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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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宋磊
    副市长
    宋磊,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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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出台《金昌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南》,精准发力提升企业规范化生产水平

为全面解决“小微”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职能不明确、岗位职责过于笼统,缺乏具体要求;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关键控制点不明确,员工安全意识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员工培训不系统、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时间不足、培训效果差等问题,日前,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出台了《金昌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南》,为企业实现精准管理提供了参考。

《金昌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南》主要包括32项内容,涵盖了制度发布、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食品安全总监(员)任命、危害分析、主要环节管理、标识管理、产品追溯、应急预案、食品召回等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规范了制度管理程序。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企业质量部门负责编制、食品安全总监负责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二是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制定了企业各部门的主要职责89项,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8项、食品安全总监9项、食品安全员守责12项、生产部负责人职责12项、质量部负责人职责7项、购销部负责人职责7项等;三是细化了工作程序。细化了食品安全危害分析、进货查验记录、仓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备保养和维修、成品检验管理、运输交付控制、产品标识及追溯管理等23项制度工作程序,解决“小微”企业不懂管理、不会管理问题;四是完善了应急处置制度。完善了客户投诉管理、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企业能够迅速、准确地做出响应。

《指南》的出台,统一规范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有序发展,增强消费者信任与品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金昌市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督促企业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和操作规范,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护航学子圆梦!金昌市市场监管局全力保障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为保障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金昌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着力筑牢考试期间食品安全防线。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次160余人次,对12家学校食堂、65家校园周边餐饮单位、36家小卖部、商店超市进行了检查,现场指导问题整改,实现“闭环管理”,高质量保障了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安排部署到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要求,制定《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中高考期间校园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金昌市2025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成立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保障目标、重点保障区域和保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靠实监管责任。

监督检查到位。为严防严控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涉考学校、住宿餐饮单位开展全覆盖督查。督促考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严密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定点食宿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对从业人员晨检、食品原料采购查验、餐用具清洗消毒及食品加工制作进行检查。

宣传引导到位。发布《中高考期间饮食安全消费提示》,积极引导广大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天气变化期间的饮食健康安全,注意不宜食用的冷食类、生食类食品,谨防食物中毒等,外出就餐时合理选择餐品,严格把控餐饮浪费,进一步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中高考期间,监管部门强化应急值守,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高效,对涉及考生及家长的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副市长宋磊调研端午节及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和餐饮业培育发展工作

5月28日,副市长宋磊带队深入学校、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等单位,督导检查“端午”节及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餐饮单位培育发展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同参加。

在金昌市第一中学,宋磊深入学校食堂查看操作区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管理配备、食材采购管理、食品原料及加工过程控制等情况。他强调,中高考事关莘莘学子的成长发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考点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要认真落实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相关保障要求,严格落实食材进货查验、后厨环境卫生清洁、就餐场所消杀、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传染性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对中高考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严密排查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全力守护中高考期间师生饮食健康安全。

在江楠农产品批发市场,宋磊实地查看肉制品经营企业购进销售环节的索证索票、储存设备、经营环境及加工设备维护状况,检查市场农产品快检室的设备配备与操作流程。他强调,肉制品安全关乎民生安全,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相关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肉制品检验检疫、进货查验、储藏运输、诚信经营等要求。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注水肉、生产加工卤肉制品及火锅店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等突出问题重拳整治,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食用农产品快检室要确保检测设备齐全且运行稳定,优化检测流程,提高检测效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快检室在食品安全防线中的 “侦察兵” 作用,为全市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驾护航。

在金川区弄堂小馆餐饮店、赵美丽火锅店、天府坝子火锅店等餐饮单位,宋磊现场检查食品安全落实情况,与负责人深入座谈交流,了解经营状况,分析餐饮领域经济发展形势。他强调,餐饮服务单位要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提质增效。相关部门要持续跟踪培育,做好联系服务指导工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快速检测能力提升培训,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人员的检测技能和水平,盘活用好快检仪器,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用,5月27日,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能力提升培训。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知识讲解+实操演示+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特邀智云达工程师,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基本原理、快检仪器操作规范、检测实施步骤、注意事项等理论知识,对食品快检信息化系统日常应用存在的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现场指导;以瘦肉精、农药残留等常用检测项目为例,进行了实操演示,并对参训人员在检测过程中的操作规范逐一指导;针对实际检测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工作经验、改进技术方案。通过实际操作,使参训人员进一步熟悉了检测流程,帮助参训人员解决取样不规范,操作不精准等实际问题,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准确、高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

下一步,金昌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哨兵”,充分发挥快检筛查的“过滤网”作用,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好食品源头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农批市场等单位的监管人员和技术骨干30余人参加培训。

守护端午佳节市场秩序——金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粽子专项检查

端午佳节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粽子市场专项检查。

强化食品安全,把好“质量关”。执法人员深入粽子零售企业、大型商超、蛋糕店等,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包装及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经销假冒伪劣粽子、“三无”粽子等情况,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把好粽子质量安全。

强化制止浪费,把好“包装关”。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包装尺寸、材质、层数等情况逐一核对,检查粽子包装是否存在空隙率、包装层数超标、使用红木或贵金属等过度包装的情况,包装是否搭售红酒、礼品等问题。同时,执法人员宣传引导相关经营者合规经营,抵制浪费和奢靡之风,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强化民生维稳,把好“价格关”。执法人员查看粽子是否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重点关注粽子礼盒标价与实际售价的对应情况,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是否存在制售“天价”粽子礼盒等情况。

截至目前,共检查商超、蛋糕店、粽子零售店49户(次),暂未发现过度包装、“天价”粽子礼盒的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规范价格行为,共同倡导绿色健康的消费理念,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消费新风尚。

金昌市市场监管局倡议广大消费者践行绿色低碳理念,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的产品,拒绝粽子过度包装,让粽子回归食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共同营造绿色消费市场环境。

筑牢食安防线 护航假日安全——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五一”假期临近,为营造稳定有序的消费环境,近日,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五一”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在食品生产环节,执法人员深入乳制品、糕点、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料采购、车间卫生条件、设施设备维护、进货查验、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及贮存等内容,督促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机制,严防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在食品流通领域,执法人员深入大中型商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检查指导,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情况、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以及环境卫生、食品标签标识、贮存控制、肉类产品“两证”、特殊食品专区专柜设置、临期食品自查等内容,严防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

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检查国芳广场、青泰广场、文化街、羊肉美食街等消费场所及人流量大的网红餐饮门店、连锁餐饮品牌、特色餐饮街(店)等经营主体,对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后厨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厉打击使用过期变质食材、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确保操作加工安全。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监管与服务结合,一方面,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日常风险隐患排查,立即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另一方面,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下一步,金昌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检查,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护航全市人民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确保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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