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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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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负责起草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城市绿化亮化美化管理等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派驻机构及所属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
3.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内的部分审批管理,主要包括: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铁轮车、履带车或者超限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4.贯彻执行永昌县城市管理领域内需要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下列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采砂取土、违法建设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时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权。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城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实施监管考核;对城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固体废弃物运输、消纳实施监管;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对垃圾处理企业和个人实施监管。
6.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绿地养护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落实新增违建的管控措施和责任追究。
8.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10.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1.承办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城市管理局无下属二级单位,本级无内设机构,下设事业单位1个,派驻机构10个,具体如下:
1.永昌县文化健身广场管理所;
2.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城关镇执法大队;
3.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河西堡镇执法大队;
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东寨镇执法大队;
5.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六坝镇执法大队;
6.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南坝乡执法大队;
7.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水源镇执法大队;
8.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朱王堡镇执法大队;
9.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焦家庄镇执法大队;
10.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新城子镇执法大队;
11.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红山窑镇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32.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04.0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4.48万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新增城区垃圾处理场管理维护费49.95万元,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整治经费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80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5.01万元,占98.97%;其他收入29.00万元,占1.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83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76万元,占28.62%;项目支出2021.94万元,占71.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75.0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15.49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38.37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20.27万元;二是新增城区垃圾处理场管理维护费49.9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49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58.6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6.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发放的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和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年初未做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2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54人的职业年金缴费,但全年实际只缴纳了1名调出县外人员和1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导致预算调减5.1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46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50万元,支出决算为3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公积金基数偏差较大,导致住房公积金预算调减10.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37万元,增长48.66%,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9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7万元,增长32.55%,主要原因是新增34个企业职工的定员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8.23万元、水费0.075万元、电费1.13万元、差旅费0.91万元、维护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劳务费45.85万元、工会经费1.16万元、福利费3.64万元和其他交通费6.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7万元,增长32.55%,主要原因是新增34个企业职工的定员公用经费。
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相关经费、无培训费支出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中皮卡车已交至城关镇绿化大队,电瓶车主要是用于日常执法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自评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根据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函字〔2023〕2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召开会议,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逐条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进行了自评。
2、绩效自评金额、项目数量、覆盖率等。我单位将2022年度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县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共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内资金280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76万元,项目支出共五项,合计1993.25万元,资金覆盖率达到100%。
3、自评工作实施过程。我单位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资金是否纳入预算管理体系及资金拨付率等情况进行逐一自查,并对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流浪犬收容治理经费、执法经费及广场绿化、运行维护费,城区垃圾处理场管理维护费、永昌县环卫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整治经费等5个项目。
(1)执法经费及广场绿化、运行维护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集中清理货物出店、占道经营、拆除违法建设、查处油烟、噪音扰民等违规现象,及时持续整治市容市貌及公共秩序;二是认真落实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增设停车泊位,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三是加强共享单车、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不断优化;四是加强广场改造提升,并常态化做好喷泉的调试和维护、景观水池的安全保障和垃圾清理、树木的修理修剪以及花圃草坪的杂草清理工作,美化了广场环境。
(2)“环卫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71.3万元,执行数为187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督促环卫公司对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加大冲洗、洒水、喷雾降尘作业频次,深度清扫保洁,精细化运作,城区环境不断改善;二是督促环卫公司每周全方位清洗公益广告牌、路灯电杆、垃圾箱等各类“城市家具”灰尘;实施环卫设施更新工程,更换地埋式垃圾桶(箱)350个,城市立面颜值进一步提升,公共空间视觉环境得以改善。
(3)流浪犬收容治理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常态化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犬吠扰民等养犬行为6起,捕捉流浪犬122只,无害化处理37只,领养6只,现收容犬只72只,办理养犬登记证308个,流浪狗扰民伤民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
(4)城区生活垃圾场管理维护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95万元,执行数为4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生活垃圾场管理,严格落实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规范性作业要求,实行24小时监管,利用大型机械采取单元、分层填埋作业,做到日产日清,全年处置生活垃圾8.9万吨。
(5)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整治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万元,执行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增设停车泊位,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二是同时加强共享单车、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不断优化。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一)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通过此次自评,我单位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7分;执法经费及广场绿化、运行维护费自评得分90分;“环卫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自评得分89分;流浪犬收容治理经费自评得分90分;城区生活垃圾场管理维护费90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整治经费自评得分90分。
(二)对比绩效目标自评表,分析说明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对比绩效目标自评表,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确保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足额高效使用;执法经费及广场绿化、运行维护费已完成年初目标,市容市貌及公共秩序得到改善,广场环境进一步美化;“环卫市场化”运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已完成年初目标,城区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立面颜值进一步提升,公共空间视觉环境得以改善;流浪犬收容治理经费已完成年初目标,累计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犬吠扰民等养犬行为6起,捕捉流浪犬122只,无害化处理37只,领养6只,现收容犬只72只,办理养犬登记证308个,流浪狗扰民伤民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城区生活垃圾场管理维护费已完成年初目标,生活垃圾规范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全年处置生活垃圾8.9万吨;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整治经费已完成年初目标,停车难问题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不断优化。
(三)对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虽然我单位对各项目实行了绩效评价,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价指标体系设设置不够科学;二是绩效目标不太细化。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分析将绩效考核具体化;二是评价指标从粗做细,由少增多;三是完善项目管理、监督等制度,细化管理方式,提高项目资金规范化程度。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附件2: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