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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中国经济已走过2025年的一半路途,全年的“下半场”即将开启。“十四五”收官任务不轻,而谋划“十五五”,恰在其时。
读懂行进中的中国经济,不妨从这七个“更”入手:
更系统,建立起丰富的“连接”和连接
在今天的中国,“连接”的故事讲不完。京津冀两市一省,协同发展;长三角三省一市,一体化发展;还有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这都是“连接”。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相互支撑配合,形成组合拳;调动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一体改革。这也是“连接”。
“连接”会发展成“链接”。大到长三角4小时产业圈,小到把上下游装进一栋楼,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优质创新要素,正按照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链接”在一起。
“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六个必须坚持”之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全国一盘棋,皆有“连接”之意。
“更系统”的中国经济,顶得住大风大浪。
更均衡,在很多重要关系中把握辩证均衡
构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目标锁定在“优质均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民生建设,强调“公平、均衡、普惠、可及”。统筹好总供给与总需求,是为了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新时代的治水思路,聚焦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您看,“均衡”几乎无处不在。
“均衡”要义,体现在对很多重要关系的把握中。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各类所有制企业,都要充分支持,也都要完善监管。
“更均衡”的中国经济,体现着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更前沿,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前沿解锁“新知”
大江南北,“人工智能+”方兴未艾。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中国在这一领域要占领先机、赢得优势,就必须在基础理论、方法、工具等方面取得突破。信息革命、产业革命、能源革命、生命健康革命交织迸发,多少新知,正扑面而来。
解锁“新知”,还要立足国情。比如,有条件发展大农业的地方,正向着现代化大农业挺进。但国情使然,有太多的地方,农民的地,分散在房前屋后、山坡山脊上。怎么在千差万别的“小农”条件下实现农业现代化,正是中国式现代化出的一道独特命题。没有现成答案,要在实践的最前沿,且试且行。
“更前沿”的中国经济,赶上潮流,也开创着潮流。
更精细,在各种方式的“贴近”中破题
中国经济,对“精细”的要求越来越高。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要把握宏观,也要关照微观。偌大市场,需求在细分,供给也在细分。亿万经营主体,情况千差万别,唯有贴近,才能了解它们的所思所愿,营造好它们期待的营商环境。亿万百姓生活,有各种急难愁盼,唯有贴近,才能提供精细化的服务,实现暖人心的治理。“涉及老百姓的事情关键在实”,贴近才能精细,细才能实。
“更精细”的中国经济,于细微处见活力、见格局。
更可控,把握发展主动权需要更多自主创造
进入“十四五”以来,外部环境的严峻性、复杂性、不确定性持续上升。预判“十五五”,世界仍会在新的动荡变革期里前行。来自外部的不确定性越大,中国就越要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而把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选择,就是不断增强自主可控的创造,加快科技自立自强的脚步。
“更可控”的中国经济,更能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更主动,机遇要在奋力争先中抢到手
当今世界,危与机,总是同生并存。重要的在于,机遇从来不是自动分享给所有人。“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是中国经济一以贯之的追求。主动,关键在人的“状态”。从各部门各地方到党政干部,从科学家们到企业家们,从劳动者们到改革者们……主动作为、迎难而上,这正是14亿中国人的真实状态。
“更主动”的中国经济,由你我他共同书写。
更坚韧,保持咬定目标久久为功的定力
读懂中国经济,一定要读懂它的坚韧。坚韧是什么?是咬定青山不放松,定下目标,就奔着它去;是遇到阻力和困难时,不惶惑、不退却,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是既善于在关键时刻完成“短跑”冲刺,也有着“跑马拉松”的绵绵定力,把长期主义融入创新与创造。
今天,那些横空出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动能,莫不是坚韧前行者的厚积薄发。那些经年累月默默坚守的普通劳动者,是体现中国经济坚韧属性的最小单元。
“更坚韧”的中国经济,正笃定向前。
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
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起施行,为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律千万条,首要在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见效,必将有力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家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以更优的营商“软”环境锻造企业发展“硬”实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开启新篇章。
为“自己人”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不说不能办,要说怎么办”……
走进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无否决权服务”的告示牌格外醒目。这里还设有“办不成事”专窗,专窗人员跟进“疑难杂症”,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了、心里有底气。
企业是经济的细胞。企业有活力,经济发展有动力。
“我是一贯支持民营企业的”,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关心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
2018年11月、202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列为重要改革举措,到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明确要求,再到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施行,为“自己人”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让广大民营企业吃下干事创业“定心丸”——
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
法律中的诸多“第一次”,充分彰显我们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能变,也不会变。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9章、78条……民营经济促进法立足基础性法律的定位,统筹兼顾,对广大民营企业普遍关心关注的公平竞争、投融资促进等作出针对性规定。
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法律制度更健全,保障体系更有效,发展信心更充沛。
“民营经济促进法回应了企业家长期以来对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核心关切,让我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在制度层面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决心。”圣源地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婷说。
让法律规定“春风化雨”落实落细
就在民营经济促进法表决通过前一天,一则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进一步配套。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过程中,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前谋划、同步开展相关制度的“立改废释”。一批配套制度机制已经出台,还有一批正在加快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强化刚性约束,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法律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破除障碍、治理拖欠、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落实纾困政策、加强政企沟通等五方面下功夫,努力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就越有效。民营经济促进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
“您好,这是本次检查的二维码……”
一个“检查码”,便可让企业验明检查人员“真身”,还可获取检查任务、事项等内容。今年以来,各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码”上行动,“新招”不断。
“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执法突出问题的查纠整改,坚决纠治到位。”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介绍,司法部正在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截至5月18日共汇集问题线索3566条,为企业挽回损失4421.84万元。
有恒产者有恒心。
规范强制措施,禁止违法实施收费、罚款或摊派财物,规范异地执法行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履职提出明确要求。
人民法院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让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重返市场、创新创业;
检察机关聚焦企业诉求高频问题,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公安机关重拳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
一系列举措推动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民营经济促进法“春风化雨”的基础更加坚实。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促进法与其他法律法规适用的协调与衔接,确保法律实施效果。”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说,最高法将加快出台司法解释,推动构建企业内部处分、民事赔偿和刑事惩治等多重责任并举的追责体系,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挖蛀虫”“打内鬼”。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强涉企刑事案件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及处置的监督,重点监督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财产。准确把握违法与犯罪、罪与非罪界限,依法审慎办理刑民交叉、新业态新领域涉企刑事案件。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走进山东德州欧文斯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车间里各式机械轰隆作响。
不久前,这家企业的负责人一次性支付300万元,订购了一套全新的生产设备。他的底气,来自当地银行一笔贷款授信,不到一周便审批放款到位。
翻开民营经济促进法,“投资融资促进”一章引人注目,其中就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金融活水,托举“小巨人”破浪前行。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我国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
“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我们将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本权重给予八五折到七五折的优惠,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近期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揽子政策,共同推动金融业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可持续的服务。
市场规则越清晰,企业信心越坚定。
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到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锻造“护身符”,用法治力量稳定市场预期、汇聚发展合力。
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37条重点举措,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激发民营经营主体投资并购活力,着力整治乱象。
持续实施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开展“企业家学法”系列活动……全国工商联更好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加强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贯彻,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
“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工商联履职尽责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全国工商联经济服务部副部长陆军表示,将着力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实施,组织开展“进企业、解难题、送政策、促发展”活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协同打通市场准入、投融资、账款清欠等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以法为纲、共谋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法律条文……正逢乡镇集日,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法院盘信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来到百姓身边,宣传普及民营经济促进法。
这部即将施行的法律也涉及全社会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从国家机关到行业协会商会,从企业负责人到社会公众,方方面面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将法律制度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
“我们要积极抢抓法律实施带来的政策机遇,在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中主动担当。”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万达集团党委书记尚吉永说,将严格遵守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加强企业合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用法治力量护航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大胆闯、放手拼,民营经济航船必将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这部法律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这部法律有哪些重要内容?法律的出台对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有何重大意义?如何推动法律有效落实?
4月30日,新华社推出第十六期“中国经济圆桌会”大型全媒体访谈节目,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杨合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民,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三位嘉宾,共话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
以法为纲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三审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当其时,意义重大。”杨合庆在接受“中国经济圆桌会”访谈时说。
改革开放40多年,为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发展壮大,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就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为做好民营经济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指明前进方向、注入强大动力。
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超过57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3%;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超过1.25亿户。
当前,民营经济在发展中面临新的机遇,也遇到不少困难和挑战。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必将肩负更大的使命,承担更重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这要求我们针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立法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巩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发展的成果,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法律环境。”杨合庆说。
以法治之力,凝聚信心,凝聚共识,凝聚力量。
刘民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出台,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推动各方努力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刘民说。
齐向东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意味着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关心爱护,已经从政策层面的“精准施策”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刚性保障”。
“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这次民营经济促进法审议通过,以立法形式为民营经济发展筑牢制度根基,这让我们实实在在地感觉到,干起事儿来就更有底气了。”齐向东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列为重要改革举措;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分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杨合庆介绍,在起草阶段,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牵头组建了由17家中央有关单位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专班,深入扎实开展调研论证,数易其稿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0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12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三次安排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其间,草案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中国人大网等多种形式,多次向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中央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研究机构等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到地方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
“从立法过程来看,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工作,是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杨合庆说。
平等对待 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分别为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
细读这部法律,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贯穿于各个章节,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向明确。
在杨合庆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的多个“第一次”,对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这些外部因素,以及民营经济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吸收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并与有关法律作好衔接。”杨合庆说。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公平竞争”列在总则之后,单独成章。
对此,刘民深有感触。她说,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贯穿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比如,第二章专题围绕公平竞争作出系列具体规定,包括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使用等。
“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杨合庆说。
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社会广泛关注。
“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创业”“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支持征信机构为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提供征信服务”……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投资融资促进方面作出一系列细化规定。
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产业化进程加快,前沿科技集中涌现,人民群众个性化、多元化需求不断升级,有利于民营企业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
刘民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章专题围绕科技创新作出系列规定,包括支持科技创新研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发挥数据、标准、服务赋能作用,支持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强调人才队伍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齐向东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促进投资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为科技型民营企业破解发展瓶颈提供了制度性方案;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基础,负面清单制度为抓手,强调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让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拥有更多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汇聚合力 将民营经济法治保障落到实处
良法善治,重在落实。
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部重要法律。如何确保这部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各方高度关切。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规定,涉及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法律制度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刘民说。
民营企业对我国进出口和税收贡献达五成以上,对城镇就业贡献达八成以上;民营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占比超过92%……一组组数据,彰显我国民营经济重要地位。
“深入阐释民营经济重要地位,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全面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治保障作用。”杨合庆说,要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保证法律出台实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民建议,通过组织专家解读、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各方面全面实施好法律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刘民说。
组织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杨合庆看来,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为契机,统筹推进配套法规制度制定和修改工作,协调推动各项支持保障举措落实落细,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有效性,确保民营经济促进法正确有效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贯彻实施好法律规定,坚决破除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另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着力加大民营经济发展要素支持。”刘民说。
有关人士表示,在推动法律落实的同时,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把自身发展和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展望未来,齐向东充满信心:“只要坚定信心、勇于创新,紧跟国家步伐积极应变,就一定能够稳健前行,实现企业更大发展,书写民营经济发展新篇章。”
春风浩荡启新程。以法治力量护航我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未来更加可期。
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深入分析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寄予殷切期望。
“时隔6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振奋人心、提振信心,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决心,再次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心剂’,给广大民营企业送上‘定心丸’,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在新征程广阔天地中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丁巨胜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
丁巨胜介绍,2024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落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强化法治保障力度、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完善工作机构机制等方面协同发力、统筹推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向上向好、质效齐升。2024年,全省民营经济创造了36%的税收,贡献了4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提供了80%左右的就业岗位。
丁巨胜表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将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安排部署,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聚焦营商环境提升,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两重”建设等国家重大项目,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聚焦生产要素供给,提升企业发展支撑效能。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和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持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供地流程和环节,提高供地效率。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积极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落实保障待遇。优化创新要素配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持续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创新激励政策,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聚焦强化法治保障,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会同纪检监察、工信、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发挥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作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加快清理民营企业欠款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查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强化民营企业腐败源头治理,依法惩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
聚焦惠企政策落实,提升企业满足感获得感。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中对民营经济政策进行评估,开展落实党中央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专题督查。发挥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联席会议制度、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等作用,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落实落细惠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加强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合作的服务、指导,多措并举提升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
聚焦亲清关系构建,营造关心支持良好氛围。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介党中央关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立场态度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推广发展民营经济的典型经验做法,一以贯之把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把应有的服务提供到位、把作出的承诺履行到位,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坚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融入甘肃、扎根甘肃、发展甘肃的信心和决心。
经济总量首次站上130万亿元新台阶,城镇新增就业连续4年保持在1200万人以上,货物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43万亿元大关……
国家统计局28日发布的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攻坚克难稳定发展 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
“2024年,我国经济增长5%,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说,在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情况下,能够实现5%的经济增长实属不易,充分体现了中国经济的韧性和潜力。
5%的增长是顶住压力、砥砺前行的结果。盛来运说,面对复杂局面,党中央因时因势加强宏观调控,果断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打出强有力的政策组合拳,推动经济运行明显回升,社会信心有效提振。2024年四季度GDP同比增长5.4%,比三季度加快0.8个百分点,既促进了全年目标实现,也为今年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5%的增长是生产需求共同发力的结果。从生产看,2024年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7%,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4.1%,提高12.7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56.2%。从需求看,2024年内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69.7%,继续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0.3%,比上年明显提升。
5%的增长彰显了大国的韧性和实力。5%的经济增速将我国经济总量推上130万亿元新台阶,意味着我国有更多的实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改善社会民生,不断夯实经济稳定发展的根基。
“放眼全球,我国5%的经济增速位居主要经济体前列,所创造的经济增量相当于一个中等经济体一年的经济总量,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率预计达到30%左右。”盛来运说。
转型升级扎实推进 发展活力不断激发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破局成势的关键阶段,各方面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不动摇,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新旧动能平稳接续转换。”盛来运说。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兴产业培育壮大。2024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2.6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超过欧盟国家平均水平,其中基础研究经费比上年增长10.5%。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53.3%,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比上年增长11.2%。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升至34.6%、16.3%。
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317万辆,成为世界上首个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千万的国家;初步测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上年下降3.4%,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8%;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比上年提升1.7个百分点……绿色转型展现新气象,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
改革开放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宝。
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48.3万亿元、52.1万亿元;全年新设经营主体2737万户,日均新设企业2.4万户;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7%……我国坚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
“面对逆全球化思潮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贸易伙伴遍及五大洲,已成为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盛来运说,2024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达43.8万亿元,规模创历史新高,连续八年保持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
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安全堤坝筑稳扎牢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尽管结构性就业压力犹存,但得益于经济总量扩大、结构优化升级以及稳就业政策发力,就业大局总体稳定。”盛来运说,2024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1256万人,连续4年保持在1200万人以上。
社会事业欣欣向荣,社会保障网织密织牢。2024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为95.9%、92.0%,均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为1037万张、1295万人,均比上年末增加。2024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0.7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3亿人。
2024年,粮食总产量首次突破1.4万亿斤,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2024年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23个,比11月份增加6个,今年1月份进一步增加至24个……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为我国经济顶住压力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展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内外环境仍然复杂严峻,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国内经济运行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挑战,这是我国推进高质量发展、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过程中的阵痛,是发展中、前进中的问题。”盛来运说,总的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有利条件多于不利因素,发展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高质量发展的大势没有变,发展的“时”与“势”依然占优。
新年伊始,从中央到地方,一季度政府债券发行安排密集对外发布;大江南北,一批重大项目在政府债券资金支持下集中签约、加快推进……
近年来我国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2025年政策取向还将“更加积极”。新华社记者近日深入多地调研观察到,财政政策“组合拳”力度加大,投放更加精准,更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有效助力新一年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更有力度,为稳增长提供更多支撑
起重机械林立,运输车辆往来穿梭,焊接声、切割声相互交织……走进位于安徽合肥的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现场,记者看到,一派火热的忙碌景象。
项目负责人介绍,这一项目获得了3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据悉,2024年安徽省发行了1303亿元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支持保障1243个项目,有效带动项目总投资超1.5万亿元。
就在不久前,专项债管理机制迎来新变革。国办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了包括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等举措。
“2025年,我们将积极利用安徽省纳入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省份的政策机遇,科学谋划储备一批新的重大项目。”安徽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用好“正面”“负面”两张清单,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投资效益;
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更大力度支持“两重”建设,近期将再下达一批项目清单,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加力扩围实施“两新”工作,将设备更新支持范围扩大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等,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元旦刚过,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相关部门已明确多项具体举措。
在湖北省黄石市,得益于“两新”政策支持,当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正在抓紧推进。
“在5685万元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的资金支持下,项目稳步实施,不仅有效扩大投资,还惠及民生。”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副局长程超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7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项目已基本全部开工、完成投资超过1.2万亿元,2025年约1000亿元项目清单也已提前下达。
“财政政策‘组合拳’将在2025年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安排更大规模政府债券,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逆周期调节,支持扩大国内需求,将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更多支撑。
更有精度,助力经济向“新”发展
向“新”发力,离不开财政助力。不久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2025年,财政政策要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广东惠州东江实验室,一块“黑材料”引起记者注意。用手电筒照射表面,光线仿佛被吸走般不见踪影。“这是我们研制的核孔膜超黑材料,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东江实验室副研究员陈永辉说。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实验室建设,2020年至2022年,惠州市财政累计投入建设经费12亿元;2024年至2026年,省市财政还将继续保持有力资金投入。
政府投资基金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
近期,《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力争5年内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在深圳,龙岗区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耐心资本、长期资本作用,共参投子基金30只,子基金总规模427亿元,累计投资企业超1200家。
“我们还将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科技创新种子基金,持续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局长汪明说。
就在本周,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外发布。
多位专家表示,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出台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重要文件,将推动优化产业投资类基金功能,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类基金,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创新的活力,蕴藏在一个个经营主体之中,要进一步为其减负加力。
机器人大显身手,AGV小车穿行其中……在位于山东威海的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自动重卡曲轴生产线开足马力。“2024年,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1亿多元。”公司财务负责人扈萍说,政策“减包袱”,让企业更好投入创新研发。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前11个月,我国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22979亿元,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和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税费优惠政策……记者在调研中感受到,多地通过强化资金统筹、持续增加投入、加强政策创新,正有力促进经济向“新”力持续释放。
更有温度,“民生含量”不断提高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尽管财政收入增速承压,但从中央到地方,财政支出中的“民生含量”不断提高,在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力度更大、标准更高。
位于川西高原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往年一到冬天当地学校面临的供暖难、洗澡难等问题,在今冬得到有效解决。
“2024年,阿坝州投入近8亿元,新改建学校93所,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特别是海拔2500米以上的所有学校都实现了供暖。”阿坝州副州长依当措介绍,当地还投入近7000万元,设立了农牧民家庭和困难职工优秀学生激励帮扶基金,确保当地孩子不因家庭困难而上不了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推进文旅区中小学开工,实现4所幼儿园开园;新增10家养老助餐点、3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2700套、竣工2560套……北京市通州区两会明确了新一年“民生清单”。
“2025年,通州区将把民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计划安排‘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支出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比上年增长2.4%,以更优供给、更实保障增进民生福祉。”通州区财政局副局长张敏说。
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教育强国建设,健全人口发展支持政策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了2025年财政发力保民生的着力点。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国计民生关键处,“国家账本”将成为百姓的“幸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