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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近年来,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把“群众满意”刻在服务每一环,用流程优化、创新举措和贴心关怀,让公积金政务服务既有“速度”,更有“温度”。
流程做“减法”群众办事少跑腿
“多头跑、耗时长”曾是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烦心事,如今,这些难题已被逐一破解。针对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等高频业务,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一链办理”,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自动获取婚姻、房产等信息,将“贷款审批+抵押登记”的串联流程改成并联办理,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跑腿次数由8次减少为2次
异地缴存职工再不用“千里奔波”——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异地转移接续、贷款缴存证明等业务实现“跨省通办”,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微信公众号还能办理各类高频业务,上班族、异地职工足不出户就能“掌上办、零跑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这里已经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便利。
服务提“速度”办事不用“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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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添“温度”急事难事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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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策创新为抓手,释放惠民红利,拓宽住房保障覆盖面
金昌中心立足金昌市房地产市场实际与职工住房需求,聚焦缴存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目标,推出一系列精准有效的惠民政策,让政策红利直达群众。
优化贷款支持政策。结合区域住房市场情况,适度提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职工购房资金压力。2025年1-8月,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3.9%,贷款投放规模显著提升,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便利租房提取服务。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需求,进一步简化租房提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实现租房提取“便捷办、快速办”,今年以来,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765.19万元,同比增长43.94%,有效缓解租房群体生活压力。
以数字改革为驱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
金昌中心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打破传统服务壁垒,推动业务办理模式迭代升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提升服务便捷度与高效性。
推动业务办理“线上化”。大力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实现公积金账户查询、提取申请、贷款预审、转移接续等高频业务“指尖办”,推动业务受办从“脚尖奔波”向“指尖操作”转变,有效减少群众线下办事次数。
实现流程环节“简约化”。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合并重复审批环节,推动“多头跑、多次办”向“一次受理、一站办结”转变。
确保服务标准“同质化”。通过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实现贷款申请、借款合同面签、不动产抵押、贷款发放等全流程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同流程办理”,让群众无论选择线上还是线下渠道,均能享受“零跑腿、高效率”的普惠服务,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注入公积金力量。
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强化动态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金昌中心始终将资金安全作为核心工作,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处置”的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精准处置风险隐患。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原则,持续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加强材料审核把关,从源头阻断骗提骗贷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零风险。
建立常态化风险预警机制。针对贷款回收业务,通过短信提醒、不定期回访、逾期情况跟踪等方式,实时掌握借款人还款状态,及时遏制新不良贷款苗头,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截至目前,中心贷款逾期率持续保持为零,资金安全形势稳定。
以精准监管为保障,规范业务流程,提升管理服务质效
金昌中心坚持“严监管、优服务”并重,通过强化全流程监管、聚焦群众诉求,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水平与服务精准度。
严把业务审核关口。依托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系统,对申请贷款、提取业务的职工开展严格的征信复核,2025年1-8月累计查询个人征信938笔,从源头防范信用风险;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针对重点楼盘,建立贷款专项审查机制,上门实地核实房屋情况,规范建立核查台账,确保业务办理真实、合规。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监管工作与服务优化相结合,通过日常业务监管及时发现群众办事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解决时限,全力化解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对职工合理诉求,坚持在情、理、法框架内寻求最优解决方案,切实提升缴存人满意度与获得感,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金昌中心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服务供给,以更扎实的举措、更高效的管理、更优质的服务,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民生愿景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
近期,多地披露了今年1~6月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上半年,各地聚焦高频面广事项,加快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一件事”高效办理;积极利用AI(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赋能服务场景;进一步优化网办种类和渠道,提升网办效率;增设标准化多功能网点,延伸服务触角……
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地见效
上半年,各地创新协同服务场景,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地见效。
共享信息数据。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大数据共享平台与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贷款购房办理环节减至1个、提交材料减至7份、群众跑动次数减至1次。河北省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房各事项申请要件信息进行梳理、归并和去重,合并为1张申请表,实现共享数据自行复用、个性信息自主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贷款购房业务最快0.5个工作日即可办结。
线上“一网通办”。贵州省推动购房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网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借款合同面签时提供纸质材料。甘肃省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与“甘肃政务网”平台对接,申报入口统一,办件全量回流,受理贷款购房“一件事”426笔1.76亿元,发放贷款339笔1.42亿元。
线下“只进一门”。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进多家银行进驻“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服务专窗。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落地11个联办专区,集成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税务等跨部门服务,可一次性办理贷款面签等在内的多项业务。“这一服务让购房贷款办理时限减至6个工作日以内,效率提升70%。”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探索数字服务新场景
上半年,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数字化转型中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
浙江杭州、贵州贵阳、广东广州等地上新AI客服,人机交流互动突破时空局限,快速精准答疑,提供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
比如,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基于数字大模型的AI客服系统“筑小金”。“筑小金”深度融合访客意图识别与知识库大模型,可精准解析方言、模糊表达等复杂需求,覆盖提取、贷款、缴存等200余个业务节点,回答准确率超95%。以“知识自迭代”功能为例,系统通过实时学习政策文件和用户交互数据,将知识库更新时效提升80%,破解传统政务系统“解读口径不一”等问题。
广东深圳、天津、福建福州等地积极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为缴存职工提供即时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比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数字人民币及“智能合约”应用于提取业务场景,实现了提取业务“先到账、再核查”,方便灵活就业人员使用。“没想到提取能这么快到账!数字人民币既方便又安全!”一位灵活就业人员说。
完善线上办事体系
上半年,各地继续完善线上办事体系,优化网办种类和渠道。
“由于不在工作时间,以前下班后想办理提取业务只能干着急,现在夜里刷个脸就能搞定。”李女士的切身感受,道出了吉林省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上线的“7×24小时”智慧服务体系带来的便利。新体系实现了租房提取等8项高频业务“指尖秒办”,缴存人员登录“吉林市公积金”小程序,仅需刷脸认证即可完成租房提取等业务。
福建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了贷款贷后变更业务全程网办,创新“零材料、全天候、秒批办”服务模式。贷款人不需要提交任何证件或纸质材料,通过“厦门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即可办理业务,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还能实现秒批、秒办、秒到账。
打造“公积金旗舰店”
上半年,多地积极打造标准规范、功能完善的“公积金旗舰店”,满足百姓就近、多样办事需求。
打造“金银合作”服务站。安徽省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各合作银行网点数量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增设住房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承接政策咨询、业务查询、提取等服务内容,打造“公积金+银行”一站式服务网络。截至6月底,全市已开通52个公积金“就近办”服务点。湖北省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银行机构,在主城区布局10家“公积金旗舰店”基础上,上半年谋划布局老河口等6个县(市)的8家“公积金旗舰店”,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构建了“多网点、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体系。
探索“金企协同”新模式。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动服务窗口入驻房产中介机构交易大厅,实现服务直达市场交易端,为群众提供常态化“一站式”服务。此外,调整优化35个住房公积金“社区服务站”设置,打造15分钟服务圈,全力保障群众“周末办”“就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