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构)

金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构,副县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2名副局长),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稽查科与其合署)、卫生综合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金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主要职责:依法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对违反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开展预防性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健康相关产品抽查检测;依法组织开展相关公共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卫生行政许可证件的审核办理;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的督查督办。

办公地点: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街道昌荣西巷1号

负  责  人:胡德生

联系电话:0935-83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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