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市政府领导
市长
王琳玺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琳玺,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副市长
  • 马国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开,男,汉族,1975年3月生,在职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 肖进银
    副市长
    肖进银,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九三社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金昌市委员会主任委员。
  • 宋磊
    副市长
    宋磊,男,汉族,198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恒山
    副市长
    张恒山,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张继平
    副市长
    张继平,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吴双峰
    副市长
    吴双峰,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 王文华
    副市长
    王文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 董丽杰
    副市长
    董丽杰,女,汉族,1973年6月出生,民进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金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机构
市政府工作机构
区县工作机构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2025年8月健康风险提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2025年8月需关注基孔肯雅热、登革热、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猴痘、高温中暑、洪涝灾害。 

  一、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 

  基孔肯雅热是由基孔肯雅病毒引起、经伊蚊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皮疹、关节和肌肉疼痛。基孔肯雅热疫情曾在非洲、美洲、亚洲、欧洲以及印度洋和太平洋的岛屿上发生,截至2025年6月,全球已有119个国家和地区发现基孔肯雅热本土传播。2010—2024年间,我国曾报告境外输入病例引起的本地传播。2025年7月以来,广东佛山发现境外输入导致的基孔肯雅热本地疫情。 

  登革热是一种由登革病毒引起的、主要经伊蚊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疲乏、厌食、恶心、“三痛”(剧烈头痛、后眼窝痛、肌肉和关节痛)和“三红”(面部、颈部、胸部潮红)。当前登革热已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的100多个国家流行。在我国,登革热以输入引发本地传播为主要特征,尚未形成稳定的地方性流行。 

  主要建议 

  (一)避免蚊子叮咬。居住在或前往有伊蚊的地区,在居室内和办公场所,使用蚊香或电蚊香液并使用纱门纱窗和蚊帐进行防蚊。前往公园、绿化带等地点,应穿长袖衣服及长裤,并于外露的皮肤及衣服上涂上蚊虫驱避药物。避免在蚊虫出没频繁时间段(上午8点—10点,下午4点—7点)在草丛、树荫下等户外阴暗潮湿处长时间逗留。 

  (二)灭蚊,清理蚊虫孳生地。室内可使用杀虫气雾剂、电蚊拍、灭蚊灯等开展灭蚊。定期清除家庭、单位内的各种积水,翻盆倒罐,及时清理阳台、天台、房前屋后的各种闲置容器,露台、坑洼、树洞、竹筒等易积水的地方需要定期疏通以及平洼填坑,并疏通沟渠、清理岸边淤泥和杂草,清除小容器垃圾等,水养植物勤换洗,每周至少换水1次,刷洗容器内壁,清除虫卵,防止蚊虫滋生。 

  (三)及时就医。从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流行地区返回后,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皮疹、关节和肌肉痛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近期本人的旅行史和蚊虫叮咬史。 

  二、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是一种由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蜱叮咬传播,接触有出血表现的病人、遗体也可被感染。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血小板及白细胞减少等,常伴随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部分病例有头痛、肌肉酸痛、腹泻等。我国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以散发为主,全年均可发病,多发于春夏季,发病高峰在5—7月。近期发病水平仍较高。 

  主要建议 

  (一)避免蜱虫叮咬,预防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蜱传疾病。尽量避免在蜱类主要栖息地如草地、树林等环境中长时间坐卧。 

  (二)建议穿长袖和长裤,扎紧裤腿或把裤腿塞进袜子。进行园艺、采茶、放牧等农业林业牧业活动前,可使用含有氯菊酯的产品处理衣物和装备。氯菊酯可用于处理靴子、衣物和露营装备,并通过多次喷洒以保持保护效果,或可购买使用氯菊酯处理过的衣服和装备。裸露的皮肤涂抹驱避剂,包括避蚊胺、羟哌酯、驱蚊酯等,遵循产品说明使用。 

  (三)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疫情高发地区,如有亲属出现发热、出血等表现,应尽快将其送医,并避免无防护情况下对患者进行护理;患者去世,避免无防护情况下处理遗体等。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发病后,临床表现主要为咽干、咽痛、咳嗽、发热等,部分患者可伴有肌肉酸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等。老年人和免疫功能低下者感染后转为重症的风险相对较高。目前我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呈现波动下降趋势。综合多渠道监测数据,总体公共卫生风险较低。最新监测结果可从我中心的“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专栏查询(https://www.chinacdc.cn/jksj/xgbdyq/)。 

  主要建议 

  (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触摸眼、鼻或口;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等。 

  (二)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尽量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及时就医,就医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四、猴痘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临床表现主要有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等症状。猴痘传播途径以直接接触患者的病变部位分泌物、渗出物为主,常见的接触方式包括性行为、家庭内密切接触、医疗护理接触等。猴痘病毒分为分支Ⅰ型和分支Ⅱ型。分支Ⅰ型疫情主要集中在非洲中部地区,并通过国际旅行输入非洲其他国家及非洲以外地区,我国存在Ⅰ型病例输入及续发传播的风险。分支Ⅱ型疫情主要涉及男男性行为人群,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控制,目前我国Ⅱ型疫情处于低水平波动态势。 

  主要建议 

  (一)了解猴痘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避免与猴痘患者或有可疑症状者密切接触,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告知医生可疑接触史。 

  (三)前往猴痘流行地区,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猴痘疫情情况,做好个人防护。 

  (四)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出入境检疫。 

  五、高温中暑 

  8月仍为高温中暑高发月份。中暑后,轻则表现为头痛、头晕、口渴、多汗、四肢无力发酸等,重则可表现为大量出汗、皮肤灼热或四肢湿冷、面色苍白、脉搏增快,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多器官功能损伤,并伴有惊厥、昏迷、谵妄等严重临床表现。根据中国气象局新闻发布信息,今年8月份全国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或偏高,尤其是华东、华中、新疆南部等地高温(≥35℃)日数较常年同期偏多,出现阶段性高温热浪风险较高。 

  主要建议 

  (一)关注天气预报和高温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准备。 

  (二)高温天气时合理安排户外活动时间,出门注意防晒、降温,可备一些防暑药品。 

  (三)及时补充水分、盐分和矿物质。 

  (四)关注身体健康,增强防护意识,要更加重视家中婴幼儿和老人的中暑预防。 

  六、洪涝灾害 

  8月,我国仍处于主汛期,易发生洪涝灾害。洪水会破坏水源、饮用水设施,改变食物来源和加工、储藏条件,扩大灾区污染范围,威胁饮食、饮水与环境卫生。病媒生物和宿主动物变化、灾民集中安置等,都易致传染病暴发。  

  主要建议 

  (一)饮食饮水安全。确保饮水卫生,不喝生水。井水、河水等浑浊水源需经明矾澄清后消毒使用;自来水污染,退水后应彻底清洗管路并消毒。食物充分烹煮,餐具清洁消毒,餐前洗手。严禁食用腐败变质、洪水浸泡或病死的禽畜水产品。 

  (二)环境清洁消毒。被淹房屋遵循“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原则,及时排除积水、清除污泥垃圾,必要时对墙面地面消毒。排泄物与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三)病媒生物防控。安装纱门窗、蚊帐做好物理防护,同时选用合规的蚊香、杀虫气雾剂等用品实施科学灭杀;抗洪人员穿长袖、戴防蚊帽,裸露部位涂驱避剂。使用效果好且安全性高的抗凝血类灭鼠剂灭鼠,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同步喷洒杀虫剂灭蚤。 

  (四)个人健康防护。保持手部清洁,不用脏手揉眼,毛巾脸盆专用,红眼病患者用品需肥皂清洗并消毒。皮肤清洁干燥,擦汗后涂痱子粉,涉水后洗净脚部、穿干鞋,破溃感染及时就医。血吸虫病流行区避免接触自然水体,必要时涂防蚴灵或穿戴防护装备。 

  (五)及时就医。身体不适立即就医,尤其发热、腹泻患者需尽快诊治。严格遵医嘱,配合进行传染病隔离,规范用药。 

  作者: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 孟玲、张姣姣、涂文校 

  审核: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 向妮娟、施国庆 


2025年4月甘肃省法定传染病疫情公布

20254,全省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报告2319274例,死亡21例。本月报告乙类传染病156084例,死亡21例;报告丙类传染病813190例,无死亡病例的报告。

全省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乙类传染病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和布病,占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4.67%

全省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丙类传染病是流行性感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和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9.81%

本月已进入手足口病高发期,各地要持续做好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重点场所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早期诊断和及时救治。近期随着气温升高,肠道传染病发病增多,各地要密切关注肠道传染病发病动态,有效落实防控措施,严防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

20254甘肃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死亡统计表

病种

发病数

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19274

21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6084

21

鼠 疫

0

0

霍 乱

0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54

10

病毒性肝炎*

1557

5

甲型肝炎

10

0

乙型肝炎

1123

0

丙型肝炎

413

5

丁型肝炎

0

0

戊型肝炎

6

0

肝炎(未分型)

5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麻 疹

23

0

流行性出血热

6

0

狂 犬 病

0

0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革热

0

0

皮肤炭疽

2

0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78

0

肺结核

1185

5

伤寒和副伤寒

4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0

0

百 日 咳

39

0

白 喉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猩 红 热

65

0

布鲁氏菌病

459

0

淋 病

51

0

梅 毒

895

1

钩端螺旋体病

0

0

血吸虫病

0

0

疟疾

2

0

人感染H7N9禽流感

0

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1664

0

猴痘

0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13190

0

流行性感冒

8062

0

流行性腮腺炎

207

0

风疹

1

0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89

0

麻风病

1

0

斑疹伤寒

0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23

0

丝虫病

0

0

其他感染性腹泻病

4738

0

手足口病

69

0

注:发病数与死亡数按照终审日期进行统计;

*病毒性肝炎的病例数、死亡数为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戊型肝炎、未分型肝炎报告病例数、死亡数的合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只统计确诊病例。


2024年11月健康风险提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2024年11月需关注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登革热、诺如病毒肠炎、一氧化碳中毒等。 

  一、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一)主要形势 

  冬春季节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近期监测显示,引起急性呼吸道感染的病原有肺炎支原体、鼻病毒、普通冠状病毒、腺病毒、副流感病毒、流感病毒、新冠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人偏肺病毒等。目前鼻病毒检测率较高,主要感染0~4岁年龄组人群;北方地区肺炎支原体感染多于南方地区,主要感染5~14岁学龄儿童。 

  (二)主要建议 

  1.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触摸眼、鼻或口;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等。 

  2.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就医;前往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去医院就诊时,应主动佩戴口罩。 

  3.孕妇、低年龄儿童、老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人群,根据疫苗接种的适用条件,积极接种相关疫苗,如流感疫苗、新冠病毒疫苗、肺炎链球菌疫苗等。 

  二、登革热 

  (一)主要形势 

  登革热是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传播的病毒性传染病,常见症状为发热、全身疼痛、乏力、皮疹、腹泻等,重症病症患者可能会出现严重出血和休克等症状,甚至死亡。随着气温和降水量下降,目前我国登革热疫情风险降低,但一些南方地区仍存在本地传播风险,仍需给予关注。 

  (二)主要建议 

  1.防止蚊虫叮咬。到户外活动时,要穿好长衣长裤,裸露的皮肤要喷涂驱蚊剂;室内装防蚊纱窗;睡觉时要挂蚊帐等。 

  2.定期清理媒介伊蚊孳生地。对室内外的积水容器要及时清理,3~5天刷洗水缸、换水一次,并翻盆倒罐,清除花盆、废弃罐子内的积水,避免蚊虫孳生。 

  3.增强自我就诊意识。14天内有登革热疫情发生地的旅居史者,若出现发热、皮疹、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等症状,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居史。 

  三、诺如病毒肠炎 

  (一)主要形势 

  诺如病毒肠炎主要通过食入被病毒污染的食物或水、接触患者或其污染的物品、环境或吸入患者呕吐时产生的气溶胶等方式感染。常见症状主要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成人的主要症状多为腹泻,儿童的主要症状多为呕吐。10月到次年3月是诺如病毒感染高发季节,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是发生感染的高发场所。 

  (二)主要建议 

  1.注意手部卫生。勤洗手,尤其是饭前便后、加工食物前。 

  2.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饮用生水,蔬菜瓜果彻底洗净,烹饪食物要煮熟,特别是牡蛎和其他贝类海鲜类食品。 

  3.注意消毒。被患者呕吐物或粪便污染的表面,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清洗消毒,并立即换掉和清洗被污染的衣物或床单等;清洗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并在清洗后认真洗手。 

  四、一氧化碳中毒 

  (一)主要形势 

  随着气温降低,如煤或炭取暖、燃气使用、烧烤等使用方式不当,可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常见症状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困倦乏力等,严重者可导致死亡。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一氧化碳中毒多发期。 

  (二)主要建议 

  1.有条件尽量选择集中供暖方式。如果室内采用煤炉、炭火炉等方式取暖,煤炭要烧尽,不要闷盖;要经常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可在室内安装一氧化碳探测器,并定期检查维护。 

  2.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燃气、煤气热水器,经专业人员安装并检测合格后使用;使用时保持通风,使用后注意关闭;定期检修,如发现有问题及时更换。


2024年10月健康提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2024年10月需关注呼吸道传染病、登革热、手足口病、诺如病毒肠炎、猴痘。 

  1.呼吸道传染病 

  近期我国的呼吸道多病原监测显示,常见病原体为:流感嗜血杆菌、鼻病毒、肺炎链球菌、普通冠状病毒、副流感病毒、新冠病毒、腺病毒、A族链球菌、流感病毒等。寒露过后,天气逐渐由凉爽转为寒冷,病毒在外界存活时间延长,呼吸道传染病传播风险增加。 

  主要预防措施: 

  1)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触摸眼、鼻或口;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等。 

  2)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时,应居家休息,接触家庭成员时戴口罩;如需就医,需全程戴口罩;如需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也应当佩戴口罩。 

  3)免疫力相对较弱人群(如孕妇、低年龄儿童、老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等),根据疫苗接种的适用条件,应积极接种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相关最新疫苗,如流感疫苗、新冠病毒疫苗、肺炎链球菌疫苗等。 

  2.登革热 

  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引起的、主要经伊蚊叮咬传播的一种急性传染病,常见症状为发热、皮疹、全身疼痛等。主要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流行,夏秋季高发。我国登革热本地传播疫情主要发生在南方部分的省份,如广东、云南等省份。 

  主要预防措施: 

  1)防止蚊虫叮咬。到户外活动时,要穿好长衣长裤,裸露的皮肤要喷涂驱蚊剂;室内装防蚊纱窗;睡觉时要挂蚊帐等。  

  2)有伊蚊分布地区尤其是正在发生登革热本地传播的地区,应及时清除蚊媒孳生地。对室内外的积水容器要及时清理,3-5天刷洗水缸、换水一次,并翻盆倒罐,清除花盆、废弃罐子内的积水,避免蚊虫孳生。 

  (3)提高自我就诊意识。14天内有登革热疫情发生地的旅居史者,若出现发热、皮疹、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等症状,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居史。 

  3.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儿童常见传染病,主要以春夏季高发,部分省份10-11月会出现第二发病高峰;发病以5岁及以下儿童为主。潜伏期为2—10天,平均3—5天。通常病情较轻,呈自限性,预后良好,7—10天病程后可康复。 

  主要预防措施: 

  (1)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居室经常通风,勤洗手。 

  (2)儿童玩具和常接触到的物品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婴幼儿的尿布要及时清洗、曝晒或消毒。 

  (3)尽量避免接触患病儿童,避免与患病儿童共用餐具、毛巾或其他个人物品,防止交叉感染。 

  (4)接种EV-A71疫苗可有效预防EV-A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也会显著减少手足口病重症,建议满6月龄儿童在12月龄前完成全程接种。 

  4.诺如病毒肠炎 

  诺如病毒肠炎全年均可发生,每年10月到次年3月是诺如病毒感染高发季节,易引起聚集性疫情,学校、旅行团中常有疫情发生。主要通过摄入被粪便或呕吐物污染的食物或水、接触患者粪便或呕吐物、吸入呕吐时产生的气溶胶、以及间接接触被粪便或呕吐物污染的物品和环境等感染。常见症状主要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成人腹泻较突出,儿童则较多有呕吐。 

  主要预防措施: 

  1)注意勤洗手,尤其是饭前便后、加工食物前。 

  2)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尽量吃熟食,不吃生的或未煮熟的肉类、海鲜,吃水果要清洗干净,饮用开水或未开封的包装饮用水。 

  3)被患者呕吐物或粪便污染的表面,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清洗消毒,并立即换掉和清洗被污染的衣物或床单等;清洗时应戴上一次性手套,并在清洗后认真洗手。 

  5.猴痘 

  猴痘分支Ⅰ型病毒和分支Ⅱ型病毒传播途径都是以直接接触患者的病变分泌物、渗出物为主,常见的直接接触方式包括性行为、家庭内密切接触、医疗护理接触等。接触病毒污染的环境、物品也可引发感染,但传播效率较直接接触低。 

  主要预防措施: 

  1)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了解猴痘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高危行为,降低传播风险。 

  2)前往猴痘流行地区,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猴痘疫情情况,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当地野生动物接触,避免与猴痘患者或有可疑症状者密切接触;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出入境检疫检测。 

  3)如出现发热、皮疹等可疑症状且近期有可疑接触史,应及时就医并告知接触史。自出现症状起自我健康监测21天,期间尽量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


2024年9月健康防护提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2024年9月需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猴痘、鼠疫、霍乱。此外,赴热带及亚热带国家和地区,还应特别关注登革热的风险;赴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以及尼日利亚等西非国家地区,还应特别关注拉沙热的风险;赴巴西、古巴等南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还应特别关注奥罗普切热的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封闭环境中可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发病后,临床表现主要为咽干、咽痛、咳嗽、发热等,部分患者可伴有肌肉酸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等。 

  主要预防措施: 

  (1)坚持勤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在疫情流行期,免疫功能低下或抵抗力较低的人群如去往人群拥挤场所,可考虑佩戴口罩。 

  (3)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减少与他人接触,出入人群聚集、空气不流通场所、就医时佩戴口罩,65岁以上、有基础性疾病及免疫力低下人群及时就医,遵医嘱积极做好治疗。 

  2.猴痘 

  猴痘主要经黏膜和破损皮肤侵入人体。传染源包括猴痘病例及感染的啮齿类动物、猴和猿等非人灵长类动物。发病后,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皮疹、淋巴结肿大等症状。 

  主要预防措施: 

  (1)避免与不了解其健康状况的人员发生性行为。出境旅游人员,要关注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猴痘疫情信息,不接触啮齿类、灵长类等动物。 

  (2)如果发生了高危行为,应自我健康监测21天,且不要再与他人密切接触,出现皮疹、疱疹、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相关行为史。 

  (3)发现性伴有皮疹(尤其是生殖器、肛周等部位),要避免与其发生密切接触。 

  (4)如家人、朋友确诊猴痘,要注意个人防护,不要与患者密切接触,同时避免接触患者使用过的衣服、床上用品、毛巾和其他生活用品,避免共用卫生间,并做到勤洗手、勤通风。 

  3.鼠疫 

  鼠疫主要通过寄生在染疫动物的跳蚤感染鼠疫菌后再叮咬人传播,也可通过接触染疫动物或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而造成感染。此外,吸入肺鼠疫患者在呼吸、咳嗽时释放出的病菌也可造成感染。临床上表现为发热、严重毒血症症状淋巴结肿大、肺炎、出血倾向等。 

  主要预防措施: 

  (1)避免接触疫源地野生动物,外出旅游尤其是前往草原时,不去逗玩或投喂鼠类、旱獭等动物,不要在鼠或旱獭的洞口周围坐卧停留,特别是不要接触病死的野生动物。 

  (2)进入疫源地活动要做好个人防护,穿着长袖、长裤,尽量减少皮肤暴露,以防被跳蚤钻入、叮咬。 

  (3)进入鼠疫疫源地旅游的人员要充分了解和落实“三不”准则:不私自捕猎染疫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产品出疫区。 

  (4)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从草原等疫源地游玩回来后,做好持续一周的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淋巴结肿大、疼痛、咳嗽、咯血等一系列异常症状后,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疫区旅行史。 

  4.霍乱 

  霍乱为肠道传染病,主要通过食用含有霍乱弧菌的水和食物传播。主要临床症状为不伴发热的严重水样腹泻,可快速导致脱水。脱水表现为心动过速、皮肤失去弹性、粘膜干燥、低血压以及口渴。如果治疗不及时或不恰当,会导致严重脱水甚至死亡。 

  主要预防措施: 

  (1)注意勤洗手,尤其是饭前便后、加工食物前。 

  (2)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尽量吃熟食,不吃生的或未煮熟的肉类、海鲜、蔬菜,吃水果要清洗、削皮,饮用开水或未开封的预包装水、饮料。农村地区举办酒席应遵从当地的卫生要求,避免食品准备环节由于生熟不分,导致食品交叉污染。 

  (3)如必须前往霍乱疫情暴发的地区,行前口服霍乱疫苗有一定的预防效果。 

  5.登革热 

  9月仍需继续做好登革热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相关防护要点在“2024年8月健康防护提示”第二点有过提示。 

  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引起的急性病毒性疾病,通过伊蚊(花斑蚊)叮咬在人群中传播。我国登革热疫情以境外输入引发的本地传播疫情为主。在夏季有可能续发本地传播。潜伏期为3-15天。主要症状包括发热、头痛、眼眶痛、关节肌肉痛、恶心、呕吐、皮疹、轻度出血。 

  主要预防措施: 

  (1)穿着宽松、浅色的长袖上衣和长裤。 

  (2)在皮肤上和衣物上喷洒有效的驱蚊剂。驱蚊剂要选含避蚊胺或驱蚊酯等有效成分并取得农药管理许可的合格产品。 

  (3)安装纱门、纱窗。旅游时尽量住宿于有空调或纱窗的酒店。如果住宿的地方没有空调或纱窗,最好使用蚊香或灭蚊气雾剂,并使用蚊帐。 

  (4)如果在登革热流行地区出现可疑症状,要及时就诊;有旅居史返回本地的,2周内出现发热,应及时就诊并说明旅居史,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治疗。 

  6.拉沙热 

  拉沙病毒为人畜共患疾病,可通过接触鼠排泄物、病人血液及分泌物或污染的食物传染给接触者。全年均可发病。拉沙热起病缓慢,症状包括全身不适、发热、咽痛、咳嗽、恶心、呕吐、腹泻、肌痛及胸腹部疼痛,常见眼部和结膜的炎症和渗出。疾病在妊娠期尤为严重,超过80%的孕妇可发生流产。该病多发生在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以及尼日利亚等西非地区。居住在拥挤、脏乱的钻石采矿地区的居民的发病率最高,医务人员也是高危人群中的重要群体。 

  主要预防措施: 

  (1)前往流行地区的人员应避免与鼠类接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进入家中,避免接触鼠类污染的食物和物品。 

  (2)避免与有拉沙热可疑症状的人接触。 

  (3)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食具消毒和食物保藏等工作。 

  7.奥罗普切热 

  奥罗普切病毒主要通过森林地区和水体周围的蠓或某些蚊子的叮咬传播给人类。疾病症状与登革热相似,在感染性叮咬后3-12天开始,发病突然,通常伴有发热、剧烈头痛、关节僵硬、疼痛、发冷,有时持续恶心和呕吐,持续长达7天,高达60%的病例在发热停止后症状复发。目前尚无针对奥罗普切热的特异性抗病毒治疗或疫苗。已发现该病毒在巴西、玻利维亚、秘鲁、哥伦比亚、古巴等南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传播。 

  主要预防措施: 

  (1)安装纱门、纱窗,旅游时尽量选择有空调或纱窗的酒店住宿,如果没有空调或纱窗,使用含有溴氰菊酯或避蚊胺等成分的驱虫剂,并使用蚊帐。 

  (2)如果在流行地区出现可疑症状,要及时就诊;有流行地区旅居史返回本地的,2周内出现发热,应及时就诊并说明旅居史,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治疗。 


关于印发麻疹等传染病诊疗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急函〔20242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进一步提高传染病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相关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制订了麻疹诊疗方案,修订登革热、人感染禽流感诊疗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麻疹诊疗方案(2024年版)

      2.登革热诊疗方案(2024年版)

      3.人感染禽流感诊疗方案(2024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4719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麻疹等传染病诊疗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解读 


县市信息公开平台
部门信息公开平台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