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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水源镇卫生院是一个县或乡设立的卫生行政和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组织。其主要功能有:
1.永昌县水源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等综合服务。
2.加强农村疫病防控,防治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对农民健康、职业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造成严重损害。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4.做好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医院产生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康复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改善住房、食品、饮水、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卫生。
二、机构设置
水源镇卫生院编制核定人数14人,实有占编人员14人,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其中:副科1人、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8人,退休人员3人。开放床位30张,目前设内、外、妇产、儿、中医、中西医结合科、检验、放射、B超、中、西药房、理疗等科室,配备有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承担着全镇2.2万人、11个行政村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业务。
辖区现有村卫生室11所,均合理布局,建筑面积均达到60平米,做到了四室分开(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和药房),现已全部纳入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一体化管理。在职乡村医生12人,目前为12名符合企业职工养老条件的村卫生室负责人购买了养老保险,并核定了31名离岗乡村医生,逐步发放了养老补助。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7.0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7.51万元,增长27.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9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70万元,占61.08%;事业收入232.35万元,占38.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9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14万元,占77.91%;项目支出131.90万元,占22.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4.7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2.94万元,增长9.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4万元,增长9.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2万元,占4.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6万元,占10.44%;卫生健康支出295.17万元,占80.94%;住房保障支出14.55万元,占3.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1.76万元,支出决算为36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部分人员经费做了科目调整,支出减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4万元,支出决算为3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本年度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数增大。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3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8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是在职基本工资和生活补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及生活补助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本年度无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无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8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用于基本公共卫生下队入户及医疗急救。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319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6.17%。
一是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存在自来水未入户无厕所且公用厕所距离超过50米、房顶漏水、墙面剥落或污损的村卫生室进行维修改造,全面完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大幅改善村卫生室面貌。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是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按照服务人口及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的村卫生室,根据实际诊疗人次数和考核分数,发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金额,对未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扣除相应补助,并上报卫生健康局。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91号)和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的60%用于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补助。国家基本卫生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钱随事走的原则,按考核的数量和质量拨付相应经费。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实行“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和“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先进行工作数量认定,再进行工作质量考核,二者结合分配补助资金由财政全额补助。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9480元,执行数为11948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了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优化村卫生室诊疗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的就医条件,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增强农村居民的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管理要求执行,杜绝截留、滞留、挪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二是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600元,执行数为1526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服务人口及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对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的村卫生室,根据实际诊疗人次数和考核分数,发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金额,对未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扣除相应补助,并上报卫生健康局。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同步实行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采购制度改革对基层用药的品种品规配备及采购、使用,进行严格的限制,使基层医疗机构可配备的药品品种品规较有限,无法满足辖区居民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和带量议价采购制度。
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6963元,执行数为1046963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主要问题及原因:辖区内正常人群电话等信息统计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加强对村级信息统计人员的培训、督导。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切实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预算一次核定、资金总量控制,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切实提高了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探索资金管理创新模式,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