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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025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5年,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103503万元,同比增长18.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411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6%,同比增长15.8%。
分级次看,市级完成收入178643万元,占预算的102.9%,同比增长8.1%;永昌县79119万元,占预算的128.6%,同比增长70.1%;金川区48359万元,占预算的93.1%,同比增长3.3%;开发区77996万元,占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6.6%。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28917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8.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5.3%;非税收入完成949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5.6%,同比增长4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4.7%。主要收入项目情况:
1.国内增值税完成116565万元,同比增长10.8%。
2.企业所得税完成27148万元,同比下降7.3%。
3.个人所得税完成4443万元,同比下降2%。
4.资源税完成18795万元,同比下降2.6%。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1844万元,同比增长8.8%。
6.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土地增值税6848万元,同比增长58.3%;契税8877万元,同比增长32.1%;房产税22189万元,同比增长13%;城镇土地使用税30390万元,同比增长6.9%。
7.印花税21116万元,同比增长0.5%。
8.环境保护税、车船税等其他税收收入10106万元,同比增长3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5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9253万元,占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9.9%。其中:市级282012万元,占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7%;永昌县340287万元,占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0.7%;金川区220209万元,占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7.6%;开发区36745万元,占变动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1.8%。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1.教育支出118009万元,同比增长1.8%。
2.科学技术支出14648元,同比增长14%。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58万元,同比增长8.9%。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30万元,同比增长12%。
5.卫生健康支出70875万元,同比增长8.8%。
6.节能环保支出45878万元,同比下降5.8%。
7.城乡社区支出86834万元,同比下降6.3%。
8.农林水支出136682万元,同比下降37.2%。
9.交通运输支出30431万元,同比下降14.2%。
10.住房保障支出38205万元,同比下降16.8%。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687万元,同比下降4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936万元,同比下降40.2%。其中:市级22979万元,同比下降5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3278万元,同比增长75.5%。其中:市级114566万元,同比增长103.2%。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379万元,主要是市级向市属国企注册资本金,其中,国投公司6500万元、金铁公司1500万元、新金化公司2000万元、金化科技公司320万元、金昌城乡融合发展投资引导基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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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镍都乡村发展投资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2024年“三北”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2024年辅警人员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2024年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2024年就业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第八届运动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习惯过紧日子评估报告.pdf
金昌市教育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教育局2024年度习惯过紧日子评估报告.pdf
金昌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习惯过紧日子评估报告.pdf
金昌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民政局2024年度习惯过紧日子评估报告.pdf
金昌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金昌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习惯过紧日子评估报告.pdf
中共金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中共金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习惯过紧日子评估报告.pdf
2025年1-11月份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1月份,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044787万元,同比增长23.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178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4%,同比增长19.2%。
2024年调整市对金川区和经开区财政体制,进一步体现了市级财力下沉和对金川区、经开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分级次看,市级完成收入170975万元,占预算的98.5%,同比下降4.6%;永昌县71059万元,占预算的115.5%,同比增长72.7%;金川区43496万元,占预算的83.7%,同比增长67.1%;开发区76252万元,占预算的99.2%,同比增长33.7%。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27350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4.9%,同比增长1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5.6%;非税收入完成8827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6.75%,同比增长55.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4.4%。主要收入项目情况:
1.国内增值税完成109924万元,同比增长18.6%。
2.企业所得税完成27021万元,同比下降7%。
3.个人所得税完成3904万元,同比下降1.9%。
4.资源税完成17263万元,同比下降2.3%。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0754万元,同比增长17.4%。
6.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土地增值税6637万元,同比增长74.3%;契税8039万元,同比增长27.4%;房产税20575万元,同比增长6.9%;城镇土地使用税28300万元,同比增长1%。
7.印花税21069万元,同比增长0.8%。
8.环境保护税、车船税等其他税收收入9669万元,同比增长37.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1月份,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1400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8.5%,同比下降7%。其中:市级245857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4.2%,同比增长4.6%;永昌县31707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2.1%,同比下降16.7%;金川区196903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8.8%,同比下降3.5%;开发区31562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5.9%,同比增长2.7%。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1.教育支出107059万元,同比增长5.3%。
2.科学技术支出12457元,同比增长31.5%。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13万元,同比增长14.7%。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66万元,同比增长9.8%。
5.卫生健康支出65356万元,同比增长9.3%。
6.节能环保支出42690万元,同比下降3.1%。
7.城乡社区支出74336万元,同比下降9.2%。
8.农林水支出126136万元,同比下降35.5%。
9.交通运输支出26255万元,同比下降11.4%。
10.住房保障支出33683万元,同比下降16.8%。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284万元,同比下降35.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11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576万元,同比下降35.2%。其中:市级28770万元,同比下降36.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6226万元,同比增长84.8%。其中:市级97203万元,同比增长151.3%。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1-11月份,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782万元,主要是市级向市属国企注册资本金,其中,国投公司5500万元、金铁公司1500万元、新金化公司1000万元、金昌城乡融合发展投资引导基金1000万元。
2025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0月份,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945581万元,同比增长20.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336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6.1%,同比增长17.6%。
2024年调整市对金川区和经开区财政体制,进一步体现了市级财力下沉和对金川区、经开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分级次看,市级完成收入153899万元,占预算的88.7%,同比下降3.6%;永昌县62569万元,占预算的101.7%,同比增长79.4%;金川区34670万元,占预算的66.8%,同比增长54.7%;开发区62228万元,占预算的81%,同比增长25.6%。分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23336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1%,同比增长9.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4.5%;非税收入完成8000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5.8%,同比增长5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5.5%。。主要收入项目情况:
1.国内增值税完成98240万元,同比增长12.6%。
2.企业所得税完成26157万元,同比下降9.7%。
3.个人所得税完成3503万元,同比下降2.3%。
4.资源税完成16251万元,同比增长1.3%。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8607万元,同比增长14.9%。
6.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土地增值税6418万元,同比增长79.8%;契税6981万元,同比增长15%;房产税11446万元,同比增长15.6%;城镇土地使用税15367万元,同比增长5.1%。
7.印花税21007万元,同比增长1.1%。
8.环境保护税、车船税等其他税收收入9161万元,同比增长41.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0月份,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8257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1.3%,同比下降5.8%。其中:市级224093万元,占变动预算的77%,同比增长3.3%;永昌县28435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4.4%,同比下降15.4%;金川区17828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1.3%,同比下降5.4%;开发区31522万元,占变动预算的86.3%,同比增长52.3%。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1.教育支出93372万元,同比下降1.7%。
2.科学技术支出9947元,同比增长25.8%。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46万元,同比增长10.9%。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04万元,同比增长10.6%。
5.卫生健康支出58646万元,同比增长4.1%。
6.节能环保支出41010万元,同比下降3.1%。
7.城乡社区支出69873万元,同比下降8.7%。
8.农林水支出114605万元,同比下降32%。
9.交通运输支出24546万元,同比下降10.7%。
10.住房保障支出29582万元,同比下降15.9%。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862万元,同比下降26.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10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162万元,同比下降27.4%。其中:市级26369万元,同比下降24.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9116万元,同比增长83.2%。其中:市级83466万元,同比增长162.3%。
四、固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1-10月份,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38万元,主要为市本级向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和新金化化肥公司投资的注册资本金。
2025年1-9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9月份,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820357万元,同比增长17.2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891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6.65%,同比增长18.4%。分级次看,市级136960万元,占预算的78.9%,同比下降3.48%;永昌县56378万元,占预算的91.64%,同比增长67.97%;金川区31603万元,占预算的60.85%,同比增长100.97%;开发区53976万元,占预算的70.25%,同比增长21.64%。分税种看,税收收入完成20370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0.6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3.03%,同比增长10.52%;非税收入完成752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4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6.97%,同比增长46.77%。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
1. 国内增值税完成88942万元,同比增长19.8%。
2. 企业所得税完成20248万元,同比下降9.6%。
3. 个人所得税完成3100万元,同比下降3.16%。
4. 资源税完成14525万元,同比下降0.36%。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6704万元,同比增长13.01%。
6. 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土地增值税6287万元,同比增长129.87%;房产税11411万元,同比增长16.45%;城镇土地使用税15345万元,同比增长6.8%。
7. 印花税完成15225万元,同比下降7.88%。
8. 环境保护税、车船税等其他税收收入完成11914万元,同比下降1.9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月份,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45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7.26%,同比下降0.88%。分级次看,市级21812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0.75%,同比增长10.35%;永昌县26926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2.59%,同比下降11.72%;金川区16879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8.15%,同比增长0.69%;开发区2835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9.33%,同比增长39.94%。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1.教育支出89587万元,同比增长5.84%。
2.科技支出8061万元,同比增长75.39%。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88万元,同比增长4.27%。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85万元,同比增长16.06%。
5.卫生健康支出56405万元,同比增长8.6%。
6.节能环保支出39528万元,同比下降0.65%。
7.城乡社区支出66715万元,同比下降1.96%。
8.农林水支出107502万元,同比下降29.13%。
9.交通运输支出23702万元,同比下降8.85%。
10.住房保障支出28044万元,同比增长2.94%。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874万元,同比下降26.15%。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9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149万元,同比下降28.68%。其中:市级23610万元,同比下降29.9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4042万元,同比增长113.44%。其中:市级74930万元,同比增长142.9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1-9月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74万元,主要为市本级向金昌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新金化化肥公司注入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