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会议活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28日)

永昌县、金川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金昌军分区、武警金昌支队,金昌经开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会议、督查调研等公务活动,推进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文制发

1.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文件起草拟制、审核把关、征求意见、合法合规审查等各环节责任,坚决杜绝“只起草、不负责”“只签字、不把关”等问题。文件起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依法依规起草文稿,做到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格式规范、体例适当,把好公文质量的第一道关口。收到征求意见文稿的单位要根据职能,对涉及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方面内容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建议,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在要求期限内反馈,防止文件“带病”上会。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研究决策的文件稿,须充分讨论修改、形成统一意见。文件稿各环节审核人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公文处理职责,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格式关等关口,从源头上杜绝文件稿错情发生。对于文件稿政治表述不规范、擅自突破政策规定、有关情况失实、引用数据不准等错情严重、质量较差的一律作退文处理,并记录错情,适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于文件正式印发后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逐级倒查各环节责任,对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2.严肃行文规则。严格执行“市委文件九不发”规定,属于市委、市政府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一般不实行党政联合发文;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市直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得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除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确需制发的配套文件,一般参照上级机关发文形式,不得随意升格。部门单位和议事协调机构不得随意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坚决杜绝文件简单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内容冗长繁琐、虚泛空洞等问题,综合性报告控制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控制在6000字以内、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控制在4000字以内。

二、规范文件运转

3.严格日常管理。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履行文件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文件、电报管理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本机关文件管理制度,从严从细从紧加强文件管理。中央、省委文件和市委密级文件必须由机要人员接收、管理,文件交接和签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涉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等的收拆、印发、传阅、清退、归档、保管、销毁等,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规定,不得擅自扩大阅读和使用范围,不得私自翻印、复制、抄录、摘记、拍摄、保存和传播。不得将密件带出工作场所,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没有公开和不准引用的涉密文电、材料。严禁通过互联网、普通传真机传输涉密文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中央、省委文件和市委密级文件。对疏于管理、造成文件丢失、泄密的,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严格收文处理。严格按程序报送公文,不得报送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存在报告夹带请示事项、请示一文多事、多头主送的公文;不得报送公文格式要素使用不规范、不齐全,印刷装订有瑕疵、报送不及时、成文日期与印发日期、报送日期间隔过长的公文。

三、规范会议办理

5.严格会议审批。市委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承办的全市性会议,由承办单位拟定会议方案,经市委秘书长审核后报市委审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金昌经开区管委会及中央和省属在金单位承办的全市性会议,由承办单位拟定会议方案,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并向市委办公室报备。研究部署市级层面工作、且参会人员在30人以上的会议需归口经四大班子秘书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并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市直部门和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不得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工作性会议。未经批准的会议,一律不予召开。

6.严格会议规格。不属于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的会议,一般不邀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按照“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分管领导召集的会议,一般可由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其它相关部门(含县区)由分管负责人参加。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外,原则上不要求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一般性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负责人参会,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开到县区级。各部门召集的会议,不得要求县区党委政府负责人参加。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召集的会议,原则上只召集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单位参会,与会议主题无关人员不安排参会,坚决杜绝陪会现象。

7.严控会议规模。切实改进会风,提倡召开实效性强的会议,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提倡多开解决具体问题的推进会、协调会或现场办公会,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参会对象,减少陪同、听会人员。除党代会、市委全会、两会外,其它全市性会议一般不超过150人。除法定会议、涉及研究部署全局性重大事项的会议外,其它会议时间均不得超过半天,专题会议控制在1小时以内,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除有特殊规定或者内容涉密外,需要传达的各类会议精神以书面传达为主,会议讨论原则上只提问题和建议。精简会议议程,同一会议一般只安排一位主讲人,尽量减少会议交流发言、典型发言和表态发言,简化会议程序,压缩会议时间。

8.严肃会议纪律。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和主办单位书面报告请假原因。服从会务安排,按时限要求反馈参会人员,参会人员确定后,无故不得随意更改。会议期间,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接打电话,不得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无故擅自提前离会。参加涉密会议的,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禁将手机带入会场,严禁拍摄、录音等。会场布置要严谨细致,根据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党徽、国徽、政协会徽及其它会议背景标识。会议材料要严格按统一格式排版印制。

四、规范督查调研

9.严格审批报备。严格落实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未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事项不得开展。除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上级检查和处置突发事件外,市直部门针对乡镇(村)、街道(社区)和企业开展的督查、检查、指导和调研一律实行审批制,未经审批不得前往。市直部门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同一部门开展的多项督查检查考核应当尽可能整合成1项,涉及多部门的由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联合进行。除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市直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县区和基层党委、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自行确定全域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需组织开展的,应当自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向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报备。

10.严肃督查检查。改进督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通过“飞行督查”“四不两直”“督帮一体”等方式,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按照“谁牵头、谁组织、谁落实”的原则,有序组织实施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工作结束后形成有整体情况、问题分析、合理建议的工作报告。市直部门到企业督查、检查、指导和调研要做到“提前审批、控制次数”,联合执法要“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进一家门、查多项事”,不得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考核等名义开展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得简单将有无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填表报数、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刚安排就督查、刚部署就考核、刚发文件就要结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1.严控陪同人员。市委书记、市长到基层调研,除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外,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得超过3人,县(区)、乡镇(街道)分别确定1名负责同志陪同;其他市级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得超过2人,县(区)、乡镇(街道)分别确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调研企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五、其他规范事项

12.严肃信息报告。严格遵守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纪律,认真执行《甘肃省党委信息工作规则》,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八个必报”和“两个不能替代”要求,严格落实“30分钟内电话首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时限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问题发生。按规矩、按程序、按层级报告信息和请示汇报工作,不得越级请示报告,防止造成“信息倒流”。

13.严肃请假纪律。县区及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各项工作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制度,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并确定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

14.严肃来人报告。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来金领导干部和重要来宾报告工作,属于报告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和重要来宾来金开展活动,由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附来金领导干部和重要来宾基本情况。遇紧急情况不能以书面形式报告的,要及时通过电话报告。需市级领导陪同接待的,应同时上报接待建议方案,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后,按程序分别报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审定。

15.严肃着装要求。参加党代会、两会等重要会议和其它重大活动,按要求着正装,军警等有制式服装人员按规定着装,民族、宗教代表(委员)可着民族、宗教服装,女士着装庄重得体。参加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夏、秋季着白色衬衫、深色裤子,冬、春季着深色外套、深色裤子,军警等有制式服装人员按规定着装,女士着装庄重得体。其他各类会议夏、秋季着浅色衬衫,冬、春季着深色外套。机关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进入办公场所,着装应端庄、稳重、得体、大方、干练,符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礼仪要求。

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要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以上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抄送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

附件:1.会议申报审批单

2.请(休)假审批表

3.市直部门前往乡镇(村)、街道(社区)和企业督查、检查、指导和调研审批单

4.材料印制格式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会议申报审批单

会议名称

会议类别

会议主题及

会议议程

建议出席领导

县区是否参加

参加人员

乡镇、街道

是否参加

参加人员

企业是否参加

参加人员

会议天数

参会人数

参会代表

工作人员

参会单位

会议地点

秘书长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请(休)假审批表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是否外出

事    由

起止时间

外出地点和拟乘

交通工具

外出期间主持工作领导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市委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市委主要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市直部门前往乡镇(村)、街道(社区)和

企业督查、检查、指导和调研审批单

申请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乡镇(村)街道(社区)和企业名称

事由依据

时  间

其他参加单位

方式及范围

秘书长签字

注:督促检查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上级检查或处置突发事件不在审批之列;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申

请单位留存,一份报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627室备案。

申请单位联系人:                                手机:

附件4

材料印制格式

(空1行)

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

(空1行)

(单位全称)(楷体_GB2312三号字)

(年 月 日)(楷体_GB2312三号字)

(空1行)

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字)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字)

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三号字)

三级标题(仿宋_GB2312加粗三号字)

………………………

其他设置:

页边距:上30毫米,下30毫米,左右27毫米;页眉15毫米、页脚22毫米。

行间距:28磅。

字间距:紧缩0.1毫米。

页  码:插入在外侧,数字格式为“— 1 —”,字体为宋体四号字。

纸  张:A3纸合封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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