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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汉明长城的烽燧诉说着丝路传奇,北海子湿地的碧波荡漾着生态诗意,“卍”字灯阵的光影流转着非遗魅力,乡村市集的烟火气升腾着幸福温度……“十四五”以来,永昌县立足深厚历史文化底蕴与独特自然生态资源,以“打造全域旅游格局”为目标,深耕“文旅+”融合发展路径,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旅游资源“火起来”、乡村发展“旺起来”,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文化铸魂,激活千年文脉生命力。永昌作为古丝绸之路重要节点,积淀了四千多年的历史文明,鸳鸯池遗址、圣容文化、骊靬古城等历史遗存星罗棋布,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多元交融。为让历史文脉永续传承,该县着力推动文物资源活化利用,修复汉明长城永昌段,建成长城文化主题公园,年均接待各族群众超8万人次,成为承载共同历史记忆的文化空间。深挖非遗资源价值,让国家级非遗“卍”字灯阵在节庆期间点亮古城,百盏明灯交织成祥瑞图腾,吸引八方游客慕名而来;节子舞、永昌小曲、剪纸等非遗项目走进乡村、登上舞台,通过非遗展示体验中心、文创产品开发等形式,实现“指尖技艺”向“指尖经济”的转化,让传统技艺在创新中“潮”出圈。
农旅融合,铺就乡村振兴致富路。永昌县将文旅发展与乡村振兴深度绑定,打造了一批农文旅融合示范样板。红山窑镇毛卜喇村以“卍”字灯俗为核心,建成“卍”字灯城项目,配套非遗展示体验中心、特色农家乐,带动近200户村民投身旅游相关产业,旅游收入累计达300万元,昔日“苦涩泉水”之地变身幸福家园。城关镇金川西村更是凭借文旅融合成效接连斩获省级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优秀)、全国“文旅融合创新奖”等荣誉,通过举办全国冬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设置文艺展演、非遗展示、特色市集等环节,让村民成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与受益者,激活乡村内生动力。
业态创新,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永昌县坚持“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体验”,精心策划“二月二龙抬头”“四月八”民俗文化节、杏花诗会、冬季“村晚”等特色活动,打响“大美永昌天天游”文旅品牌。在完善景区功能方面,推动北海子湿地公园、御山峡谷、花果山等景区提质升级,10个乡村旅游景点成功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占全市A级景区总数的三分之二。同时,拓展“文旅+”多元业态,打造南坝滑雪场、御山冰雪城等冬季旅游设施,让“冷冰雪”变成“热经济”;培育北海子夜市等消费场景,“永昌十八子”等特色美食散发舌尖魅力,吸引游客“因美食而动、寻美味而游”,带动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2025年,永昌县旅游人数、旅游花费分别增长10%、20%,文旅产业已成为拉动县域经济的重要引擎。
文旅相融,绘就民生幸福新图景。文旅融合的深入推进,不仅让永昌的文化名片愈发鲜亮,更让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在产业发展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企业订单”等模式落地见效,毛卜喇村吨包袋厂、“富硒羊肉”养殖等产业带动村民年增收3.5万元以上;非遗培训班、美食文化节等活动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红石榴”志愿服务队通过文化宣讲拉近邻里距离,让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凝聚共识。
如今的永昌,汉明长城下各族群众共话历史,景区里游客欢声笑语,乡村中村民安居乐业,一幅以文塑旅、以旅兴产、以产富民的高质量发展画卷正徐徐展开。
永昌县博物馆新馆即将对外开放,为向观众提供更高水平的文化服务,打造一支专业过硬、服务优质的讲解队伍。近日,永昌县博物馆特别邀请国家自然博物馆副研究馆员、全国十佳科普使者高源莅临指导,开展讲解专题培训,以专业力量赋能讲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让馆藏文物真正“活”起来,让永昌故事“声”入人心。
在展厅现场指导环节,高源老师采用“点位解析”法,边走边讲、即停即析,针对不同展品的陈列设计、历史背景及讲解逻辑,与讲解员展开深入交流。他提出“讲解不仅是信息传递,更是情感联结与思维启发”,鼓励讲解员引导观众“带着问题来,带着更多问题走”,从而激发主动探索的兴趣。此外,他还分享了许多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公众语言的实用技巧,为讲解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下一步,永昌县博物馆工作人员将结合专家建议优化讲解内容与方法,注重为不同观众提供个性化参观体验,进一步推动博物馆的专业化与公共教育功能融合发展。
近日,永昌县金川西村喜讯连连:11月28日被评为甘肃省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优秀),12月6日再获全国“文旅融合创新奖”。这不仅是对金川西村乡村振兴成果的充分肯定,更是金昌市近年来持续深耕乡村旅游新业态、厚植乡村文化底蕴、以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生动缩影。
荣誉背后,是金昌文旅坚守与进取。近年来,金昌市文广旅局大力发展“文旅+百业”“百业+文旅”,立足资源特色,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以创促兴提质效,厚植乡村文旅发展优势
主动作为,积极指导县区谋划包装乡村旅游项目,争取省上专项资金支持,出台文化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奖励办法,以政策与资金双轮驱动,对景区创建、民宿培育、全省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等重点领域给予实质扶持,以创建促发展,激活乡村内生动力。永昌县成功创建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龙景、陈家沟、营盘、永安、毛卜喇、金川西村等6个村获评全省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其中金川西、龙景、陈家沟等3个村获评优秀等次,龙景、陈家沟村更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激发乡村活力的“新引擎”。
景区升级焕新颜,点燃乡村文旅消费热度
着力推动金川区大漠营盘、永昌县花果山、孔雀谷等乡村景区服务提质与品牌升级,10个乡村旅游景点成功创建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市A级旅游景区中乡村旅游类占比达三分之二。以热门景区和重点样板村为依托,应时应季推出历史文化感知游、红色文化研学游等乡村旅游主题线路,其中8条精品线路入选“如意甘肃‘研’途乡遇”乡村研学游十大主题百条线路榜单,乡村旅游景区成为吸引游客的重要载体,真正实现了乡村“颜值”向“产值”转化。
业态融合拓新局,激活乡村经济发展动能
指导龙景村打造“生态果园”“共享农庄”等特色农旅板块,支持陈家沟村融合香草花卉与民俗文化,通过成人礼、壁画赏析等活动激活消费,推动各乡村旅游点立足资源、创新供给、连片发展,逐步构建起“文化体验+生态观光+亲子互动+研学实践”多元业态格局,带动农闲经济持续繁荣。升级打造南坝滑雪场、御山冰雪城等冬季旅游设施,推出“雪上飞舞”“雪上乡村”等特色活动,打造“冰雪+研学+体育”融合业态,让“冷冰雪”转化为“热经济”,有效弥补冬季旅游短板,持续激发文旅消费活力。
文化赋能聚民心,夯实乡村振兴精神内核
深入挖掘地方民俗与非遗资源,利用传统节庆和重要假日,组织开展“四季村晚”、元宵灯会、“卍”字灯俗、“游百病”、“龙抬头”、“四月八”民俗文化节等特色鲜明的文旅活动。永昌贤孝、“卍”字灯俗等非遗项目走进乡村,丰富了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加强对传统技艺类项目的生产性保护,引导永昌手工地毯、金川刻字等非遗传承人开发符合现代审美的文创产品,推动“指尖技艺”转化为“指尖经济”。
金川西村接连揽获省级以上荣誉,既是金昌乡村旅游发展成效的缩影,也是金昌文旅助力乡村振兴的鲜活写照。下一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继续深耕乡村旅游新业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农文旅深度融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让更多乡村绽放光彩。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期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法治建设专题学习暨12.4宪法宣传日活动。
活动在庄严的宪法宣誓中拉开帷幕。全体人员肃立举拳,誓言铿锵,表达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忠于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的坚定决心。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重点章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局领导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为全体干部职工作专题法治讲座,引导大家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履职能力。
此次活动的开展,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人人学宪法、人人守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提升了法治素养,为全市文广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法治根基。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推动宪法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宪法精神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为文广旅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管理,提高文物保护工程质量,根据《甘肃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文物安全防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11月28日至12月2日,金昌市文广旅局邀请甘肃省文物保护技术咨询专家库专家,对实施的三角城遗址安防工程、明长城永昌段-毛卜喇1号、2号、3号敌台保护修缮等10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开展了初步验收。
验收期间,专家组实地查验了每一处文物保护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详细了解各项目的实施经过及工艺流程。在验收评审会上,专家组详细听取了工程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关于施工过程、设计方案执行、施工监理、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的汇报,仔细查阅了工程施工方案、合同文本、施工图纸、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等竣工资料,从工程程序管理、工程效果质量、工程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评估。经过认真讨论,专家组对我市实施的10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整体施工质量与修缮成效给予肯定,一致同意通过初步验收,并就工程细节提出专业性、指导性整改意见。
下一步,市文广旅局将严格按照专家组指导要求,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与指导检查,督促项目相关单位抓紧落实整改工作,持续提升文物保护项目管理效能,推动全市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规范高效完成新发现文物核准认定,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近日,金昌市文广旅局组织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核准认定会,会议邀请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库专家和市本级专家及市、县博物馆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团队,对全市“四普”新发现文物进行集中审核和科学认定。
会上,永昌县、金川区分别对30处新发现文物点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地理位置、建筑风貌、保存现状、实地勘察照片、测绘数据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专家组对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认定工作指南(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审核了相关文字记录、图纸、矢量图、影像等成果资料,对新发现文物点的保护价值进行深入分析和严谨评判,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了评审意见。
下一步,我市将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相关程序对予以认定的文物进行登记并正式公布,进一步完善我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体系。同时,明确每一处文物的直接保护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其纳入常态化巡查与监管体系,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