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昌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卫生健康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是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三是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四是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七是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全县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八是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九是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十是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十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十二是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十三是负责县级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十四是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十五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爱国卫生运动方针、政策。十六是指导永昌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七是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十八是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十九是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卫生健康系统共有医疗卫生单位18个,分别为:

1.行政单位1个,永昌县卫生健康局;

2.参公单位1个,永昌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3.二类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永昌县人民医院、永昌县中医院;

4.一类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永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城子镇卫生院、红山窑镇卫生院、焦家庄镇卫生院、六坝镇卫生院、南坝乡卫生院、城关镇卫生院、东寨镇卫生院、河西堡镇卫生院、水源镇卫生院、朱王堡镇卫生院、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西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382.2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99.75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9309.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16.23万元,占51.17%;事业收入19168.72万元,占48.76%;其他收入24.89万元,占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907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23.61万元,占71.46%;项目支出11154.70万元,占28.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125.8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718.17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县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9.21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3.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59万元,占4.54%;科学技术支出3.50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68万元,占9.91%;卫生健康支出11393.34万元,占83.27%;城乡社区支出13.25万元,占0.1%;农林水支出2.30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294.52万元,占2.15%。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44.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8.76万元,支出决算为62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0.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26.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疫情补助资金及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重大项目前期费。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8.77万元,支出决算为29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相应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1.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9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1.88万元,增长23.85%,主要原因是在职基本工资、抚恤金、生活补助及各医疗单位院内绩效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及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8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3万元,下降33.9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442.62万元,本年支出6442.62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4万元,增长36.5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100.0%,会议次数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32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0.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3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75.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2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转运急救病人。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59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31%。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项目:全年精准完成应受益户的统计审核工作,按时全额完成全县各类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提高了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了计划生育扶助政策有效实施,切实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二是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领证户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项目:为全县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领证户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三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完成2023年度项目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2023年对12个乡镇卫生院、112个村卫生室进行补助,卫生院补助资金按照上一年度药品收入计算分配,村卫生室补助资金70%按照服务人口分配,其余部分按照绩效考核分配。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以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时涉及人员分流安置等改革性支出。

(二)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领证户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8万元,执行数为33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生活和养老等问题,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二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补助对象信息摸排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村级信息统计人员的培训。

二是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领证户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5万元,执行数为545.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县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领证户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0万元,执行数为149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5%;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传染病疫情报告率≥95%;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卫生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存在问题: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期待存在差距;三是项目资金逐年下降,基层医务人员待遇降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高知晓率;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

四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7万元,执行数为217.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2个省级推荐标准和9个基本标准;二是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形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达到全覆盖。紧紧围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中医适宜技术等培训内容,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相补充的方式,组织乡村医生培训学习938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村医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和新冠感染患者识别诊疗能力。存在问题: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卫生室服务对象相应减少,较边远乡村医生待遇相对较低;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借助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激情和健康意识;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切实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预算一次核定、资金总量控制,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切实提高了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探索资金管理创新模式,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永昌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计划生育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2022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xlsx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独生子女合作医疗补助).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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