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昌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是永昌县人民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承担着为永昌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农畜产品、农业生产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纠纷仲裁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依法申报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防治、控制、扑灭。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协调救灾种子化肥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等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合作项目。

1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15、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是永昌县人民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永昌县农业农村局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具体如下: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办公室、财统股、产业规划发展股、质量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管理股(渔业渔政管理股)、改革和社会发展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基建管理股、乡村振兴股。

永昌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永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永昌县畜牧兽医站、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永昌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永昌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永昌县种子技术服务中心、永昌县肉用种羊繁育技术推广站、永昌县农业项目建设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670.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82.93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结转下年资金未进行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622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26.06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67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5.81万元,占8.61%;项目支出33515.13万元,占91.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67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701.14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拨入专项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4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1.14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拨入专项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4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50万元,占0.73%;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13.90万元,占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72万元,占1.34%;卫生健康支出172.63万元,占0.47%;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支出35502.58万元,占96.89%;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193.61万元,占0.5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89.4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4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8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68万元,支出决算为26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考核奖部门未预算。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6.67万元,支出决算为49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02.58万元,支出决算为3550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64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增加。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1.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2.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3.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55.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13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调入和新分配工作人员、社保费调标、工资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5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4万元,下降53.42%,主要原因是上年奖励金列支在公用经费中。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00万元,本年支出3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车辆运行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95万元,下降75.77%,主要原因是上年奖励金列支在公用经费中。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42万元,增长745.07%。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9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1.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9.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4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永昌县农业农村局2辆,1辆已出售,待财政批复下账,1辆无相关手续无法报废,1辆是永昌县种子技术服务中心用车,1辆是永昌县肉用种羊技术繁育推广站车辆已报废,财政已批复。永昌县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辆,永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辆,永昌县畜牧兽医站1辆。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资金3351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农业保险项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等19个农业类项目,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完成任务的项目实施主体,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工程类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和施工进度进行拨付,项目资金执行率达98.8%。

永昌县2023年农业项目资金33515.13万元,共19个农业类项目,由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实施的农业项目全面开展自评工作,覆盖率达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农业保险项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等19个农业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的项目资金支出33515.13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100%。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完成任务的项目实施主体,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工程类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和施工进度进行拨付,项目资金执行率达98.8%,整体绩效优秀。农民收入及产业发展有较大进步,为我县发展循环农业、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总体认为:资金安排合理,各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衔接资金项目录入及时、准确,用于农业生产的比例达90%以上,项目立项精准,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资金效益发挥良好,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建立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1-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永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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