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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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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广电领域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领域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体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体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旅游以及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永昌全域旅游和文化、体育、旅游产品开发工作。
4、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业,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重大项目建设。
5、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加快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协调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报设立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市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文物考古项目的实施;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文物商店的申报工作;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学术、科研和科技保护工作;履行全县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并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11、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
12、指导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组织全县体育竞赛活动;负责全县各类体育场馆监管工作;协助做好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13、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旅行社服务网点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现场检查;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负责受理辖区内行业领域投诉和信访;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统计工作;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及精神文明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14、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娱乐、演艺市场、游艺市场的监管,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印刷、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教育工作。
16、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属县政府行政单位,一级级预算单位,局本级内设8个机构,主要为:办公室、财务室、公共文化股、文化遗产股(文物管理所)、广播电视股、体育发展管理股、旅游发展管理股、综合审批管理股;直属事业单位:永昌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永昌县文化馆、永昌县图书馆、永昌县博物馆、永昌县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永昌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永昌县广播电视维护中心、县文物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99.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70.41万元,增长104.81%,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经费标准提高和新增新建项目。(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81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5.38万元,占99.57%;其他收入24.87万元,占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94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55万元,占25.65%;项目支出4418.31万元,占74.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20.4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263.09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经费标准提高和新增新建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1.33万元,增长138.78%。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经费标准提高和新增新建项目(。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是新增永昌县骊靬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和永昌县水美乡村旅游产业开发项目的前期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4.69万元,支出决算为523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标准提高致使基本支出增加,新增金昌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永昌段)建设项目、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永昌县城关镇健身步道等建设项目,致使项目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人员、缴费基数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永昌县博物馆建设项目前期费。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县直单位驻村干部补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80万元,支出决算为6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4.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39万元,增长43.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缴费、养老支出等。
公用经费11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5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及维修费等日常工作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1年增加7.35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定员共用经费标准提高,各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包含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公务用车维护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没有财政拨款会议费安排的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94.4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没有财政拨款培训费安排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0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6.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3.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12%。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业务开展。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26.31万元,本年支出226.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的永昌县城关镇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以及市县分成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公益体育项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决算数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9万元,下降78.5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为0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决算数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一致为0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决算数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2年度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的永昌县城关镇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以及市县分成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公益体育项目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6.3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金昌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永昌段)建设项目、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永昌县城关镇健身步道等建设项目等3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6.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当年财政部门工作安排完成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相关数据齐全、标准清楚,评价结论客观合理,绩效评价报告中对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提出针对性建议。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金昌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永昌段)建设项目、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永昌县城关镇健身步道、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免费开放等3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昌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永昌段)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1955.63万元,完成预算的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持1个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打造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标志项目,显著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水平。在项目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问题,下一步将做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运营,持续提升长城文化对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的作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优秀,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2022年的整体支出资金的实际支出与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做到了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确保决算内容情况真实、内容完整。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