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编制发布《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金昌市2023-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地落实为主线,结合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和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实际,积极安排布署,健全完善工作考核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大政务新媒体宣传稿件的发布转载力度。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2460条,其中,“金昌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文章1945篇,阅读量共31.3万次原创稿件672篇,占比34.6%,转载来自市政府信息公开科及各类其他官方媒体稿件1273篇;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抖音号累计发布短视频74个,观看量共22万次,1870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441条。营造了积极浓厚的宣传氛围,及时准确传递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声音。二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相关内容的发布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要求,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相关内容的发布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食品药品监管”栏目中发布信息121条,在政务新媒体发布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内容730条。三是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了涉企优惠政策和消费者维权专栏,两专栏共发布信息40条。四是紧盯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紧扣稳定社会预期和回应群众关心,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政策解读力度,通过文字、一图读懂等方式优化解读效能,全年共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相关政策解读51份,社会反响良好。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常态化监测检查工作。二是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文字关、保密关。信息发布进行“四审”,首先由供稿科室负责人自行审核,再由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复审,最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在完成保密审查的同时完成对信息内容的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合规。三是严格做好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局属2个政务新媒体负责人员变更后都进行了报备,全年未出现2周以上不更新的情况,“金昌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日均发布图文6篇,“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抖音账号月均发布短视频6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政府网站建设方面,在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的指导下,梳理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完成了栏目内容的重新归类整理,提高了信息归类准确度。政务新媒体运行方面,严格落实《甘肃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我局微信公众号长期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微信公众号传播影响力排名前3位。其中《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安全监管专题培训》《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警示》《快来参与甘肃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网络调查)吧!》等原创推文单篇阅读量均超2000人次,较好满足了市民的信息需求持续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中国食品安全报(甘肃站)金昌市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沟通,发挥媒体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人民日报》《新华网》刊发文章22篇,“学习强国”平台、《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食品安全报》等其他国家级媒体刊发文章231篇,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甘肃非公党建微信公众号等省级媒体刊发信息123篇,全方位营造有利于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责任科室分工协作和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安排1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内容、有人员。二是印发了《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各栏目的责任科室,对公开信息的标题、内容、形式、更新频次等进行了规范性要求,并要求各科室对2023年以来所有正式发文进行自查,对应该公开的文件全部进行公开。三是加强工作督促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局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不定期通报,对公众号信息发布情况按月进行通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营造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和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力度和宣传效能有待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和质量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立足工作实际、结合系统特色、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形式,多措并举,持续发挥政务公开平台的载体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保证政务信息质量的同时,提高数量,创新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通过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址:http://www.jcs.gov.cn/scjdglj/zfxxgk/zfxxgkzn/index.html)全文公开。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5-8213707,邮箱:305487604@qq.com)。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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