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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市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6.市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市政府令”“金政发”和市政府办公室“金政办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市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三)公开渠道
1.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cs.gov.cn/)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金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档案馆、金昌经开区服务大厅设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以向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金昌市政府或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 、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地址: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5-8220051
2.邮政寄送
收件人:金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经审核申请不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存档
1.存档内容
存档材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含信封);申请人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接收回执;补正告知书;第三方意见征询书;办理单;其他行政机关的协办意见;法律顾问咨询建议书;答复书及附件材料;邮寄单据(含挂号信凭证、挂号信回执单、EMS邮寄单等)及相关签收单据;文件查阅和借阅记录等材料。
2.存档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配置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将案卷材料制成电子档案,实现对案卷材料电子化保存,有条件的可在系统办理平台中设计电子化保存文档;对于纸质原件材料,应当按照日期和文号进行编号装卷,确保储存环境良好。因复议、诉讼或研究需要,可以按照索引快速查找卷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金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电子邮箱:jcsxxgk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和投诉、举报部门
机构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8220051
传真号码:0935-8213402
通信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主楼415室
邮政编码:737100
2.行政复议
机构名称:金昌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03号,金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邮政编码:737100
3.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依据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主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金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为深入落实“稳就业、保民生”工作部署,搭建“家门口、低风险、可持续、有温度”的创业就业生态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创业摊主、灵活就业人员及合作资源,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业金昌 实干兴农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2026年5月底
三、活动地点
金川区城乡综合零工市场
四、活动内容
规划51个创业摊位(早市23个创业试练摊位、夜市28个实战增收摊位),划分餐饮美食区、农产品零售区、日用百货区、文创手作区、便民服务区等功能区域,提供全链条创业就业服务,同步开展技能培训、文化活动、特色主题市集等配套活动。
五、政策扶持
1.费用减免:所有招募对象免摊位费、基础物资使用费、水、电、消防等费用全免;
2.政策直达:免费帮办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协助对接创业担保贷款、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技能提升:开设直播带货、餐饮管理等热门实战课程,合格者优先推荐岗位或创业摊位;
4.宣传引流: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宣传推广,节日策划特色主题活动提升营收。
六、招募条件
1.招募对象
(1)创业摊主:金昌市户籍或常住人口,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群体(优先扶持首次创业者);
(2)灵活就业人员:有零工就业需求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工从业者等;
(3)合作资源:本地食材供应商、冷链物流服务商、特色产品农户、创业导师。
2.创业项目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活动要求,鼓励创新性、便民性、合规性项目;
3.能够接受活动组织单位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早夜市经营规范。
七、报名提供资料
1.金昌市农民工创业集市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
(1)金昌户籍: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页+本人页);
(2)非金昌户籍:居住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租赁期限需覆盖活动周期),村委会/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未参保证明;
(4)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5)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4.《金昌市农民工创业集市活动参与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按手印,线上报名提交扫描件,线下报名提交纸质原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10日
2.线上报名:点击附件下载报名表和承诺书,填写后连同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52998551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金昌市农民工创业集市报名+姓名+身份类型+项目名称”。
3.线下报名: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至金川区城乡综合零工市场一楼大厅现场提交;
4.资格审核:按照招募计划,根据报名顺序和项目情况审核筛选确定名单,并通过电话通知入选结果。
咨询电话:金昌市人社局 0935-8223835
金川区人社局 0935-8236390
金川区城乡综合零工市场:18909450445(微信同号)
附件:1.金昌市农民工创业集市活动报名表.docx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一、项目名称
金昌市金昌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能力实训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概况
(一)活动内容:面向40名金昌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和大学生开展为期3天的求职能力实训营,包括职业规划指导、简历撰写优化、分类模拟面试和工作技能提升和后续服务等内容,课程结合《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管理指南》设置,同时充分考虑课程实用性,进行完善。
(二)服务范围:供应商需提供授课服务、职业能力测评平台、会场布置、活动记录视频拍摄制作推广、学员保险、物料准备、现场执行及后勤保障等服务。
(三)预算金额: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44万元(含税)。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承接类似活动案例不少于3个(需提供合同或证明文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4.具备稳定的执行团队。
五、报价文件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验收报告);
4.分项报价表(列明授课、场地、物料等费用明细);
5.承诺书。
报价说明:
1.总报价为完成合同内容所包含的全部费用在内的最终价格(包括项目服务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费、场地费、学员食宿、人力资源费用,技术力量及知识产权费,企业管理费、保险及税金等与之有关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填报的总报价中而不予另行支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或调整采购活动,并保留解释权。
六、评审方法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于2025年12月8日12:00前密封后送至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办公室。评审小组审核参与报价供应商资质后,对价格合理性进行审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应商。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大道106-2号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办公室
电话:0935-8332933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亲爱的高校毕业生们
您是否因找不到工作而迷茫?
是否因长期待业在家而自我怀疑?
是否在面试时语无伦次,难以展现真实实力?
我们计划为您提供丰富实用的求职能力提升活动
您迫切需要岗位介绍、心理疏导、简历优化,还是
求职面试、AI工具提升工作效率等等……
这里有一份金昌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能力提升意向调查问卷
说出您的想法,我们一应俱全!
(长按识别二维码填写问卷)
联系电话:金昌市就业服务中心 0935—8332933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1月17日发布《金昌市2025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广采购询价公告》,经公开询价,共收到3家单位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应商。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金昌市2025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广项目
2.最高限价:65000.00元
3.公示日期:1个工作日
4.成交单位名称和成交金额
成交单位:甘肃靖正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59800.00元
5.联系方式: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大道106-2号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
电话:0935-8223835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5日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甘肃鸿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金昌市2025年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活动”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谈判小组于2025年11月21日确定成交结果,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Y-2025-170
二、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三、成交日期:2025年11月21日
四、成交单位名称、成交金额、地址:
成交单位名称: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48900.00元(壹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D座3楼3016室(15)
五、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六、谈判小组成员:岑国华、易多威、唐福强(招标人代表)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点:金昌市金川区新华大道106-2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35-822383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鸿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路昌荣新城2号楼5单元302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519460413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