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宋磊
    副市长
    宋磊,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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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诚信甘肃”金字招牌——甘肃全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综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城市信用建设,形成了以信用平台为基础、以信用共享为延伸、以信用监管为支撑、以信用应用为导向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信用保障。

2023年,包括兰州市、张掖市等11个地级城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2个州以及玉门市等5个县级城市在内的共18个城市纳入了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范围。监测情况显示,我省各城市2023年平均综合信用指数排名相较2022年明显上升。


完善信用政策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去年,我省印发实施《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加快打造“诚信甘肃”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印发重点任务清单,明确重点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推动“诚信甘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教育、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相继出台了行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

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落地,我省逐步搭建起“诚信甘肃”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有力推动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基础。

甘肃省2023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情况分析报告显示,2023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7项评价指标中,我省信用政策制度贯彻落实、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信用主体守信与失信、诚信宣传与社会舆情情况等6项指标得分均高于全国平均得分和西部地区城市平均得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何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需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今年初,我省印发《甘肃省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将城市信用监测纳入年度中心工作;印发《甘肃省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评价办法(2024版)》,进一步强化工作调度,靠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全省信用工作最大合力。

“作为牵头部门,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将积极推进各相关部门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动信用监测、信用惩戒、信用奖励、信用应用等措施嵌入到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专项工作当中,形成公共信用信息评价与部门信用评价相结合,部门失信惩戒与跨部门联合惩戒相统一的社会信用建设体系。”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


夯实信用信息基础

消费者通过微信搜索“兰州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微信公众号并关注,可以实时查看追溯服务信息;扫描产品二维码,既可查询肉菜溯源信息,还可以查看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企业的信用预警结果……

兰州市将信用信息和兰州市肉菜追溯体系相结合,进一步丰富信用信息的应用场景,对有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行为信息以及经营异常信息的企业及时进行预警并实时监控,不仅实现对追溯节点企业的有效监管,也从源头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数字经济时代,信用数据、信用信息已逐步成为衡量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最重要的元素和载体,数据归集共享更是贯穿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全过程。

近年来,我省积极抢抓数字政府建设机遇,统筹建设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并将其作为全省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的“总枢纽”。

“2022年,我省升级上线了新版信用信息报送系统,为省市县乡四级6592个信源部门、1.2万多个注册用户提供了多种数据报送端口,满足各类信息源报送需求,逐步实现全覆盖。”省经济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截至目前,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完成信用主体采集入库总量1572.57万户,归集信用承诺信息3382.10万条,累计数据归集量由2020年的3210万条增长至目前的18.43亿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2023年度“双公示”评估工作中,我省排名全国第七位。

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归根结底要落脚在各类应用场景中,重点做到“以信为媒,以用为要”。

在信用应用场景方面,我省有关部门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团省委通过志愿者信用积分兑换实物的方式,发挥“志愿服务+信用”引领作用;省妇联将妇女群众诚信与“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相结合,鼓励妇女群众和家庭以诚信换积分,用积分兑商品、得褒奖;省文旅厅将守信情况纳入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民宿等资质等级评定、金融服务等工作中。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的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简称“甘肃信易贷”平台)上线,为企业与银行搭建信息对接桥梁,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升了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截至目前,“信易贷”平台累计注册认证企业54.6万户,21家省级银行的886家分支机构和营业部、20家担保机构、15家小贷公司入驻平台,发布金融产品592款,企业发布融资需求3299.2亿元,获得授信1288.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825.12亿元。


强化信用监管质效

信用承诺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省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印发《甘肃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引导全省各部门将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积极运用到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工作中,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清单制度、强化信用赋能政务服务、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信用监管主体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通过信用承诺制改革,以事前充分告知推动服务前移,努力做到优流程、减负担、增便利,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

在推行信用承诺制方面,我省创新推动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获评“2023年度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民政、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安、医保、通信管理等部门深入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信用承诺;教育、科技、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旅等部门探索开展主动型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

在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方面,对全省企业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推送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市州使用;教育、财政、生态环境、住建、税务等部门针对本行业监管对象开展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方面,对公务员录用、调任考察、推荐表彰先进等环节,严把事前信用监管关;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在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省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失信信息公示和失信惩戒工作,成效显著。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协同配合,持续发力,共同擦亮诚信甘肃‘金字招牌’,切实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曹立萍)

金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


金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4〕2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工作要求,结合纵深推进“三抓三促”和“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通办事堵点、卡点、难点,推动服务更优更快、数据互通互用,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造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群众满意最大化的营商环境“金”名片,助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

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国家和省级部署的第一批13项“一件事”高效办理。持续深化数字赋能和主题应用,到2027年,全面推行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务服务渠道,持续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1.着力提升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全面梳理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办事系统,加快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联通对接,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持续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端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清单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共享,统一应用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表单电子化、电子证照免提交办理和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加大“甘快办”APP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水电气热、医疗卫生等便民应用全部接入“甘快办”APP,实现更多高频事项“掌上办”。(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县、区政府,金昌经开区管委会落实,持续推进;以下任务均需县、区政府、金昌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全面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结合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业务办理关联性,打破部门、事项领域界限,按照无差别、分领域两种模式,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按“应进必进”原则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对不能集中办理的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对年办件量不足100件的部门按“事进人不进”方式,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事务窗口办理。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原则上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服务。2024年6月底前,全面自查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集中清理整治场所分散、事项“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群众办事跑多处等问题。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领域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办理;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设置便民服务点,探索通过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3.全力推动接诉即办“一线应答”。持续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健全完善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热线工作责任体系,持续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持续加强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归并,提高12345热线同110对接联动效率,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类求助,建立健全与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热线联动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互用,并根据需要设置重点领域专席,切实提升接转效率,协同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热线回访满意率达85%以上,合理诉求解决率达80%以上。按照《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试行)》中热线建设标准和运行管理规范,加强12345热线同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体系、投诉建议体系、“好差评”体系的业务协同,提升在线帮办指导能力。(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二)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切实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4.强力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整体性再造、实施集成化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按照“一事一方案”要求,对“一件事”关联事项、涉及部门、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业务系统等进行全面摸排,整合重塑办事流程,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形成“一事联办”推进方案,推动各层级协同落实。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并积极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办理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并向政务服务移动端、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拓展,支撑跨部门、跨层级线上申办、自主申办。持续优化完善已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成办理的“一件事”主题,着力打通系统障碍,确保能办易办。加大自主创新力度,聚焦城乡融合发展、“2+4”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点任务,精心谋划一批涉及企业招引服务、退役军人事务、个人全生命周期等“一件事”主题,成熟一个、推广一个,推动更多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一件事”高效办理、落实见效。(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13项“一件事”牵头部门分别按职责履行牵头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健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5.稳步提升“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域通办”能力。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业务模式,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域通办”。进一步优化系统平台功能,持续推动各类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基础上,将更多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数据纳入共享范围,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和共享互认,实现异地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持续完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域通办”窗口建设,建立健全线下代收代办服务模式和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机制,探索与相关地方建立线上审核、视频会商等工作联络机制,按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过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加快“市域通办”改革,县、区政府分别打造2-3个功能齐全、制度完备、队伍过硬、运行高效的“市域通办”示范点,统筹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市域通办”事项基层能收、接转有序、高效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6.大力推行容缺事项承诺办理。认真落实《金昌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2024年8月底前,以企业和群众高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进一步梳理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事项,形成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分级分类规范完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流程,制定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工作办法,制作告知承诺书模板,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工作协同、数据共享机制和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将承诺和履约等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级、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助推全国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7.积极推动“不来即享”提质扩面。紧盯惠企政策“不来即享”平台与政务、金融、税收、企业服务等系统深度融合进度,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服务清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的“一站式”服务,推动更多惠企便民政策“不来即享”。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不来即享”,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依申请办理的,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自动生成申请表、调用申请材料并主动精准推送,方便企业和群众自愿申请、一次办理、不来即享。(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税务局、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等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8.有序推进“减证便民”改革提速。推进“无证明办事大厅”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已发布“免证明”事项清单审批应用。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逐步推动自建业务系统电子证照调用;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借助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调用、核验功能,切实将“减证便民”落到实处。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按年度分批推出“免证办”事项清单,不断降低企业群众制度性办事成本。(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三)激发政务服务活力,有效提升政务数据赋能水平

9.提升政务平台支撑能力。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共应用支撑能力建设,提升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认证、跨域电子印章验签、办事调度、用户管理等支撑能力。加强统一的政务外网建设,构建形成上联省电子政务外网、横向连接各市级部门、纵向连接县区的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体系,为全市业务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提供网络支撑。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金昌旗舰店开设“一件事”专栏,完善“一件事”模块,将各项具体“一件事”申报端口集成至“一件事”专栏,根据“一件事”运行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现“一网受理”。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动态清单化管理,做好政务数据、电子证照数据汇集工作,实现“应归尽归、应汇尽汇”,强力保障“一件事”高效办理。(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0.强化政务数据互联共享。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扩充政务数据资源类型和数量,强化与省级对口部门对接协调和数据资源共享,大力推动数据回流和直达基层工作。进一步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编制“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数据规范,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与用证、发证之间的精准匹配关系,推动实现清单内电子证照自动在线调用、核验。健全完善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明确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开发利用等各环节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共享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确保数据安全可控。(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1.推动创新技术场景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办事服务具体场景中应用,不断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完善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向人机交互和数据分析方向转型发展。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甘快办”APP金昌子站探索设立虚拟政务服务窗口和智能客服等,通过提供智能问答、远程互动引导式政务服务,解决企业群众在线操作、材料准备、业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问题,实现与实体大厅同质办理体验。依托全省“二维码一码通”支撑平台,推进全市“一码通”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教育、政务服务、交通出行、社会保障等领域“一码通办”。(市大数据中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提升政务服务应用,不断拓展优化增值服务供给

12.深化帮办代办服务。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大力推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优化线上高频事项帮办代办,依托一体化平台开展远程协助,提供业务咨询、审前辅导、远程导办等交互服务。充分发挥企业投资项目代办中心作用,编制《企业服务导航》,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做好上门办、预约办、全程办,当好“店小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定制化服务,尊重群众意愿,加强现场引导,畅通绿色通道。认真落实领导包联、服务专班等工作机制,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一对一”优质政务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3.拓展优化公共服务。优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领域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持续推动水电气热、通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用事业单位从企业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强化流程优化、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重点推进水电气热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4.精准供给增值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设线上企业服务专区,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线下企业服务专区,推出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提供综合咨询、培育指导、政策兑现、纾困解难、投诉受理等“一站式”、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大力开展延时错时服务,通过线上预约等方式,合理分流办事群众。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优化“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功能,健全转办督办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企业诉求办理实效。统筹行业协会商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和工信、司法、金融、人社、科技、商务等部门涉企服务资源,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不断拓展服务企业的深度和广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等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五)夯实政务服务基础,着力规范办事服务体系建设

15.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按照“四级46同”要求,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认真编制发布内容规范、易于操作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确保各类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跑动次数等基础和关键要素同源一致,做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联动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组织“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和责任单位精细化梳理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编制集成办理“一件事”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完善跨区域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动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6.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持续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加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培训和考核,立足实际出台激励奖励措施,探索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窗口从业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12345热线建设运行管理,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实施、人员管理培训、日常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加强人员、场地和经费保障,推进政务服务专业化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7.强化政务服务制度体系。发挥法制引领和保障作用,及时清理和修订与政务服务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相关业务领域制度保障,破解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免证办等创新服务模式的制度障碍,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健全完善数字化应用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政务数据安全交换相关制度,保障电子证照和政务数据高效共享应用、电子档案单套归档等法律效力。(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牵头,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推进举措,下大力气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取得实效。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加大对“一件事”推进情况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有力有效推进。

(二)强化分工协作。市政府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调度,一体化推进,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强化工作协调与业务指导,结合业务办理实际认真研究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保障政务服务高效有序运行。市大数据中心要统筹数字政府建设,不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持续加大政务数据支撑能力和共享实效。“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部门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主动认领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宣传推广。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注重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部署的改革试点任务,力争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中取得更大突破、实现更大作为。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加强对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要总结新做法、树立好典型,及时推介工作成效和经验,努力打造具有金昌特色的服务品牌。

附件:“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附件下载:附件--“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doc


让群众在家门口“找得到人”“办得成事” 金昌“市域通办”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市域通办”改革作为金昌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思路,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限制,打造办理区域无限制、服务区域全覆盖的一次办、就近办、多点可办的新模式,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我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永昌县、金川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场都建立了标准的“一站式”办事场所,并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统一规范了政务服务办事场所名称。乡镇(街道)统一挂牌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统一挂牌为便民服务站,方便企业和群众识别。近年来,县、区政府不断优化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增强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着力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联结、线上线下融合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规范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站),配套完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制作了统一制式门头牌匾,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便民等候室等,为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受理等无差别服务,让群众办事越来越方便。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1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站点18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站点覆盖率100%。村(社区)182个,村(社区)服务站基层服务站点182个,村(社区)服务站基层服务站点覆盖率100%。

为更好服务群众,便民服务事项全面下沉。市、县(区)以优化群众服务为导向,以完善乡村治理为目标,坚持“事项一次下沉、流程一优到底、信息一库认证、身份一脸识别、办事一图索引、保障一步到位”,全域梳理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下沉一线办理,让群众能够“在家门口办事”,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按照群众需求“应梳尽梳”、便民事项“应放尽放”的原则,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惠农补贴、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创业、农用地审批等服务事项全部“下沉”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服务,成为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同时为避免下沉事项“悬空”,全面加强部门工作保障,编制下沉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开展下放事项专项培训,提高乡镇(街道)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目前,全市下沉乡镇(街道)级事项4730项,其中永昌县3470项,金川区1260项。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3年版)》

为进一步落实好今年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各地税务人员查询掌握,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3年版)》,对今年以来截至10月底发布的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作了全面梳理,并进行详细解读,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部署实施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税务部门多措并举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细,以更快速度、更好服务保障经营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此次发布的《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汇编(2023年版)》按照优惠政策、政策解读、即问即答、相关文件4个部分的体例编写,收录2023年公布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70份、相关征管公告6个、政策解读6篇、即问即答10组,以及往年相关政策文件33份,在全面梳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对重点优惠政策的出台背景、减免税费计算、享受优惠程序等开展了详细解读,同时结合具体情景,对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力求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加便捷查询政策、更加准确理解政策、更加全面适用政策。    

税务总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全面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税务部门不断优化推出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举措,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下一步还将继续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政策找人”更快、更准,更加高质高效把税费红利送到纳税人缴费人手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税务力量。    

据了解,近年来税务部门先后编制发布《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多个专题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本次政策汇编的发布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政策汇编和指引体系。以上汇编和指引均可在税务总局网站查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以对照适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金昌市擦亮“办事不求人”金名片

按: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围绕为民办实事、惠企优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方面,组织开展了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甘肃省金昌市擦亮“办事不求人”金名片》入选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编发的《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典型经验案例汇编》。现将典型经验编发,供参鉴。


金昌市擦亮“办事不求人”金名片


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金昌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持续擦亮“办事不求人”金名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总体情况

金昌市坚持问题导向,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推行联办通办、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着力,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效。截至目前,线上线下共受理业务151.1万件(次)、办结率99.9%,线上服务评价满意率保持在100%。

二、主要做法

一是优流程疏堵点。制定印发《金昌市加强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减证便民”创建“无证明办事大厅”有关工作的通知》,采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模式,全力推进标准化、“市域通办”和“免证明”事项清单应用工作。制定《“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解难题”沉浸式体验活动工作方案》,市区两级共有39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通过“走流程、坐窗口”等方式现场把脉问诊,开展沉浸式体验,共发现35个问题,解决28个问题,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二是强服务重融合。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大力推行“全程帮办+前置辅导”“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模式,建立项目代办“1+X”工作机制,成立全省首家企业投资项目代办中心,严格兑现“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手续政府办”的郑重承诺。制定出台《金昌市项目代办(帮办)工作细则》,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全面推行“管家式”“保姆式”全程帮办代办,无偿为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提供全流程跟踪服务。

三是推联办提效能。推出“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事项85项,构建“一件事”线上线下联办模式。政务大厅线下设置“跨省通办”专窗,线上设置“跨省通办”专区,构建形成“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通办模式,梳理公布“跨省通办”事项156项、“省内通办”事项776项,全面落实预约办、错峰办、延时办、上门办服务。加强窗口绩效考核与平时管理,持续整治纪律作风,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服务竞赛。

四是建机制解诉求。制定印发《政务服务“有诉必接、接诉即办”工作方案》,在设立“吐槽找茬”“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基础上,探索实行“接诉即办”工作模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着力构建群众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和主动整改的为民服务机制。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陇商通”服务专窗,同步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移动端“甘快办”设置“陇商通”专栏,树立起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品牌形象,持续为金昌经济发展聚力赋能。

三、取得的突出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四级46同”要求,持续开展流程优化再造,对120个高频事项按照“一事一码”的要求赋码集中展示,办事群众查询更加方便快捷。推出即来即办、当日办结、限时办结、代办服务、容缺受理、全程网办、不来即享、零跑腿、掌上办、未授权事项等10类特色应用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99%。二是先后召集17家企业开展联席座谈交流,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3500余件(次)。推进市企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针对不动产转移登记等业务,打造金昌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川分中心,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米”,切实打造市企融合“10分钟政务服务圈”。三是通过“一件事”系统集成办理套餐服务2353件(次),共办理“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业务6.19万余件(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近1800位申请人提供延时服务,累计时长达280小时,为近30家企业和申请人提供了周六错峰办理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952件(次)。开展窗口人员“大练兵”和首席代表“大讲堂”19场(次)。

四、推广意义

金昌市持续擦亮“办事不求人”金名片,不断优化服务企业和群众举措,聚焦办事堵点问题成因,通过优流程疏堵点、强服务重融合、推联办提效能、建机制解诉求,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打造了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金昌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

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从20个指标体系大优化中实现攻坚突破,持续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强服务,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实施方案》明确了在思想作风大转变中实现攻坚突破、在指标体系大优化中实现攻坚突破、在担当实干大落实中实现攻坚突破三项重点任务。其中,指标体系大优化从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等20个方面实现攻坚突破。在企业开办方面,要深入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限在0.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实现即来即办,达到全省一流水平。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等服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实现企业开办全程“零费用”;在纳税方面,全面落实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一”合并申报,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在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应享尽享”,企业全年纳税总次数压缩至3次,纳税时间压减至63个小时内;在获得信贷方面,开展金融支持强工业、“普惠小微”深耕等行动,加大对守信主体融资支持力度,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11%以上,企业获得贷款平均时间控制在6个工作日以内,全年各项贷款增长9%;在劳动力市场监管方面,重点做好农民工、工伤职工等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打造网上就业超市,开通灵活就业网上登记窗口;在政务服务方面,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快推进更多高频事项“集成办”“异地办”“掌上办”,年内“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突破100项。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政务服务网办率达到100%。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打造综合性和单向性指标领先、改革特色鲜明的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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