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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定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制度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推进全县自然资源改革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8、负责组织全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管理地质勘查单位在本县境内的地质勘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法规综合股、自然资源调查评价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规划编审股、国土空间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造林绿化股、林草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管理股),局属单位13个(永昌县土地储备中心、永昌县自然资源调查中心、永昌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永昌县林业站、永昌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永昌县草原站、永昌县喇叭泉林场、永昌县花草滩林场、永昌县城郊林场、永昌县大黄山护林站、永昌县自然资源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永昌县自然资源河西堡事务中心、永昌县城建测绘队)。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697.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39.55万元,下降24.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均较上年度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结余分配及年末结转结余均为零,与上年无增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60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6.0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69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94万元,占20.32%;项目支出4540.00万元,占79.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697.9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144.86万元,下降16.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3.26万元,下降16.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0万元,占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09万元,占3.28%;卫生健康支出63.65万元,占1.12%;节能环保支出1087.46万元,占19.09%;城乡社区支出118.90万元,占2.09%;农林水支出1655.16万元,占29.0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30.11万元,占42.65%;住房保障支出72.26万元,占1.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42.82万元,支出决算为569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决算时,年初预算功能科目未进行细化分类,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决算时,年初预算功能科目未进行细化分类,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决算时,年初预算功能科目未进行细化分类,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2.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的项目在本年实现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决算时,年初预算功能科目未进行细化分类。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9.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专项资金增加及历年结转的项目在本年实现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50.07万元,支出决算为243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本年度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决算时,年初预算功能科目未进行细化分类,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7.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43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死亡。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等。
公用经费7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1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新招录人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咨询费、福利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30201办公费10.47万元;30205水费1.40万元;30206电费4.12万元;30211差旅费6.68万元;30213维修(护费)5.8万元;30218专用燃料费1.5万元;30226劳务费:0.51万元;30228工会经费5.68万元;30229福利费10.33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31.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1万元,增长26.57%,主要原因是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0.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草执法巡查等业务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33个,涉及资金416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64%。从评价情况来看,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了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了森林生态管护责任,切实维护了林农权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国家级公益林资金等3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41.06万元,完成预算的78.37%。项目完成了目标绩效任务,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减轻了沙化影响程度,保护和改善了生态,提高了封禁保护区的综合管理能力,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家级公益林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2.9万元,执行数为407.67万元,完成预算的51.42%。项目完成了目标绩效任务,围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高了森林生态功能目标,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了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了森林生态管护责任,切实维护了林农权益,达到了有效管护48.4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的目的。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