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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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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和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民族、宗教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贯彻中央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工作部门和人大、政协、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永昌县委统战部内设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侨务股、民主党派工作股3个职能股室。现有行政编制7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实有人员13人,班子成员3人,事业干部6名,退休人员4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4.2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1.7万元,增长36.71%,主要原因是调入事业工作人员2名以及增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0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74万元,占94.24%;;其他收入17.52万元,占5.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0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88万元,占61.75%;项目支出116.38万元,占38.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64.18万元,增长28.84%。主要原因是调入事业工作人员2名以及增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18万元,增长28.84%。主要原因是调入事业工作人员2名以及增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资金。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33万元,支出决算为26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事业工作人员2名以及增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8万元,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5万元,增长42.96%,主要原因是调入县级领导1名、事业干部2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7.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话费、电费、水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30201办公费、30206电费、30211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党政机关,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1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8.25%。组织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主党派活动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4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单位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主党派活动经费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统战工作特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县委安排的全部工作;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及办公支出。二是慰问统战对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了市委统战部举办的业务培训。项目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优。县十二届工商联换届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印刷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等其他会议资料800余份;二是购置文件包等会议用品150份,合影150份,有效保障了县十二届工商联的正常换届。项目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优。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共为民革永昌支部、民建永河支部、民进永河支部等7个民主党派支部支付了活动经费3.5万元,加强了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项目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优。④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为我县道教协会、佛教协会、基督教两会保障3万元,有效改善了各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能力,提升了活动质量。项目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优。⑤宗教界人士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4万元,执行数为9.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为全县34名教职人员发放教职人员生活费9.36万元,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教职人员生活质量,温暖了教职人员身心。为宗教和顺奠定了一定基础。项目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优。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印制抽纸2000份,二是为毛卜喇村制作灯柱宣传广告灯箱4个,铁艺宣传长凳8个,充分体现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弘扬传承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团结融合,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发展。项目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优。⑦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8万元用于拍摄永昌县民族团结进步专题片,二是2万元用于加强天锦园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打造。项目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优。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5万元,执行数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持融媒体、天锦苑等9个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二是组织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到金川区互观互学,三是印刷叁万个民主团结进步创建主题纸杯,四是对城关清真寺、圣容寺等4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新兴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进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到位、拨付及时。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确保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