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立于2019年3月,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以及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三是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承担相关政策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七是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八是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九是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十是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永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5月(县委编发﹝2019﹞5号),为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主要职责:一是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二是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四是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五是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六是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七是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八是完成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由永昌县民政局调整为隶属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县委编发﹝2019﹞46号)。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办理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贯彻落实上级双拥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二是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三是负责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和协调工作,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双拥工作任务;四是负责拟定全县双拥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双拥活动,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和驻永部队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各单位双拥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五是组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双拥模范乡镇活动和元旦、春节、“八一”及其他重要节日的拥军优属活动;六是协调、组织、指导各乡镇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开展双拥支前活动,协调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支持驻地经济建设,参加地方抢险救灾行动等活动;七是协调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认真处理军政、军民关系,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军、警、民纠纷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八是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优抚政策,接待双拥来访,妥善解决好各类矛盾,协调部队子女入学入托、协助军地双方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军民纠纷和军地历史遗留问题;九是做好双拥宣传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十是做好双拥工作的检查验收,搞好双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模范单位的考评考核及表彰通报工作;十一是调查研究双拥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十二是负责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文电的起草、呈报、收发、管理和双拥工作刊物、资料的编印工作;十三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双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仅为本级决算,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永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隶属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财务未独立。

(1)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信访接待室)、拥军优抚股(政务服务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2)永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

(3)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隶属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

3.人员情况。2023年本单位人员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8名)。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永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2022年县委编发〔2022〕35号《关于永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永昌县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站)增加事业编制的通知》精神,核增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核定参公编制4名。2023年年内行政人员变动四人,一是依据县委组发〔2023〕9号《关于郭承英同志退休的通知》规定:郭承英养老保险待遇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二是县委任字〔2023〕42号《关于李勇同志任职的通知》规定:李勇任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三是市委组发〔2023〕42号《关于录用王宗元等123名同志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田翰林同志被录用到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工作,2023年7月执行公务员见习期工资;四是永政干字〔2023〕14号《关于王永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决定王永福同志任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永昌县能源局局长(兼),免去其永昌县双拥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事业人员变动1人,永政干字〔2023〕11号《关于周晓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决定蔡文山同志任永昌县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0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93.08万元。与上年度3367.5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4.44万元,下降17.06%,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内人员变动致使人员经费产生差异,基本支出308.46万元,较上年317.65万元减少9.1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中如2022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16.33万元,2023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23.13万元,仅此一项减少793.2万元,诸如此类项目有不同程度的增减变化致使上下年变动较大。项目支出2484.62万元,较上年3049.87万元减少565.2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79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3.0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7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46万元,占11.04%;项目支出2484.62万元,占88.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93.08万元。与上年3367.52万元相比,各减少574.44万元,下降17.06%。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有减少(详见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中的原因解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367.52万元减少574.44万元,下降17.06%。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有减少(详见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中的原因解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3万元,占1.34%;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9.21万元,占96.64%;卫生健康支出35.09万元,占1.26%;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21.26万元,占0.7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5.29万元,支出决算为279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3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内增加2022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9.89万元;二是调增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奖金17.64万元;三是年内增加永昌革命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前期费10万元。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9.09万元,支出决算为269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调增1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调增15.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调增0.46万元(车补);调减优秀公务员奖励0.15万元。项目支出年内调增上级专项2142万元(年末指标结转470.5万元),一是甘财社〔2022〕107号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796.28万元(年末结转指标21.82万元);二是上年指标结转354.46万元;三是金财社〔2023〕12号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补助经费)10万元(年末结转指标4.58万元);四是金财社〔2023〕17号下达2022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市级财政补助经费52.03万元;五是甘财社〔2023〕15号下达2023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60万元(年末结转指标60万元);六是甘财社〔2023〕25号下达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奖金补助53.5万元;七是甘财社〔2023〕26号下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31.36万元(年末指标结转88.4万元)、下达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3.06万元;八是甘财社〔2023〕39号下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发35.1万元;九是金财社〔2023〕33号下达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市级配套资金84.81万元(年末结转指标9.08万元);十是金财社〔2023〕37号下达2023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33万元(年末结转指标12.85万元);十一是甘财社〔2023〕44号下达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195.2万元(年末结转指标7.15万元);十二是金财社〔2023〕47号下达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补发)20.71万元;十三是金财社〔2023〕52号下达2017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市级财政补助经费15.59万元;十四是金财社〔2023〕70号下达2022年度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7万元;十五是金财社〔2023〕88号下达2023年春季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市级财政补助经费22.7万元;十六是甘财社〔2023〕79号下达2023年一至四级分散供养残疾军人护理费补助资金3.7776万元;十七是金财社〔2023〕117号下达2022年秋季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6.34万元;十八是甘财社〔2023〕109号下达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第二批)65.6万元(年末结转指标65.6万元);十九是甘财社〔2023〕108号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第三批)50.05万元(年末结转指标50.05万元);二十是甘财社〔2023〕113号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118.94万元(年末结转指标118.94万元);二十一是金财社〔2023〕134号下达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资金(第三批)0.48万元(年末结转指标0.48万元);二十二是金财社〔2022〕119号下达2023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资金2万元(年末结转指标1.86万元)。年内调增全省双拥模范县“九连冠”考评验收工作经费28.3万元;调增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77.4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调减487.32万元,一是调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9.26万元;二是调减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社保接续费用48.75万元;三是调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县级配套264.06万元;四是调减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和解困资金县级配套46.56万元;五是调减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资金20万元;六是调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经费1.55万元,七是调减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优抚费44.11万元;八是调减烈士褒扬工作经费7.37万元;九是调减人武部“智慧武装”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资金0.6万元;十是调减武警永昌中队宿舍楼窗户及篮球场面层建设项目资金15万元;十一是调减人武部营门及兵役大厅服务改造工程资金26.43元。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6万元,支出决算为3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甘财社〔2022〕106号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4.5万元(年末结转指标14.5万元);二是金财社〔2023〕51号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市级配套资金2.46万元(年末结转指标2.46万元);三是甘财社〔2023〕96号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3.9万元(年末结转指标3.9万元);四是年内上年指标结转18.86万元实现支出,五是调减县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2万元;六是调减在职人员社保缴费0.73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4万元,支出决算为2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有人员调入,公积金调增4.02万元。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1.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2.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3.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6.87万元,较上年299.13万元决算数减少12.26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引起工资、社保缴费等方面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一是基本工资81.15万元,较上年81.9万元增加-0.75万元,增长-0.92%;二是津贴补贴67.55万元,较上年54.63万元增加12.92万元,增长23.65%;三是奖金42.71万元,较上年6.8万元增加35.91万元,增长528.09%;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1万元,较上年16.73万元增加6.78万元,增长40.53%;五是职业年金缴费4.27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4.27万元;六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05万元,较上年8.6万元增加2.45万元,增长28.49%;七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4万元,较上年4.04万元增加0.3万元,增长7.43%;八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失业等)0.4万元,较上年3.98万元增加-3.58万元,增长-89.95%;九是住房公积金21.26万元,较上年15.04万元增加6.22万元,增长41.36%;十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3万元,较上年106.43万元增加-78.9万元,增长-74.13%;十一是退休人员各项支出3.11万元,较上年0.98万元增加2.13万元,增长217.35%。

公用经费21.59万元,较上年18.52万元增加3.07万元,增长16.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预算时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2022年内正常晋升等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2023年年内职务职级并行,车补增加。具体为:一是办公费3.1万元,较上年1.83万元增加1.27万元,增长69.4%;二是工会经费1.82万元,较上年0.69万元增加1.13万元,增长163.77%;三是福利费2.13万元,较上年1.66万元增加0.47万元,增长28.31%;四是电费0.87万元,较上年0.71万元增加0.16万元,增长22.53%;五是车补8.8万元,较上年8.19万元增加0.61万元,增长7.45%;四是如水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等不同程度有增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履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规定,落实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和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和上年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和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和上年一致。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1万元、印刷费0.15万元、手续费0.0043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0.87万元、邮电费0.63万元、维修(护)费0.36万元、差旅费1.13万元、委托业务费2.43万元、工会经费1.82元、福利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18.52万元增加3.07万元,增长16.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预算时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2022年内正常晋升等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各项经费相应增加,2023年年内职务职级并行,车补增加。具体为:一是办公费3.1万元,较上年1.83万元增加1.27万元,增长69.4%;二是工会经费1.82万元,较上年0.69万元增加1.13万元,增长163.77%;三是福利费2.13万元,较上年1.66万元增加0.47万元,增长28.31%;四是电费0.87万元,较上年0.71万元增加0.16万元,增长22.53%;五是车补8.8万元,较上年8.19万元增加0.61万元,增长7.45%;四是如水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等不同程度有增减。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5.98万元增加23.88万元,增长149.44%,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以前年度执行政策是退役后一年内可享受一次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由此政策的出台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增加,取得技能证书人数相应增加,致使培训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3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0个,共涉及资金248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在资金使用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对所有资金的使用都精打细算,通过强化预算约束,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开支,使每一笔财政资金都实现了效益最大化。同时,依据《中共永昌县委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20〕10号)精神和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函〔2024〕1号)要求,对2023年度所有财政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绩效自评。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含2019-2022年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社保接续费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4级分散供养残疾军人护理费、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一次性奖励金、进藏(含高原条件兵)服役士兵一次性奖励金、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优抚费、烈士褒扬工作经费、人武部“智慧武装”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武警永昌中队南监墙下围墙改造经费、永昌县人武部营门及兵役服务大厅维修改造项目、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九连冠”工作经费、2023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经费等20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在90-100分之间,自评结果为“优”。同时我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结》项目绩效自评表、整体绩效自评已于2024年1月8日上报县财政局。中央转移支付和省市专项自评报告也于规定时间上报。

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

1.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2.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绩效目标自评表

3.关于2023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4.关于2023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经费中央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5.关于2023年度分散供养1-4级伤残军人护理费及生活补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中央、省级以及市县配套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到位率达到了100%。在每笔资金的报批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上报使用计划,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把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实名卡中,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做到了精准识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坚持政策导向精准使用资金。真正做到了把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将优抚对象关爱到位,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都按规定100%执行。优待抚恤补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使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显著提升,优抚对象满意度在95%以上。地方援建军方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驻地部队满意度达到95%以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自评工作总结.doc

附件3:永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关于2023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的函.docx
附件5:关于2023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经费中央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docx

附件6:关于2023年度分散供养1-4级伤残军人护理费及生活补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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