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三部门《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精神,推动全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全面实施,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用械,共享健康”。7月14日,金昌市组织召开了第三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推进会。
会上,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结合单位职责,围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疗、医保领域使用管理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杰善就扎实推进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既是医疗器械安全治理的现实需要,也是构建医疗器械追溯体系的重要环节,更是推进医疗器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要明确目标要求,要确保已经赋码的医疗器械产品,在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积极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进行出入库管理,医疗机构要利用唯一标识开展临床使用环节的应用,并实现唯一标识在医用耗材采购和医保结算中的关联应用。二是要落实工作任务,医疗器械注册人要在所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上赋予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上传、维护和更新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相关数据,利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加强产品全过程管理;经营企业要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完善优化改造,在经营活动中应用唯一标识,做好带码入库、出库,实现产品在流通环节可追溯;医疗机构要在临床使用、支付收费、结算报销等实践中应用唯一标识,做好全程带码记录,实现产品在临床环节可追溯。三是要把握时间节点,2024年4月1日以后,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产品,要在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全面实现唯一标识的快速、准确识别和应用。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与应用工作,不断提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共同为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推动医疗器械安全治理,做出积极贡献。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县、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医保局分管负责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等共计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后,邀请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围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相关政策、赋码规则以及在经营企业、临床应用、支付收费、结算报销等领域的实施应用进行了宣贯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