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要求,市政府对全市现行有效的64件市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确认3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2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现予公布。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中需要重新制定或修订的,由起草部门提出意见,于2015年3月底前将重新制定或修订稿提交市政府研究审定发布。

    附件:1.市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市政府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市政府确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金昌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6日
  

    金政发〔2014〕111号+附件1.2.3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金昌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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