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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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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政法委是党委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组织、协调全县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根据县编办核定,永昌县委政法委有办公室4个,下设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内设办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执法监督室)、维稳协调指导室、综治协调指导室(铁路护路联防指导室)、反邪教协调指导室。
3.下设事业单位是:永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4.人员情况:公务员8人、行政工人1人、事业单位人员5人、事业工人1人、临时用工(铁路护路工作)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0.3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51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发生变化,人员调动,正常晋升工资,调整工资标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4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3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4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9万元,占79.28%;项目支出70.51万元,占20.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0.52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年度中途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费用增加,年初无法准确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2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人员变化、工资晋升、职务职级晋升、公用经费提标等情况,年初无法准确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4.13万元,支出决算为29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途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费用增加,年初无法准确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的9.6万元属于2021年上级下达的项目结转经费,故年初未做未预算,2022年进行了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92万元,支出决算为2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年中调入2人,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年中退休1人,离退休费增加,年初无法准确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年调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数加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2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职务职级工资变化,人员人数发生变化,期间调入2人,退休1人,故人员经费加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2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提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7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69万元、差旅费0.31万元、劳务费6.02万元、工会经费0.37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提标,物价上涨,办公经费支出加大。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无此项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预算无此项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印刷服务支出2.2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一级预算行政部门,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7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综治信息平台通信功能项目经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项目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委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综治信息平台通信功能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2920万元,执行数为32.29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平安建设及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2万元,执行数为1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家司法救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到位、拨付及时。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单位虽然建立了项目管理、监督、奖惩等制度机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落实不到位现象,管理方式还比较粗放,规范化程度不高。二是绩效考核有待加强。项目单位对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针对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按时完成就可以了,对部分绩效指标如效果目标、可持续影响力目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重视不够。
3.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绩效目标。有效发挥绩效目标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二是加强相关制度落实。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制度落实,使管理、检查措施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在项目经费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