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300013909010R/2026-48213 主题分类 金政办发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26〕24号 制发机构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5-07 发布日期 2026-05-13
标        题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金昌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九届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昌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基层消防救援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6〕6号)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构建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消防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县乡联动、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阶段推进基层消防力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6年6月底前全市18个乡镇(街道)全面建成应消综合服务站并实体化运行,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双湾镇、朱王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建设,2027年6月底前在永昌县六坝镇和新城子镇各组建1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专业化基层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建强实体队伍,夯实基层消防力量根基

1.规范人员配置。乡镇(街道)应消综合服务站由消防救援部门和县、区政府共同设立。消防文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消防救援部门和县、区政府统一招录或通过安置退役军人等方式配备,专门用于开展消防工作,人员由消防救援部门和县、区政府共同管理,业务工作由消防救援部门管理;每个应消综合服务站配备消防文员2人,每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10人,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有成效。

2.明确工作任务。乡镇(街道)应消综合服务站重点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员的管理、培训与使用,实行“4+1”工作模式,即:一周4天在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工作,1天在消防救援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或学习;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辖区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应急演练、消防宣传等任务,由消防救援部门统一指挥调度,发挥“一专多能”作用。

3.强化经费保障。乡镇(街道)应消综合服务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县、区财政预算。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车辆燃油、维修保养、易损器材及灭火药剂补充等经费,按每队每年不低于30万元标准予以保障。由消防救援部门和县、区政府共同招录的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保险、消防职业津贴、执勤补贴、现场救援津贴、伙食费、被装费等待遇,按照《金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办法》执行;其他身份的消防文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仅执行伙食费、被装费。

4.完善装备设施。乡镇(街道)应消综合服务站应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消防监督检查所需装备器材由消防救援部门配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应规范设置消防车库、通信值班室、备勤室、器材库等功能库室,配备消防救援车辆不少于2台,其余装备器材严格对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配齐配足,定期开展维护保养、性能检测,确保装备完好有效。

(二)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基层消防管理效能

5.强化业务指导。县、区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应消综合服务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常态化业务指导,指导落实业务学习、值班备勤、隐患排查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轮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乡镇(街道)可依法接受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委托,实施消防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建立常态化业务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基层消防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6.严格管理考核。乡镇(街道)应消综合服务站实行乡镇(街道)与消防救援部门双重管理,消防文员由消防救援部门统一培训、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乡镇(街道)主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消防救援部门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县、区消防救援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对乡镇(街道)应消综合服务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每月核实、每半年实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人员留用辞退的重要依据。

7.严格执勤备战。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值班备勤制度,将其纳入消防救援部门统一管理,合理分班编组、规范执勤备战,确保24小时处于临战状态。完善统一指挥调度和接处警模式,明确响应等级和出动要求,确保发生火情或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集结、高效处置。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演练和跨区域拉动训练,强化队伍协同作战能力,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

(三)创新治理模式,构建基层消防共治格局

8.推进应消融合。深入贯彻落实“应消合一、队站一体”工作要求,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应消综合服务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整合应急、消防、网格管理等各类资源,建设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推动应急救援、消防监管、宣传培训、便民服务等职能深度融合,打破条块分割壁垒,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一站多能、一队多用”的基层综合救援力量,实现基层消防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同频共振、协同发力。

9.完善哨报机制。进一步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机制,对乡镇(街道)应消综合服务站、专职网格员排查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以及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消防问题,由乡镇(街道)及时“吹哨”召集,县、区相关部门依职责主动“报到”响应,协同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整改,形成隐患发现、移交、查处、反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

10.深化网格赋能。持续深化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整合村(社区)消防专(兼)职网格员、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等基层力量,明确网格消防工作具体职责、工作标准和操作流程,建立“常态化排查、动态化上报、精准化处置”的工作模式。搭建网格消防信息共享平台,推动隐患信息、工作动态、预警提示实时互通,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网格监管效能。

三、保障措施

县区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盯基层消防工作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促进消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聚焦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管理及监管执法各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问题,尽快实现实体化运行。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指导应消综合服务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效能。


文件下载:金政办发〔2026〕24号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金昌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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