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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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6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12278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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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金昌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深化主动公开、狠抓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完善机制方面。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总结、日常有监督、年终有考核、年度有报告”工作机制,组织筹备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印发《金昌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为做好今后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对市级各部门、单位负责政务公开人员开展一对一现场指导培训2次、130人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运行、发布、栏目设置等方面的实操能力,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方面。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着力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民生、疫情防控、财政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等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完成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做好政府会议、重大项目、招考信息、减税降费等其他39个法定主动公开方面的信息发布,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全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784条,编发政府公报11期,每期赠阅500份;“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7万余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着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动态调整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更新“立、改、废”的政府信息,建立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台账,优化政策文件发布格式,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督促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维护,新增养老服务、减费降税、治安管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文化旅游等专题专栏18个,调整优化栏目99个,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类子栏目达到216个。规范各级政务新媒体,注销不合格账号126个,保留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211个。根据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工作实际,分别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督促县区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编制公开事项清单,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实现了服务事项、信息向乡村(社区)延伸。

(五)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加强部门协同,做好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象的沟通,切实提高答复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0件,办结率100%。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等情况。

(六)解读回应方面。持续运用接地气、形象化、通俗化的语言和丰富解读的形式对重大政策类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433条(其中,解读发布市级政策71条,图文解读22条),做到了应解读、尽解读。通过金昌市12345热线、网络信箱、“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等渠道受理群众诉求办件63211件,已办结62950件,办结率99.58%,群众满意率96.46%,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应”。

(七)监督保障方面。按照“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的模式,每月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每季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普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加大政务新媒体账号抽查频次,将抽查检查范围延伸扩大到县区政府监管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每日进行检查反馈,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4

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5

行政强制

2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0

0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0

0

0

0

0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0

0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范围有待扩大,市政府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效果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金昌市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重点任务,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做好政策解读,以公开透明促公平公正,更好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任务分工,做好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以及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公开,督促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做好重大政策制定前的预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广播等渠道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发布重大政策、规章、行政规范等政府决策草案的征求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等信息,充分保障公众参与权、知情权。二是持续提升解读回应质效。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案例说明、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切实增强政策解读实效三是持续加强组织管理保障。主动履行政务新媒体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安全管理等职责,督促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加快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操作程序,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类和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功能,按时高质量做好更新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金昌”门户网站的(网址:http://www.jc.gansu.gov.cn)全文公开。联系电话:09358220051,邮箱:jcsxxgkb@163.com)。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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