“人、车、路、企”风险隐患,完善“一路多方”联动机制、应急预案,防事故、保畅通。对重点运输企业和重点驾驶人进行检查提示,督促做到隐患及时“清零”,全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打防结合,稳控有力。重拳打击违法犯罪,快侦快破民生案件。专项行动以来,挽回群众经济损失660.8万元。今年以来,传统盗抢骗案件破案率92%,比去年同期上升47.6个百分点,挽损率83.8%,七类案件破案率和入室盗窃破案率均达到100%,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最大限度把警力摆在街面上,采取“车巡+步巡+犬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逻频次。建立“镍都铁骑”快反尖刀力量,全副配备骑行装备执法设备,依托摩托车反应迅速、机动性强的特点,在重点区域、主干道路、中心商圈开展巡逻防控、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服务保障、安全宣传。成立“金川义警”“骊靬义警”“河枫义警”等“义警队伍”,以街面警务站为驻点,构建起“重点部位联防联治、道路交通联巡联动、基础信息联采联核、矛盾风险联排联调”的群防群治格局,进一步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强化110警情监测分析,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和风险人员研判工作的通知》,深入排查劳资债务、征地拆迁、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群众身边的事,建立预警机制,采取分级干预策略,对于一般警情,依据《金昌市公安局110接处警回访制度》进行回访;对于2次以上的报警,由辖区派出所会同综治中心对接调解,及时回访;对3次以上的同源报警,辖区派出所、综治中心、司法所共同制作《调解建议书》,调解成功后,定期复查,严防反弹。
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近日,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广州路派出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早市及菜市场开展肉类产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以“零容忍”态度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市民餐桌安全。
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各摊位,逐一核查经营户持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台账,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重点检查肉类是否存在注水、变色、异味等异常情况,严防“注水肉”“问题肉”流入市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向经营户强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杜绝采购、销售来源不明的肉类产品,同时向消费者讲解“两证两章”识别方法及注水肉、变质肉的辨别技巧,增强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共检查肉类经营户20余家,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下一步,金川公安分局将继续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持续深化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民及时反映问题线索,推动社会共治,让群众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近期,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新华路派出所快侦快办电动车电瓶被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近日,新华路派出所接到李某和贾某报警称:其二人停放在金盛金水湾12栋地下室走道中的电动车电瓶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通过大量走访调查、视频追踪,迅速锁定嫌疑人,经综合分析研判,成功将其在马家岸子附近抓获归案。嫌疑人到案后百般狡辩、拒不承认盗窃的犯罪事实,最终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如实交代了其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人勤春来早,功到秋华实。为进一步深化警企协作机制,为企业排忧解难,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打造更加安全稳定的营商“硬环境”。近日,龙首公安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组织民警对辖区企业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筑牢企业安全生产“警戒线”。
你们厂都是易燃物品,一定要注意防火”“灭火器没有过期的吧?”“这个死角得加装一个监控摄像头”。检查中,民警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等重点部位,围绕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巡查登记台账、监控设备运行、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并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指导企业健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机制,切实拧紧企业“安全阀”。
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的特点,民警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常见的诈骗类型和防范方法,提醒员工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下一步,龙首公安分局将坚持因地制宜、靶向治理,立足“主防”职能定位,做实“主动”警务,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力为辖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清明节来临之际,民间祭扫活动逐渐增多,由于天气干燥少雨,火灾隐患极大,如引发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金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坚持提前筹划、排查防范、全面宣传,以“细、严、防”三字为抓手,织密“责任、安全、宣传”三张网,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力构筑清明节林区安全屏障。
“细”字为先,周密部署,织密防火“责任网”。提高思想认识。森林分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将森林防灭火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主动靠前一步,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定履行公安机关防火工作职责,积极协同做好清明节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往年经验和辖区实际,对节日期间高峰路段、时段进行走访调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将责任明确到人,最大限度发挥职能作用,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凝聚工作合力。会同林草、应急等部门,主动加强同乡镇政府协作配合,组织召开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形势,商讨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强化重点区域联合检查和督导,合力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严”字当头,清除隐患,织密防火“安全网”。一是“严巡查”。将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的防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野外火源管控,切实加大山场林区巡查力度,采用定点值守和动态巡逻相结合,不断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出动警力72人次,警车16台次,深入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人员密集点、农林交界处等14处防火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护检查。在重点路段、路口设立检查卡点,严查进入林区人员、车辆,严防违规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同时借助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及时开展巡控,提高预警、巡查工作效率。二是“严管控”。严查林区焚香祭祀、吸烟玩火等违规用火活动,提醒群众文明祭祀,消除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风险。坚持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原则,以市区护林管护站为重点,深入排查护林员是否存在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涉法涉诉等各类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涉林涉火极端案件。三是“严整治”。针对清明节祭祀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在先”的思想,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林草等部门开展林区安全大检查,对防火检查站、基层管护站、防火物资库、视频监控中心等19处重点单位落实防火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切实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
“防”字在前,营造氛围,织密防火“宣传网”。立足阵地开展集中宣传。通过主题宣传开展精准普法,结合工作实际,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解读防火法律法规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向群众普及防灭火知识、自救逃生常识和野外禁火规定,共发放宣传资料、线索征集公告等1000余份,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的主动防火意识。立足职能开展上门宣传。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对象,组织开展面对面上门宣传活动,通过入户走访、警民恳谈、大喇叭等形式,向林区职工群众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火灾扑救常识等宣传知识,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堵住风险源。立足效果开展媒体宣传。通过媒体平台开展引导宣传,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开展防火工作宣传,营造舆论声势。深化警媒合作,邀请媒体记者深入林区,报道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强化社会宣传效果。加大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金昌公安再次成功阻截电诈线下取现被骗资金5万元。2月25日,金昌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主动研判,发现一可疑银行交易账户后,依托“警银协作快打机制”反查确认最终锁定取款人马某,反诈中心立即指令金川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迅速开展工作,并成功拦截涉诈资金5万元。
“冬春季行动”开展以来,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刑侦大队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强化措施、主动发力,于近日成功拦截涉诈资金5万元,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2月18日10时许,龙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市局反诈中心下发指令称:市区有人涉嫌转移涉诈资金,要求立即前往核查。接到指令后,大队民警迅速出动前往银行开展拦截劝阻工作,后在银行营业网点成功拦截曹某已经取现的5万元。经查,曹某下载某聊天APP,认识一名网友后,该网友指使其使用自己银行卡取现他人汇入的5万元“扶贫款”,并获利100余元,准备再次将上述钱款转存至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内。
最终,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并讲解诈骗套路,曹某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目前,资金溯源及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