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对涉及本次清理工作的2部政府规章、4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政策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废止政策文件2件,修订政策文件1件。同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市政府以往制定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凡不符合《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五年”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涉企政策文件立即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级本部门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清理各项工作,保持政策文件一致性,加强相关废止、修订文件制定及衔接工作,防止出现政策“空挡”和行政管理“真空”。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政策文件目录
3.决定修订的政策文件目录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号 | 废止依据 |
1 | 《金昌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 金政办发〔2020〕23号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7月15日印发《关于废止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金政办函〔2024〕37号),对该政策文件予以废止 |
2 | 《金昌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 金政办发〔2019〕39号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7月15日印发《关于废止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金政办函〔2024〕37号),对该政策文件予以废止 |
附件2
决定废止的政策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号 | 废止依据 |
1 | 《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22〕58号 | 文件违规在财政补贴方面给予特定企业优惠 |
2 |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金昌市风光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 金发改〔2022〕163号 | 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
附件3
决定修订的政策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号 | 修订依据 |
中共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细则的通知 | 金开党发〔2023〕67号 | 上级政策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