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积极支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省、市政府下发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性文件,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相关政策文件
(一)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95号);
(二)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三)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192号);
二、政策解读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力争全市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率达到50%,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社区)以上医疗机构超过90%,中医药旅游收入年增长10%以上,全市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94亿元(其中:中医药收入1.8亿元,中药种植业收入0.44亿元,中药生产加工企业产值0.2亿元,医养结合、中医文化旅游收入1.5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将中医药产业打造成我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
到2025年,力争全市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中医药产业事业融合发展,产业标准体系、市场体系更加健全,骨干企业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一是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稳步增加,根据市场需求,年均增长5%左右,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率达到50%。构建县域推动、组织化生产的中药材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体系,全面提升中药材品质,建成我市中药材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基地。
二是中医药工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药材加工率年均增长10%左右。依托现有或新引进现代化中药材初加工项目,做大做强枸杞、黄芪等品牌,培育一批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形成骨干企业带动、特色品种支撑的中医药现代绿色深加工体系。
三是中医药市场体系更加完善。积极提升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开展在线交易及物流配送的局部集成应用,推动全市中药材网络销售与实体经营协同发展。
四是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得到加强。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中药领域著名品牌和全国知名商标。建设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中医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五是中医药产业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以中医药产业为龙头,通过全产业链开发,延伸培育壮大产业链,促进化学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经济、文化、科技和生态文明中的独特作用。
六是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市中医医院疑难危重病症诊疗能力显著提升。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达到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市、县、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100%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中医妇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
(二)工作任务
根据全市中医药资源分布及事业产业发展状况,着力实施七大工程,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相互依托、配套协作的中医药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1.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医养融合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开设老年病科、康复科,设置老年医疗养护病床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病、慢性病医疗服务,逐步建立社会化多层次的医疗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积极培育有竞争力的养老服务企业,大力支持八冶康颐医养·幸福e家项目,将其打造成医养康复结合型、异地旅游养老型和老年宜居社区型为特色的养老服务企业。
2.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治未病”科建设,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中医健康体检、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健康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医馆等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探索集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3.推进食材药膳产业发展。围绕食材药化、药材食化,鼓励药膳生产加工、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研发、生产以枸杞、黄芪、甘草等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和药膳产品,积极推广药膳在餐饮服务业和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的应用。大力推进药菜两用蔬菜的种植、加工及产业化开发,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开发药菜两用蔬菜相关产品,提高药菜两用蔬菜附加产值。
4.培育中医药健康旅游业。以全域旅游为统揽,以发展香草花卉生态休闲特色旅游为突破口,以发展中医药养生经济、弘扬中医药养生文化为重点,推动中医药与旅游休闲有机融合,打造“食养”“药养”“水养”“沙养”“文养”“乐养”“住养”等为特色的养生旅游产业,努力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纳入全市重点旅游景区建设规划,做好景区景点开发、申报和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旅游服务项目。开发以薰衣草、枸杞等为主要原料的系列旅游商品,扩大旅游消费,打造中医药旅游商品品牌。重点依托“中医文化创新基地”项目,将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中医药文化教育培训与区域旅游、历史文化结合,深入开发中医养生保健文化,不断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5.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绿色生产。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以县域为主体,通过整合农业生产、专项扶贫资金及以奖代补等方式,打造5个中药材规范化绿色生产示范村,培育2个种植规模大、示范带动作用强、规范化程度高的新型中药材生产经营组织,实现中药材从分散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生产转变。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采取“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推进中药材“订单式”生产和企业上下游一体化经营,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6.优化中药材种植布局。在永昌县朱王堡镇、金川区双湾镇建设枸杞标准化生产基地,在永昌县河西堡镇、东寨镇建设甘草、黄芪标准化生产基地。
7.推进野生药材保护与繁育基地建设。加大中药资源保护力度,加快野生药材的人工繁育与培育。通过对野生药材的人工繁育和适宜环境、生产条件等综合研究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逐步实现濒危或珍稀野生药材的人工种养,重点加强对甘草、锁阳、肉苁蓉等特色品种野生药材抚育、繁育研究,力争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种植。
8.加大中药企业培育力度。按照产业化、集聚化的发展方向,以现有中医药骨干企业为基础,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企业战略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清洁生产水平,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9.推进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按照服务产业、成果导向、研产融合等原则进行遴选,通过整合共建、资源共享、集中支持的方式,积极引导企业与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协作,加快新成果、新技术的应用转化和推广。
10.推进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牵头,加强疑难重大疾病和临床诊疗有明显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重点病种研究,促进中医药学术思想、诊疗技术的传承与创新,加强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研管理机制创新,提高中医药临床科研的整体水平。
11.完善中药材电商交易流通体系。积极提升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中药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依托省内仓储物流和商贸物流产业链优势,开展在线交易及物流配送的局部集成应用,推动全市中药材网络销售与实体经营协同发展。
12.加强中医药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充分发挥省级乡村医生中医进修基地的作用,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
13.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支持发掘整理出版乔英《便中集》。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等机构文化建设。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结合国家持续开展的“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通过举办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中医药文化进单位、进家庭、进学校等活动,向公众讲授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具有金昌特色的医疗、养生文化广泛传播,增强全社会利用中医药进行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公众健康素养提高。
14.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和能力建设。做好GAP取消认证后中药材质量监督实施工作,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管理。加强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鼓励龙头企业建立自备的产品质量检测与控制系统,严把产品质量关。
15.推进中药大品种大品牌高标准培育。强化中医药品牌意识,建立中药领域著名品牌和知名商标培育机制。加强对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和注册商标的申报、保护和使用,通过申请商标注册,引导创建自主品牌,鼓励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企业“走出去”,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能力和产业规模的品牌产品。
16.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探索中医药服务一体化发展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以市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以现代远程医疗技术为支撑,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形成市、县、乡三级中医医疗联合体,建立双向转诊、合作共建、互利共赢的新型中医药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以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带动全市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重点加强中医康复、治未病、中医风湿病科等优势专科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中医健康养生馆等中医药服务机构。
17.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全面提升中医应急服务能力,建立完善中医医院急诊科急救流程、技术规范和应急公共事件的中医救治方案。全面提升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加强疾控、妇幼保健等机构的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和常见病干预等方面的能力和效果。完善中医医院“一站式付费”服务等惠民、便民措施,增加中医药服务的便利性和吸引力。建立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
18.加强基层中医药卫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发挥县级中医医院的核心作用,加强县级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和中医药人员配置力度,提高基层中医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中的中医药优惠措施,合理调整中医药报销比例。支持社会资本在城乡结合部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创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办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等,进一步支持中医馆发展。挖掘民间中医的“一招鲜”。
(三)工作路径
1.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中医药产业发展相关项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基金向中医药项目倾斜,发挥投资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中医药产业。用足用活用好精准扶贫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对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固定资产贷款需求的中医药项目向协议合作银行推荐贷款项目。鼓励引导银行、担保、融资租赁、风险投资、产权交易、小额贷款等融资机构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债券融资。
2.健全落实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协议”相关工作任务,不断探索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市级财政公立医院改革补偿资金向中医医院适当倾斜;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中药配方颗粒,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地产中药材、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以及以治疗为目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所发生的合规费用,实行全额报销;开展分级诊疗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价单病种定额付费;提高中医骨伤、针灸等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项目的收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享受中医医院同等待遇。
3.加强招商引资。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大力开展中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促进中医药产业链发展的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聚集产业要素,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项目落地。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及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对项目企业给予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紧密跟踪大企业和大项目,促进重点项目落户金昌。鼓励中药龙头企业引进协作配套项目、扩散加工环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生产体系,着力拓宽、延伸产业链条。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来金昌创办中医药企业的创业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经纪人才给予重点奖励和重点扶持。
4.注重宣传引导。加大金昌中医药品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模式的中医药传播体系,集中宣传中医药骨干企业和优势品种。挖掘金昌中医药文化内涵,通过开发特色中医药文化资源,提升金昌中医药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提升服务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服务意识。在企业开办、新药报批、项目审批立项、土地供应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企业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方向,引导、扶持、规范和完善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为中医药产业提供专家咨询及人才、技术、信息、金融、财务、法律、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服务,构建全面、便捷、专业的服务平台。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形成市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县、区政府具体推进实施的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分别牵头中药种植业组、中药制造业组、中医药服务贸易组、中医药事业组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工作。县、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计划目标任务和整体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实施路线图和配套措施,细化、实化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有序推进中医药产业绿色发展,确保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中医药产业发展信息月度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级各相关部门任务落实情况。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按月调度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落实各项任务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每年度发布《金昌市中医中药产业发展评估报告》,总结工作成绩和不足,提出下年度改进措施。建立中医药产业统计指标、分析、监测体系,建立中药材生产情况、规模以上中医药工业企业、中药材批发零售业销售额统计报表制度,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量化考核支撑。
3.强化考核督查。县、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统计核算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督查机制,将行动计划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要建立通报奖惩制度,将考核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并将考核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合格、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