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科学精准、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12月11日,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药品经营企业约谈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约谈。
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落实国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分析了因疫情政策变化,市民购药需求突增,企业面临的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供应短期困难和压力;传达了我市疫情防控药械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
会议要求,一要落实优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不再进行实名登记报告,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非处方药物。不需查验进店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二要多措并举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采取多种举措,保障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基本购药需求,特别要确保新冠病毒感染基本用药的储备。三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满足群众安全用药需求的同时,要确保药械质量安全和药品零售价格的稳定,严格杜绝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虚假宣传行为。
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和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代表共20人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