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6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13289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13289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 董丽杰
    副市长
    董丽杰,女,汉族,1973年6月出生,民进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金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展之春
    副市长
    展之春,女,汉族,1982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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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创意风筝展示暨童趣放飞风筝大赛圆满落幕

一根丝线,串起非遗传承

一只纸鸢,放飞全民活力


2026年5月5日,“筝舞永昌·筑梦飞扬”永昌县2026年风筝比赛圆满落幕。本次活动以“体育健身、亲子相伴”为核心,深度融合户外竞技与传统手工文化,既大力弘扬全民健身精神,更精心营造出“人人爱运动、户户传非遗”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假期的永昌增添了一抹兼具活力与温情的亮色。


以韵竞姿承传统 以功健体润万家


活动立足传统体育传承,弘扬健康文明新风,以空竹、健身气功精彩展演正式启幕。空竹凌空飞舞,赓续非遗文脉;气功舒缓舒展,演绎养生古韵。传统与体育相融,古韵与新风共生。各类文体项目同台绽放,让传统技艺焕发时代活力,让健身理念走进群众生活,营造全民参与、乐享运动、崇文健体的浓厚氛围,为整场活动拉开精彩序幕。


以鸢聚力竞风采 以赛健体润童心


亲子风筝放飞比赛环节,氛围热烈有序,活动现场亲子默契配合、分工协力,组装调试、迎风奔跑、放线升空,一气呵成。自带的各式风筝造型别致、缤纷多彩,乘风扶摇、凌空竞舞,绘就一派人与自然相融、运动与欢乐相伴的生动景象。现场群众全员参与、乐享其中,既彰显了体育竞技的规则意识与拼搏精神,又洋溢着温情陪伴、邻里和睦的浓厚氛围。通过沉浸式亲子运动,引导少年儿童强健体魄、涵养品格,带动广大家庭主动参与健身、拥抱健康生活,持续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健身、共享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


以鸢塑韵凝灵思 以手传艺续文脉


手工风筝创意展示环节,让传统文化在体育赛事中焕发新生。参赛者以娴熟精湛的风筝制作手艺为根基,将传统扎糊技法与现代审美、生活感悟相融合,亲手打造出别具匠心的风筝作品。展示现场,一件件作品各具风韵:有的沿袭古法形制,骨架匀称、线条流畅,尽显手艺人的匠心坚守;有的融入民俗元素与亲子温情,色彩明快、构思巧妙,让老手艺焕发新活力。一只只风筝,既是代代相传的手工记忆,也是赛场上乘风竞舞的运动载体,让文化传承在奔跑与欢笑中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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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少儿图书馆赴金昌开展馆际交流活动

4月24日,嘉峪关市少儿图书馆一行5人在金昌开展馆际交流,先后走访金昌市图书馆、金昌市少儿图书馆,参观了馆内各阅览室、城市书房,详细了解文献配置、日常服务、读者管理、数字化建设及地方文献整理等工作,全面观摩了解场馆运行与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并围绕服务提质、阅读推广、智慧化建设及馆内空间优化等内容展进行了深度交流,相互分享阅读品牌培育、馆藏优化、特殊群体服务等案例,通过互学互鉴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此次交流为金昌、嘉峪关两地公共图书馆搭起经验互鉴、资源共享的优质平台,为双方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拓宽了思路。未来,两馆将持续深化合作、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书香社会建设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金昌市举办“中华魂”主题读书暨图书捐赠活动

在第31个“世界读书日”和首个全民阅读活动周来临之际,4月11日,我市举办书香铸魂·薪火相传——“中华魂”主题读书暨图书捐赠活动。

此次活动由金昌市关工委、金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金昌市文联联合主办,民建金昌市委员会、金昌市慈善协会、金昌市图书馆、金昌市新联会承办,金昌大剧院服务中心、金川区新联会协办,来自金昌市各学校的600余名师生、家长及文学爱好者参加。活动以“共促全民阅读 共建书香金昌”为主题,旨在持续深化“书香金昌”建设,推动全民阅读推广,引导广大青少年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让阅读力量滋养成长,让中华优秀文化代代相传。

活动现场,主办部门联系有关公益机构向金昌市第二小学等11所学校捐赠图书4381册,总价值12万元,涵盖红色经典、文学名著、科普读物等多个类别,有效丰富了校园藏书资源,为“书香校园”建设注入新动能。

公益讲座环节,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柳青文学奖、冰心散文奖获得者高鸿为现场观众作了《只步测河山 丹心绘社稷》主题讲座。高鸿结合自身创作经历,以生动案例和互动问答引导青少年要品读经典、勤于写作,在阅读中树立正确价值观、厚植家国情怀。


此次活动是金昌市推动全民阅读、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一次具体实践。活动组织方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以书香浸润心灵、以爱心传递责任,持续推动全民阅读走深走实,让红色基因与中华文脉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建设书香金昌、培育时代新人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市文广旅局召开文旅领域项目谋划工作辅导会

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谋划、申报、建设全流程工作成效,持续提高“十五五”时期文旅重点项目谋划申报的精准度与可行性,4月1日,市文广旅局组织召开了文旅领域项目谋划工作辅导会。会议特邀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负责人作专题辅导,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县、区文体旅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市、县、区各文化场馆及重点文旅企业负责人等30余人参会。

会议紧扣全市文旅发展实际,围绕“十五五”时期项目政策机遇及资金导向、谋划申报基础常识与规范流程、项目资金争取策略、项目谋划与包装技巧等内容展开深入讲解。培训注重实操导向,既解读政策精髓,又结合案例示范操作方法,切实帮助干部职工拓展业务知识、掌握谋划要点、找准发力重点,为全系统项目工作质效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期间,市文广旅局在项目谋划与资金争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万元、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915万元,推动建设火星1号基地、金昌市长城文化展示中心、沙井文化博物馆、北海子湿地公园、文昌园、野狐湾、大漠营盘、车辘沟石林、毛卜喇村卍字灯城等重点文旅项目23个,打造了一批热门景区(点),文化和旅游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

面向“十五五”,市文广旅局将持续提升项目谋划能力,在精准对接上级政策、聚焦重点领域深度谋划、强化项目落地见效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把项目建设作为文旅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奋力谱写“十五五”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永昌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近日,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验收工作组莅临永昌县,对全县“四普”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组严格按照国家文物普查标准和技术规范,通过资料审阅、线上审核、实地核查、会议评议等方式,对永昌县文物普查全流程工作进行细致评审。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静就全县“四普”工作开展情况作专题汇报。

经综合评定,验收组一致认为,永昌县“四普”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数据真实、资料规范,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验收期间,工作组随机抽查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等不同类型文物点,对普查登记表、测绘图纸、电子档案等进行逐项核验,并深入实地对照文物本体核查信息准确性,全面检验普查工作质量。

反馈会上,验收组在充分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针对信息完善、数据校核、档案规范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下一步,永昌县将以此次省级验收为契机,持续做好资料完善、数据复核等后续工作,不断健全文物保护长效机制,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开展,切实把文物资源守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为全县文化事业和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县市信息公开平台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