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300013909010R/2025-48196 | 主题分类 | 金政办发 |
| 发文字号 | 金政办发〔2025〕67号 | 制发机构 |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3 | 发布日期 | 2026-01-07 |
| 标 题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金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 ||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金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了《金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现予以公布,并将修订情况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情况
《金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在《金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基础上,新增事项2个、取消事项17个,最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309个。
(一)新增事项
根据《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古树名木移植审批等2个事项。
(二)取消事项
根据《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取消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矿山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等17个事项。
(三)名称变更事项
根据《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变更为“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申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变更为“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中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外籍医师在华短期行医许可”变更为“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变更为“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
(四)实施机关变更事项
根据《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实施机关变更为“县、区公安机关”;“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施机关变更为“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实施机关变更为“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燃气经营许可”实施机关变更为“市住建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实施机关变更为“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动物诊疗许可”实施机关变更为“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施机关变更为“市应急管理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实施机关变更为“市市场监管局(可依法依规委托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实施机关变更为“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登记”实施机关变更为“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生产、加工、经营清真食品审批”实施机关变更为“县、区民宗部门”;“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实施机关变更为“人行金昌市分行”;“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均变更为“市交通运输局”;“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主管部门变更为“市交通运输局”,实施机关变更为“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另外,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进行了修改完善。
(五)设定和实施依据变更事项
根据《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延期移交档案审批”等30个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进行了增加、删减或修改。
二、有关要求
县、区政府及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金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梳理调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事项不得超出市级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要紧盯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编制进度,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规范,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做到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要对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加大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再造力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金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xls
金政办发〔2025〕67号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金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