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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朱立军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降低金昌市商用天然气初装费的建议》(第63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办理情况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19〕647号)规定,非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精神,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域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用。在实际操作中,燃气企业根据商业用户的具体需求(如管线长度、管径大小、管道材质、施工难度及工程量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并参照《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9地区计价)》《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等计价依据进行成本测算。最终向用户提供的报价是在核定成本基础上,按不超过5%的合理利润比例确定。
二、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商用天燃气初装费收费行为、减轻用户负担,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在与用户协商过程中,主动、清晰告知价格构成和定价依据,增强价格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大收费公开透明力度,向申请报装的商业用户提供详细的造价构成和费用清单,支持用户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费用复核,保障用户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推动燃气企业优化工程技术方案,根据工商业用户实际用气需求和现场条件,提供多个设计方案供用户选择。通过合理选型管材管径、优化管道布局等措施,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三)鼓励燃气企业根据用户实际用气规模等因素,协商给予适当的费用优惠,切实减轻用户安装负担。利润收取可在规定基础上结合实际予以进一步优惠。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发改部门价格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此项工作,也热忱欢迎您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
特此报告。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联系人:佘在波 联系方式:8213765
赵辉文、王军道、毛怀清代表:
你们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电价补贴的建议》(第3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办理情况
(一)电价政策。《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省级以下电网销售电价的制定和调整权限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目前,全省清洁能源取暖电价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执行,具体为:居民分户取暖用电。“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含学校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类别用电)取暖期用电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统一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低谷时段为每天7:00-12:00、19:00-24:00,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电谷段目录电价,其他时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平段目录电价。非取暖期用电恢复执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居民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集中取暖用电。以居民供热为主的集中供暖企业,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电供暖设备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类别。取暖期低谷时段每天1:00-5:00、11:00-17:00,高峰时段为每天7:00-9:00、18:00-24:00。鼓励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双边协商和集中撮合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签订带曲线、分时段发用电合同,交易上网电价峰谷差价浮动比例不低于已有目录电价的峰谷差价浮动比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用电价格按输配电价顺价模式结算,其基本电费减半执行,谷段输配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的50%执行,其他时段按正常输配电价标准执行。
2024年7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4〕424号),对全省工商业、农业生产电力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予以优化调整。居民集中取暖用电和工商业取暖用电,峰谷时段和峰谷电价仍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规定执行。
(二)办理情况。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市发改委积极与省发改委汇报沟通,省发改委表示将根据代表反映诉求,统筹考虑政策实施的延续性、清洁能源取暖现状、电力价格改革政策、全省各市州诉求等因素,适时调整清洁取暖电价相关政策,目前,仍按上述政策执行。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及省上的电价优惠政策,督促供电企业将政策落实落地,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反映群众诉求,争取给予清洁能源供暖电价优惠政策,减轻供暖用户的负担。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发改部门价格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此项工作,也热忱欢迎您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
特此报告。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联系人:佘在波 联系方式:8213765
李海涛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固态电池产业布局的提案》(第1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相关部门,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办理情况
近年来,依托我市丰富的镍铜钴资源和化工材料优势,围绕镍钴锰酸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两个方向,储能、动力和消费应用领域,加快延链补链强链,聚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电池及电池材料生产供应基地,新能源电池所需的35种基本材料,28种可实现金昌本地生产,建成及在建新能源电池产能达到36GWh,新能源电池产业链条基本打通。同时,我们紧密关注其他新型电池发展情况,积极培育引进固态电池、钠离子等产业,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强化产业链整体布局,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完善产业链培育工作机制,制定年度行动计划,绘制产业链图谱,建立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两个清单”。开展新能源电池产业研究,委托编制《金昌市“十五五”时期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研究》,研究固态电池发展现状、未来前景等,并提出“十五五”工作方向,为固态电池产业培育提供指导。
(二)大力招引固态电池产业,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将固态电池产业作为重点招引方向列入产业链图谱及招商引资蓝皮书,积极对接固态电池有关企业,2023年引进中宸距弛(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固态电芯生产项目,主要新建6条日产2000只固态电芯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辅助设施设备,目前一条小试生产线设备已安装并调试,即将开始试生产。
(三)政策聚合有力,营造一流发展环境。为加快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设立一期10亿元镍都产业投资基金,成立新能源电池产业联盟,常态化开展供需对接交流座谈会,促进发展产业链供应链贸易,成立新能源电池产业研究院,形成了强大的政策合力。建立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全过程跟踪、督导、协调和服务,解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原料供应、物料平衡、用工需求、水电接入等诉求,“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工作,为企业投资兴业提供良好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
固态电池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实施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密切跟踪固态电池技术路线,积极对接固态电芯头部企业,培育壮大固态电池产业。二是鼓励本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攻克技术难题,在金昌投资建设固态电池产线,提前布局、抢占市场。三是加快推动中宸距弛(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固态电芯生产项目,力争尽快达产达标。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新能源电池产业培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此项工作,也热忱欢迎您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
特此报告。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联系人:市发改委李志鹏 电话:8610290
王晓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数字化转型为引擎,加快新质生产力建设的提案》(第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办理情况
(一)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G基站52座,累计建成1528座,提前完成“十四五”1500座的目标,每万人拥有5G基站35个,重点场所5G网络通达率100%,开通冶金大学等3个5G-A站点;10GPON端口达1.5万个以上,1000Mbps用户占比60%以上,城市家庭千兆宽带网络覆盖率304.03%,达到千兆城市建设标准。金昌经开区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建设。紫金云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建成投运,形成5000个机柜服务能力,承接广州、成都、安徽等地客户数据存储业务,与陕西、甘肃、上海、北京等地企业开展智算业务合作。支持紫金云公司与兰州大学、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甘肃省人工智能与算力技术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家人工智能和“东数西算”战略需求,开展跨区域算力优化调度关键技术研究、智能计算理论和算法等研究。
(二)积极推进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扎实开展“数据要素x”行动,积极征集并向上推荐金川选冶数据平台等工业制造数据融合应用场景2个,视觉AI服务平台等产品清单6个,金川集团信息与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等数据企业2家,支持金川集团5G+铜冶炼全连接智慧工厂等6个项目打造省级5G全连接工厂。加强应用场景创新,积极推进“工业大脑”建设,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优化工业企业全面监测、分析服务方式,促进产业协同创新,提升政府决策科学性。支持金川集团围绕采矿、选矿、冶炼、化工等行业应用场景,总结提炼数字化转型“一图四清单”,打造行业数字化转型标准。支持金川集团做大做强“金川数智”系列产品,塑造跨行业跨领域数字化竞争力,金川数智视频产品设计制造及供应合作体系初步建立,AI视觉开放平台实现人机协同监控,金川集团化工新材料公司5G+危化品全连接智慧工厂成功创建5G全连接工厂。
(三)全力提升政务数字化能力。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线上能力,印发《金昌市“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及1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方案,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对接,全力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技术维护支撑工作,并加强对相关单位人员的培训,截至目前,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已在政务服务网金昌市子站上线12项,其中法人“一件事”6项,个人“一件事”6项。优化完善“甘快办”APP,推进各类高频便民应用接入工作,让企业和群众实现办事“零等待、高效率”。做好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工作,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工作,加强政务数据目录动态管理,做到“随更新、随编目”,持续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截至目前,我市归集电子证照类型数达593类,电子证照汇聚数量506.35万。
二、下一步工作
(一)大力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加快万兆光网试点,持续优化产业园区及配套服务载体5G网络建设。加快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北斗导航应用。鼓励龙头工业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形成大企业建平台、小企业用平台模式。
(二)着力培育数智赋能典型标杆。按照龙头链主企业“示范引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率先转型”,中小微规上企业“看样学样”的模式,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工厂或数字车间。开展多场景、多层级应用示范,积极申报认定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5G全连接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三)加快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全力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积极推进金昌“工业大脑”建设,实现工业全生命周期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应用。支持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加快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哑”设备改造,推进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开放数字系统接口,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以数字化转型为引擎,加快新质生产力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此项工作,也热忱欢迎您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
特此报告。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协办单位联系人:王宗磊 联系方式:0935-8610216
刘建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建议的提案》(第57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办理情况
(一)全力构建“2+4”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建设“2+4”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牢牢依托世界500强企业金川集团这个最大的龙头,大力实施产业赋能行动,全力推动有色、化工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促进新能源和新能源电池、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布局高温合金、低空经济、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推进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持续培育壮大“2+4”现代化产业体系。2024年“2+4”现代化产业实现产值1985.6亿元,同比增长26.1%。今年1-8月,预计实现产值1671.5亿元、同比增长24.9%。截至目前,154个产业链重点项目开复工147个、开复工率95.5%,40万吨智能铜电解(一期)、28万吨动力电池用硫酸镍产品提升等项目建成投产,高品质镍基新材料、农药原药及精细化工中间体建设等项目加快建设,金川区西坡100MW光伏发电等项目落地开工建设。
(二)大力发展未来产业。抢抓东数西算、低空经济等发展机遇,推动南京澎博、甘肃中标、北京九奥等公司入驻紫金云大数据中心,对接百穰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科创新能源产业集团等企业,推动在绿色电力、绿色算力、储能等领域开展合作,已形成《金昌市新型二氧化碳储能项目方案》、《金昌市储能电站与储能产业的协同发展方案》等项目投资建议书。与瞻望世纪航空、山河星航、广州中科云图智能、山东优洛斯等公司积极对接洽谈,持续跟踪做好低空领域项目谋划储备和招商引资,谋划“十五五”低空经济重大项目9项、总投资9.05亿元,为培育低空经济产业提供有力支撑。
(三)持续深化市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及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全力支持金川集团加快先进镍钴金属及新材料、镍铁羰化冶金技术装备及羰基新产品开发,先进镍钴金属及新材料中试平台等中试平台开工建设,1万吨/年高铁铜基合金母料生产线、高品质镍基新材料建设、1万吨/年羰基镍优化提升及新产品开发等项目加快实施,氯化体系镍基新材料中试线平台建设、1.5万吨/年钴基新材料项目等项目前期手续加快办理。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力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深化市企融合一体化发展,全力支持金川集团当好产业“龙头”和“链主”,加快发展镍基钴基等高端合金、新型功能材料、高端结构材料、负载催化剂、纳米高能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电池核心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推进40万吨铜电解二期、金川智慧矿山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层级,打造更多国家级、省级优势产业集群。
(二)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发挥金川集团等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精准招商引资,加快引进培育新型储能、低空经济、氢能、生物医用金属、固态电池材料、负载型催化剂等领域龙头企业,加强与广东科创新能源等企业对接,推动相关项目早日落地建设。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此项工作,也热忱欢迎您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
特此报告。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黄运虎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建设的建议》(第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办理情况
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陆桥通道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快速客运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批复新建正线244.5公里,金昌境内111.3公里,新建朱王堡站、金昌南站、芨岭西站等3座车站,按照国铁Ⅰ级、双线、250公里/小时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248.55亿元,建设工期3年,由国铁集团和甘肃省合作建设。该项目可研报告于2024年6月13日完成批复,10月15日完成初步设计批复,10月29日完成施工图批复,12月16日完成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截至目前,金昌境内4个施工标段已完成大型临建及过渡工程建设,工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即将全面施工;金昌南站站前广场及专用线已完成用地预审、可研报告批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招标等工作,计划9月开工建设。
按照国铁集团施工计划,须在2026年10月完成桥涵、路基工程施工,2027年6月完成全线轨道铺设及东大山隧道工程施工,2027年10月完成静态验收,2027年12月完成联调联试并通车运营,工期紧张、任务繁重,且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电网迁改、资金筹措等已按照既定计划有序推进,国铁集团不支持调整施工计划。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作用,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主动加强与各参建单位沟通联系,积极对接施工需求,做好全周期、全要素跟进服务,为高铁建设营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高铁早日建成通车,助力金昌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协办单位工作人员:市发改委 孟鑫 联系方式:86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