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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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6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13289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 董丽杰
    副市长
    董丽杰,女,汉族,1973年6月出生,民进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金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展之春
    副市长
    展之春,女,汉族,1982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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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市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

5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琳玺主持召开九届市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防汛减灾、“结对帮扶·爱心金昌”等重点工作,审定《金昌经开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专题解读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听取全市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统计制度,加强统计执法,深化统计普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夯实统计法治基础。从严从实推进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全市防汛减灾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坚持防减救协同发力,构建群测群防群治体系。紧盯施工工地、水库、河道堤防、山洪地质灾害点等关键部位,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基础设施抗灾韧性。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完善预案、备足物资、做实演练,确保安全平稳度汛。

会议专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困难群众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全省“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推进会暨表彰大会精神,听取“结对帮扶·爱心金昌”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困难群众,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推动结对关爱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帮扶体系,满怀仁爱之心扶孤助残纾困,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会议审定《金昌经开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听取零碳园区建设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我市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要坚持以“双碳”战略为引领,统筹抓好绿电聚合、能碳管理、节能降碳、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绿电消费占比,推动新能源和产业绿色融合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九届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

5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琳玺主持召开九届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第一卷,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听取生态环保督察、大气污染防治、石羊河流域治理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坚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快零碳园区和 “无废城市”建设,聚力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之城。统筹抓好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大气污染防治、石羊河流域治理等反馈问题整改, 以高水平生态保护保障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浏阳市一烟花厂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全市危化品领域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底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全面细致排查整治烟花爆竹、危化品、矿山工贸、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抓实抓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听取全市基层应急和消防工作建设情况汇报,审定《金昌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金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会议强调,基层是火灾防控的第一线,要强化人才、装备、专业培训、业务指导,加快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综合服务站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常态化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持续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听取政府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盯重点、分类施策,加力整治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物业服务、信访化解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九届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

2026年4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琳玺主持召开九届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

马国开、肖进银 、张恒山 、张继平、王文华 、展之春、胡俊荣参加。

会议研究通过调整市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事宜(另行文)


九届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

4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琳玺主持召开九届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分析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形势,安排部署服务业发展、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审定《金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就服务业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强总理在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全国、全省服务业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市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加力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和服务业企业倍增计划,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数智赋能、绿色低碳等服务,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拓展文体旅、康养、家政等新业态,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多样化、便利化升级。

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县区和经开区等部门单位经济运行情况汇报,通报了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今年一季度,全市上下扛牢“五城一区”使命任务,紧盯目标、真抓实干,发展支撑持续有力,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县区和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加压奋进,全力以赴扬优势、补短板、挖潜力,确保上半年实现“双过半”。抓实工业稳增长,精准服务保障金川集团等重点企业,推动企业增产增效。夯实农业基本盘,抓好田间管理和防灾减灾,不断延伸高品质菜草畜产业链。加力提振第三产业,激发批零住餐行业消费活力,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加快推进产业、交通、基础设施、民生等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聚力提升园区发展能级,加快零碳园区建设,增强产业集聚力。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统筹抓好就业、教育、医疗、“一老一小”等民生保障。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细致排查整治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九届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

4月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琳玺主持召开九届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提质、兴业、利民导向,高标准开展“绿满陇原”行动,深入实施“三北”工程,秉持“造管并重”理念一体化推进扩绿、兴绿、护绿,聚力建设美丽宜居的生态之城。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听取了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推进《条例》宣传贯彻进林区、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把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构建起市、县、乡、村、护林员(草管员)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大力倡导文明祭扫,规范农事生产用火,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备勤和物资保障,用好卫星遥感、视频监控、地面巡护等“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系统,对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进行全天候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同时,要统筹抓好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扩大开放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听取了全市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全面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创一流行动,着力固强补弱,落实好“包抓联”“六必访”等制度,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切实提高涉企服务效能,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九届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

3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琳玺主持召开九届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江苏代表团审议,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农工党、九三学社、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会议强调,全市政府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抓好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汇聚奋进“十五五”强大合力。要扛牢“五城一区”使命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复工复产、春耕生产、提振消费等工作,全力稳定经济增长,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要认真学习研究规划《纲要》、政府工作报告,抢抓政策导向、支持方向和资金投向,积极谋划精准对接项目,持续扩大投资,有力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在临夏州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听取市政府系统关于巡视巡察、“双审”及其他专项审计、生态环保督察、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统筹好“当下改”和“长久立”,强化整改举措,拧紧责任链条,加强协同联动,不折不扣、坚决彻底地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要严格落实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机制,常态化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剖析信访事项产生根源,举一反三、健全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民委主任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委主任会议精神,锚定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强化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联创共建和市企联创联建,推动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金昌市办理2026年省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等事项。

县市信息公开平台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