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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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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单位职责
(一)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永昌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管理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负责本部门经费预决算及审计监督管理。
(四)拟订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布局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等。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区域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院地合作事宜。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服务在永工作外国专家,管理来永工作外籍人员。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推动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指导科技档案工作。
(十三)组织推荐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和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
(十四)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永昌县科学技术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昌县外国专家局牌子,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规划科技资源股及引进国外智力管理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内设1个下属事业单位永昌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332.8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43.52万元,增长0.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工资等基本支出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预计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32.8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32.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3.52万元,增长0.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工资等基本支出增加(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
1.科技支出309.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2.73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3.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8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80.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3.52万元,增长2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52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计划将因公出国(境)费用控制在0批次、0人次之内。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2024年计划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在0批次、0人次之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下降0%。“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4.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2万元,增长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2024年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因人员工资的增加分别比2023年略有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1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1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67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办公桌椅、纸张和硒鼓墨粉、印刷服务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
无重大事项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永昌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以1-6月、1-9月两个时段为节点,集中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包括科技三项费、科技“双创”扶持引导资金、国家创新型试点县建设资金等3个项目的资金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2023年绩效评价管理:按照《永昌县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函〔2024〕1号)工作要求,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4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主要是1、科技三项费;2、创新型试点县建设资金;3、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资金,涉及财政支出152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152万元。
2024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反映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及野外台站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5、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6、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28、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9、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1、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2、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1永昌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永昌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采购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