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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12278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一、文件制定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行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要求,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国爱卫会制定印发了《全国健康城镇管理办法》《全国健康城市和全国健康县评审标准》《全国健康乡镇评审标准》,启动全国健康城市、全国健康县和全国健康乡镇创建工作,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城镇治理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推动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目标。
二、《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管理办法》共8章。第一章为总则,包括全国健康城镇创建管理的总体要求;第二章为申报和推荐,包括评审周期与数量、创建范围、申报与推荐要求等;第三章为评审和命名,包括评审程序、遴选规则、表扬奖励等;第四章为复审,包括复审周期、复审方式等;第五章为常态化管理,包括宣传成效、巩固成果、监测评估、经验推广等;第六章为职责要求,包括全国爱卫办和各省级爱卫会的任务分工、专家管理等;第七章为监督管理,包括结果通报、舆情监测、社会监督等;第八章为附则。
三、《评审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全国健康城市和全国健康县围绕落实健康优先、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等5个维度,共设置24条评审标准。一是落实健康优先,要求政府将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人均预期寿命提升;二是普及健康生活,要求全方位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学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医疗机构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倡导合理膳食、持续降低烟草对人群健康的危害、促进全民心理健康、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三是优化健康服务,要求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水平;四是完善健康保障,要求持续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五是建设健康环境,要求打造干净整洁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重点场所卫生达标、有效控制病媒生物、深入开展污染防治、保障食品和居民饮水安全、持续强化全社会安全管理。考虑到乡镇实际和数据可获得性,全国健康乡镇的评审标准和具体要求少于全国健康城市和全国健康县,共设置19条评审标准。
四、全国健康城镇评审如何实施?
全国健康城镇评审每3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命名全国健康城市不超过50个,全国健康县不超过150个,全国健康乡镇不超过1000个。全国健康城市评审包括资料数据评估、现场暗访、社会公示等程序。资料数据评估是对申报城市的资料和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评估;现场暗访重点是申报城市的健康生活普及、健康服务开展、健康环境建设等情况,并听取当地群众意见建议;社会公示是将拟命名名单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和申报城市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全国健康城市的新创评审工作由全国爱卫办负责;全国健康城市的复审及全国健康县、全国健康乡镇的新创和复审工作委托各省级爱卫会组织评审,全国爱卫办抽查确认。每个省份每个周期向全国爱卫办最多推荐的城市、县和乡镇数量按照行政区划数、健康中国行动推进情况和创建工作质量等综合核定。
五、全国健康城镇如何体现为民创建?
为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体现为民创建,全国健康城镇实行全域创建,即全国健康城市创建范围为该城市行政区划所辖的区(直辖市所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均为其行政区划全域),全国健康县和全国健康乡镇创建范围为其行政区划全域;创建内容聚焦群众关心的健康教育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医疗卫生服务、美丽宜居环境建设、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等方面;创建评审重视数据变化和现场核查感受,采用暗访访谈或电话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群众是否满意,通过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建立定期舆情监测机制,实现创建成效群众可感可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地不得开展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等测评,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得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不得阻碍群众反映问题,不得脱离地方自然禀赋条件和产业发展实际创建,不得搞“运动式”“作秀式”“一阵风”创建。
六、各地如何做好全国健康城镇管理工作?
全国健康城镇创建是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提高对全国健康城镇创建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领会,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要高质量开展创建工作,把群众满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已命名的全国健康城镇要持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提升社会健康治理能力,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夯实健康中国建设根基。要认真挖掘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形成有效的工作模式,建立经验宣传推广机制,不断扩大创建成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强调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护人民健康的坚定决心和政治智慧。爱国卫生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创造的宝贵历史经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历久弥新,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抓手。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总结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期实践和成功经验,准确把握爱国卫生运动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核心作用和时代使命,紧紧围绕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的目标,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夯实群众基础,壮大多方合力,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健康根基。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
1952年,为了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创造性地把党的群众路线与卫生防病工作结合起来,发起了轰轰烈烈的爱国卫生运动。70多年来,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扬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集中应对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时期面临的突出健康问题,先后开展了除“四害”、“两管五改”、“五讲四美”、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卫生城镇创建、“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在较短的时间里彻底消灭了天花等传染病,有效控制了寄生虫病、烈性传染病和地方病,并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爱国卫生运动以较少投入产出较大健康效益,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宝贵经验,被世界卫生组织赞誉为“中国的国宝”。
通过爱国卫生运动以及发展卫生事业的综合施策,我国居民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前的不足35岁,快速提升至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近50岁、70年代后期的近68岁。妇女、婴幼儿、青少年健康水平也大幅提升,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为改革开放积累了雄厚的人力资源。爱国卫生运动的成功实践是党在中国革命长期斗争中积累的群众工作经验的创新运用,是深刻把握卫生健康工作规律的必然结果,是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集中体现,其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在于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在于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运动是我国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保障促进人民健康的宝贵经验,必须长期坚持、传承弘扬。
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传承创新、蓬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并稳步取得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爱国卫生运动。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发挥群众工作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在2020年6月召开的专家学者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2022年12月,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全国爱国卫生战线的同志们始终坚守初心使命,传承发扬优良传统,丰富工作内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为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加快建设健康中国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爱国卫生运动传承创新、持续加强、深入开展,不断取得新的显著成效。爱国卫生组织体系持续完善,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职能不断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得到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覆盖率超过98%,构建起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健康中国建设协调推进,针对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聚焦重点人群,陆续实施18个专项行动,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国有90多个地市(区)探索对各项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有6个地市从立法层面颁布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的风险隐患。约三分之二的城市和超过40%的县(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市),推出一批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城市,打造有利于人民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别是在新冠、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广泛发动基层干部和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形成了全民参与健康治理、群防群控传染病的良好社会局面,有效降低了疾病通过环境传播的风险,有力保障了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结核病、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下降或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历史性消除疟疾,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稳步下降,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9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跃居中高收入国家前列,社会文明程度不断进步,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扛起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使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从卫生健康领域面临的挑战看,随着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变化,影响健康的经济社会生态等因素更加多元、多样、复杂,吸烟酗酒、不合理膳食、缺乏运动、超重肥胖、心理精神障碍等传统的不健康生活方式和身心健康问题仍然存在,电子烟、网络依赖等不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的新形态不断出现,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比例超过88%,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从发展要求看,国家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关口前移,更加注重社会健康综合治理,人民群众对健康产生新的期待和更高要求,主动健康的意识不断增强,更加关注所处生产生活环境对自身健康的影响。
爱国卫生运动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显著优势,是社会健康综合治理的有效模式,为应对当前面临的健康挑战、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爱国卫生运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顺应新形势、新要求,承担起协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职责任务,探索社会健康综合治理的新路径,推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到2030年努力使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进一步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政治优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牢把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和根本保障。进一步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加强跨部门协作,研究解决重大健康问题,广泛发动全社会打造健康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汇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群众动员优势,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动员广大群众重视自身健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抓起,加强健康促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进一步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文化优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促进群众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移风易俗、树立新风,提升全社会综合文明素质,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
以爱国卫生运动新成效加快建设健康中国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丰富内涵、与时俱进,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加快建设健康中国。
切实加强党对爱国卫生运动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爱国卫生运动的根本力量和组织保障。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爱国卫生运动的领导,保证爱国卫生运动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是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的基本条件,需发挥好全国和各省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职能,加强地市级及以下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建设,广泛构建各层级纵向贯通、各部门横向协同的工作合力,有力推动健康体重、无偿献血、控烟、环境卫生整治、健康科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处置、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等重点工作,推动解决关系人民健康和人口均衡发展的关键性、全局性问题。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发动群众、动员社会的方式方法,增强爱国卫生运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年人主动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共建共享健康中国的良好氛围。
推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健康影响评估是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的有效工具,是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重要举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各地政府的明确要求。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可能影响,推动各地各部门将保障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政策的优先目标,将健康影响纳入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强化以健康促进为导向的部门协同和高效服务,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的风险隐患。认真总结地方立法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的经验,加快推进健康影响评估立法地方先行先试、国家积极推进,为推动经济社会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推进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健康中国行动是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的有效实践路径。从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出发,坚持中西医并重,深入实施18个专项行动,采取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健康效益明显的干预措施,构建政府、社会和个人协同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工作格局。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健康科普宣教,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激发广大群众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
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健康城镇是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的重要抓手。高质量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动员各部门和全社会履行健康责任,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水平,从源头上统筹应对各类健康危险因素,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经济社会治理模式。树立全国健康城镇创建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地积极推进健康城镇建设,以城市(区)、县(市)、乡镇为不同层级的单元,全面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夯实健康中国建设根基。
做好传染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是提升传染病防控成效的重要依托。通过爱国卫生运动的深入开展,继续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垃圾污水治理,推进厕所革命,保障饮用水安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为人民群众打造健康宜居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防控基孔肯雅热、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媒介传染病。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监测人感染新亚型流感动向,严防动物疫病向人群传播。发挥好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及社区网格员、居民健康管理小组等作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构建全民参与疾病防控、共建健康家园的强大合力,筑牢群防群控的社会防线。
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管理效能。推进爱国卫生专家智库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决杜绝突击迎检、重复填报表格等行为,提高爱国卫生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全国健康城镇创建、健康中国行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将主要健康指标和普惠托育服务等人口发展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及时监测主要指标进展情况、行动目标实现情况、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年年有进展、有突破、有成效。加快推进爱国卫生立法,将爱国卫生运动长期积累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固化下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有效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水平。
(信息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国卫办医政发〔202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有效对接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护理服务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制定了《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有效对接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护理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到2027年,老年护理资源有效扩容,覆盖机构、社区、居家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从业人员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持续改善,服务连续性、可及性、规范性持续提高,老年人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行动范围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疾控主管部门,下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老年护理资源供给。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人口老龄化程度、老年护理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好老年护理资源的规划、布局,增加辖区内老年护理服务供给。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应当按照《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5年版)》《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按要求配备老年护理力量。优先盘活存量医疗资源,支持部分一级、二级医院加强老年护理功能。同时,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中心)。鼓励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且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20%的地级市至少有1所护理院或护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设置护理院(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实际和居民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
(二)加强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逐步构建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以纵向为主的一体化老年护理联动模式,推动机构内老年护理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延伸,健全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安宁疗护的护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牵头医疗机构优质老年护理资源帮扶带动作用。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或县级医院要选派高年资护士或临床经验丰富的老年护理专业护士,通过定期派驻下沉基层、组建护理联合团队、点对点帮扶、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等方式,在管理、技术、人员、服务等方面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退休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岗位职责所需条件的护士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通过输出护理技术、开展人员培训、远程护理指导等方式,提升受援单位老年护理服务水平。到2027年底,力争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中高级职称护士定期派驻。
(三)拓展老年护理服务多样化模式。
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积极丰富创新多样化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体现人文关怀。通过在线咨询、健康指导、电话随访等多种形式,为社区和居家老年患者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覆盖面,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推动护士上门为失能失智、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患者提供专业护理服务。鼓励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老年护理、健康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日间护理中心、社区嵌入型机构、家庭病床等,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机构护理、日间护理和上门护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符合条件的可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探索发挥家庭医生在失能等级评估中的作用,推动相关评估标准衔接。家庭医生团队中的护士在有条件的地区,针对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签约老年人,可上门为服务对象提供护理服务。
(四)提高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服务能力。
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老年护理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培训,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老年护理服务需求,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对三级医院、二级医院、护理院(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中,正在或准备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到2027年,辖区内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参加培训占比达到95%以上。要结合实际参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等,统筹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护理员培训,可发挥职业院校、行业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技术支持作用,切实提高医疗护理员生活照护等职业技能水平。
(五)保障老年护理服务质量安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老年护理服务质量控制和行为监管,持续推动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重点监测老年患者2期及以上院内压力性损伤发生率、老年患者非计划拔管率、误吸发生率、跌倒发生率、走失发生率等指标,切实保障老年护理服务质量安全。要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开区域内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相关医疗机构、人员处罚等信息,畅通投诉、评议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六)改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
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老年护理服务,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感受。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等做好医疗护理、老年综合评估、健康指导、心理慰藉等,积极为有需求的老年住院患者提供免陪照护服务。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辖区内转诊服务规则,畅通双向转诊渠道,通过医疗机构内设立转诊中心等方式,强化转诊服务的统一管理,增强老年护理服务连续性。加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间老年患者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互通共享,做好患者转诊及医疗护理信息的完整记录与安全共享。
四、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高度,将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资源,为落实各项任务提供有力支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商医保部门,支持将老年人护理服务与当地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有机结合,发挥政策合力,协同促进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思路举措,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挖掘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动态跟踪评估各地工作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
全爱卫发〔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全国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启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15个专项行动。结合健康中国建设工作实际和健康中国行动推进情况,决定将健康体重管理行动、健康乡村建设行动和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纳入健康中国行动,请你们将新增的3个行动与其他15个专项行动统筹推进。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一、睡眠可消除疲劳、恢复精力,良好的睡眠对于维持生理功能、促进生长发育、提高认知和记忆力有重要作用。
睡眠是人的基本生理功能,受自身内在因素和外界环境,特别是昼夜节律的影响。睡眠可消除疲劳、恢复精力,对维持神经、心血管、内分泌代谢、免疫、精神心理等功能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良好睡眠还可以促进生长发育,提高认知与记忆能力。
二、不同年龄段人群所需睡眠时长不同,且因人而异,良好睡眠常表现为醒来后感到精神充沛、心情愉悦。
适宜的睡眠时长是健康睡眠的基础。不同年龄段人群对睡眠时长的需求不同,且存在个体差异。一般来说,0-3月龄婴儿每天需要13-18小时,4-11月龄婴儿12-16小时,1-2岁幼儿11-14小时,学龄前儿童10-13小时,中小学生8-10小时,成年人7-8小时,老年人6-7小时。
良好的睡眠质量是健康睡眠的关键。良好睡眠质量通常表现为:入睡时间在30分钟以内(6岁以下儿童在20分钟以内);夜间醒来的次数不超过3次,且醒来后能在20分钟内再次入睡;醒来后感到精神饱满、心情愉悦、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
规律的睡眠时间是健康睡眠的保障。提倡顺应四时,起居有常。保持规律的入睡和起床时间,维持稳定的生物节律,成年人推荐晚上10-11点入睡,早晨6-7点起床。老年人推荐晚上10-11点入睡,早晨5-6点起床。
三、长期睡眠不良会导致反应迟钝,学习工作效率下降,还会诱发焦虑、抑郁等问题,增加感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患病风险。
睡眠不良是指睡眠时长不足或过长、睡眠质量下降或睡眠规律紊乱。常见表现有睡眠时间减少或延长、不能按时入睡、入睡困难、早醒、夜间频繁醒来、眠浅梦多、白天嗜睡等。
长期睡眠不良会导致反应迟钝,注意力、记忆力等认知功能下降,学习工作效率降低,甚至增加交通和生产安全风险;会导致情绪不稳,烦躁不安,严重者会诱发焦虑、抑郁等;会降低机体免疫力,增加感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癌症等患病风险。
四、规律作息、劳逸结合、适量运动以及安静舒适的睡眠环境有助于保持良好睡眠,避免熬夜、睡前饮酒喝茶,晚餐不宜过饱过晚,睡前尽量不要刷手机。
睡眠是一个复杂的生理过程,需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适宜的睡眠环境来支持。养成规律的睡眠时间,保持适度的体育锻炼,避免久坐,适度晒太阳。卧室环境应安静舒适,根据个人的习惯保持适宜的光线强度,室内温度在20℃-24℃、空气湿度在40%-60%为宜,经常开窗通风。床垫宜相对坚实,不要过度松软塌陷,枕头高矮适中,被褥清洁干燥。运用正念、放松训练、认知调整等心理疏导技巧,睡前洗澡泡脚等,都有助于睡眠。
熬夜,睡前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晚饭过饱过晚,睡前吸烟、饮酒、喝茶或咖啡,睡前长时间剧烈运动等,都会对睡眠产生不良影响。此外,年龄、遗传、情绪、压力、工作方式、疾病、药物等因素也会对睡眠造成影响。
五、关注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群体,提升全生命周期睡眠健康。
儿童睡眠不良主要表现为睡眠时间不足或过长、入睡抗拒等。儿童长期睡眠不良会影响体格生长、认知和情绪发育,严重者会导致一系列行为问题,并影响成年后的睡眠习惯。家长应帮助儿童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可安排睡前活动,如盥洗、如厕、讲故事等,活动内容固定有序,温馨适度。睡前避免过度兴奋和剧烈运动,避免进食难消化食物和饱食,营造舒适的睡眠环境。培养幼儿独自入睡的能力,不宜摇睡、搂睡,将喂奶或进食与睡眠分开。
青少年睡眠不良主要与学业压力、电子设备的使用以及不规律的作息时间等有关。长期睡眠不良影响学习能力、免疫力、生长发育等,甚至产生心理和精神问题。家长应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帮助孩子减轻心理压力,了解孩子的需求和困扰,给予足够的关怀和陪伴,正确引导和教育。
职业人群常常面临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不规律作息等问题,容易导致睡眠质量不高、睡眠时间不足、睡眠颠倒等,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与条件。职业人群应妥善管理自己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免熬夜,防止过度疲劳。保持适度的体育锻炼,避免久坐。避免睡前吸烟、饮酒、喝茶或咖啡,晚餐不宜过饱过晚,睡前尽量不要刷手机。学会缓解工作压力,保持心态平和,必要时可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或治疗。
老年人维持睡眠能力下降,更易发生睡眠障碍。老年人睡眠问题主要表现为睡眠时长缩短、入睡困难、眠浅易醒、早醒等。老年人可通过疏导负面情绪、改善睡眠环境、养成良好睡眠习惯等方式改善睡眠。保持合理的睡眠期望,不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失眠,不过分关注睡眠,不因为一晚没睡好就产生焦虑情绪。睡前应减少咖啡、茶等饮料的摄入量,避免睡前过量进食或饮水。对于影响睡眠的原发性疾病,应及早干预、积极治疗。
六、睡眠障碍是以入睡困难、睡眠维持困难、睡眠过多、睡眠觉醒周期紊乱或睡眠行为异常等为表现的一类睡眠相关的临床综合征,最常见的为失眠症和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
睡眠障碍是以入睡困难、睡眠维持困难、睡眠过多、睡眠觉醒周期紊乱或者睡眠行为异常等为表现的一类睡眠相关的临床综合征,包括“睡不着”“睡不醒”“睡不好”3大类共90多种疾病,包括失眠症、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不宁腿综合征、发作性睡病、快速眼动睡眠行为障碍、睡行症、睡眠-觉醒节律障碍等,其中最为常见的有失眠症和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
失眠症是指尽管有适宜的睡眠机会和环境,依然对睡眠时长和(或)睡眠质量感到不满足,并引起相关日间功能损害的一种主观体验。失眠症可单独存在,也可与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或物质滥用等共病,是最为常见的睡眠障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是指睡眠中上呼吸道塌陷,引起反复出现呼吸暂停或低通气的疾病,以睡觉打鼾为主要表现,可引起全身多系统的损害。
七、经常出现失眠、白天打瞌睡、睡眠呼吸障碍、睡眠不规律、睡眠时异常动作等表现,提示可能患有睡眠障碍。
如经常出现入睡困难(入睡时间超过30分钟,6岁以下超过20分钟)、睡眠中觉醒且醒后无法再次入睡、白天频繁打瞌睡犯困、夜间鼾声响亮伴有呼吸间歇、睡眠不规律、睡眠过程中出现梦游、遗尿等异常动作时,提示可能患有睡眠障碍,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
八、如果睡眠问题已影响到健康和日常的工作生活,应尽早去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不同睡眠障碍需采取不同的治疗手段。
出现较为严重的睡眠问题时,建议及时到医院的相关专科进行咨询,各类睡眠障碍都是可以治疗和改善的。不同睡眠障碍的致病原因、发病机制等各不相同,需采用不同的治疗手段。可通过调整饮食、运动和作息,改善睡眠环境,调节心理压力以及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物理治疗等治疗手段,促进形成健康睡眠。中医治疗睡眠障碍的方法很多,如中药汤剂、中成药、中药膏方、中药茶饮、针灸、推拿按摩、耳穴治疗、芳香疗法、五行音乐疗法以及饮食调理、情志调节、导引疗法等,需根据患者的具体证候辨证施治。
相关链接:《睡眠健康核心信息及释义》解读
1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京召开全国卫生健康基层老龄财务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着眼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进一步强基层、优服务、重保障、防风险、严监管,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要主动融入大局、支持全局,把握各方面积极因素,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着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效,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加强卫生健康经济管理,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海南、重庆、甘肃、新疆等8省(区、市)卫生健康委和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交流发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部分直属和联系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