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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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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至8月31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同步对金川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项督察,10月2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意见反馈后,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全面认领,迅速制定方案,全力推动问题整改。现将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嘱托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截至目前,43项整改任务已落实20项,其余23项正在按时序压茬推进,交办的36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31件,办结率86.1%。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抓整改。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督察问题反馈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4次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先后10次深入一线实地调研督导,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市政协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协商,纪检监察机关将生态环保纳入重点监督内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献策、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项细化整改实施方案,建立台账、逐项销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链条。
(二)强化统筹调度,系统施策抓整改。将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解为43项整改任务,制定印发《金昌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建立“定期调度、重点督办”工作机制,市环委办实行清单化、节点化、销号制管理,对整改进展滞后单位及时预警约谈。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市级领导包抓机制,一案一策推动落实。将群众举报件细化为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办结标准和办理流程,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深化执法协同,凝聚合力抓整改。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开辟案件移送绿色通道,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召开年度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进一步健全长效协作机制。深化“市企协同”治理模式,生态环境部门与重点排污单位签订协同治理工作协议,开展驻场帮扶,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将整改工作纳入深化“三抓三促”行动统筹推进,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密结合,以过硬作风保障整改实效。
(四)从严督查问效,严肃问责抓整改。市纪委监委制定专项追责问责方案,对省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按程序调查处理,以精准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市、县区累计完成4项审计项目。持续开展整改“回头看”和现场核查,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二、整改工作成效
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全市上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增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截至目前,督察反馈我市的4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0项,其余23项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压茬推进。
(一)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策,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统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蓝天保卫战方面,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40项重点任务清单,金川集团11个提标改造项目建成运行、89个废气排口稳定达标,完成金川区604户散煤用户清洁取暖改造,淘汰燃煤和生物质锅炉37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943辆,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50%。2025年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市区优良天数比率99.3%,PM2.5浓度23.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6.1%,改善幅度居全省前列。碧水保卫战方面,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定和7个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5个入河排污口完成规范化建设,推动肃南县与永昌县签订东大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全市地表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均保持100%,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水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净土保卫战方面,督促2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完成16宗“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实现全覆盖,建成污水处理站35座、设施正常运行率8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处置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89.24%、90.48%、95%以上。
(二)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把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标《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行动方案》,健全“全领域管护、全覆盖巡查、全链条整改、全方位动员”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天候值守。常态化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完成20个生态恢复点位专项核查,连续四年遥感监测无反馈问题。保护区内人为扰动大幅减少,生态修复治理区草木葱茏,雪豹、马麝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时有出现。深入推进“绿满陇原”行动和“三北”六期工程,完成营造林20.36万亩、退化草原修复4.4万亩、沙化土地治理24.69万亩,建成义务植树基地3个、植树111万株。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认真落实《金昌市石羊河流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2023—2028年)》,金川区34眼无证机井全部关闭,永昌县22眼无证地热井停止取水,2024年至今全市未审批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2023年至2025年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8016万立方米,提前3年超额完成目标压减任务;2026年预计新增压减682万立方米。印发《金昌市地下水超采管控制度(试行)》,2025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地下水水位持续回升,连续三个季度保持上升态势。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累计排查整治问题21个、整改率100%。严格矿山生态修复监管,累计巡查32次、覆盖企业64家,未发现新增越界开采。督促企业落实梯级开采与边采边治要求,累计创建国家级及省级绿色矿山8家。依法查处矿山违法占地和越界开采行为,行政立案13起、行政处罚9起,累计罚款217408元。东大山区域白云岩矿盗采问题已完成司法判决,破坏区域于2025年6月完成恢复治理并通过专家组验收。严格林草地监管,审核转报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72件,联合查处违法案件10余件。
(三)坚持绿色转型、制度创新,加快健全绿色治理体系。
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十四五”单位GDP能耗强度累计下降43.3%、降幅居全省第1,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39.7%,超额完成下降17%的目标任务。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达549.47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总量的75.3%,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51.97%。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4家、绿色园区1个,省级绿色制造体系载体22户,金昌经开区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加快“无废城市”和金川集团“无废集团”建设,47项考核指标中46项已达标。2家发电企业完成碳配额履约清缴,2家水泥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为123个建设项目选址提供技术支撑。坚持以制度改革提升治理效能,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金昌建设的实施意见》《金昌市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之城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大起底、大排查、大提升”,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211张,完成201家排污单位问题排查整治。51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自动监测有效传输率达99.24%。推行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对88家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2025年入企检查同比减少63.2%。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办结赔偿案件7起。全市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保持100%,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矿山开发监管、地下水超采、建筑垃圾处置、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等重点问题和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实行清单化调度、闭环式管理,严把整改验收销号关,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同时,以建设美丽金昌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之城。
中共金昌市委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