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享受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文件要求,现将金昌市市本级已审核通过的拟享受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

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金昌市社保中心失业工伤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0935-8315610。

 

附件:金昌市市本级拟享受2025年度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第一批).xlsx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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