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和相关指导工作。

2.负责拟定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城维费年度计划的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设及市政公用事业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供水、排水、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管护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协调城市管理、城市环卫、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节水进度检查、指导管理,组织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职责。

3.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保障的规章制度,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及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计划报批、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核、申报、发放及核算工作。

4.负责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协调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建筑业、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管理和资质初审、报批工作;负责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及电梯安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上报等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与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职责;负责市政、绿化、环卫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及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工作;负责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工作;依法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事项,依法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的体改、统计、质量安全生产、行业评优、工程评优、资质资格初审报批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和城镇危房及报废房屋的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监督执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负责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备案工作。

7.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业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计划;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房地产市场监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交易行为;负责全县城市房屋测绘及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初审、报批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综合配套设施竣工验收;负责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监管工作。

8.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与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等相配套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补偿标准;组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对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定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与处理;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办理和停办相关手续;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负责办理房屋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纠纷;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及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科技推广应用、人才技术项目交流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及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防灾(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10.负责监督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建设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及建设工程项目稽查执法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相关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城建档案室、信访室)、城乡建设股(市政建设管理股、城市节水管理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县墙体革新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管理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股。

2.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8个,分别是:永昌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永昌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永昌县房产测绘中心、永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永昌县辰阳热力有限公司、永昌县泓润水处理有限公司、永昌县建筑设计院、永昌县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7295.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456.9万元,增长53.3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补缴原房管局职工2014年10月至2023年6月个人和单位部分),疫情防控经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维修工程项目资金,随意倾倒污泥问题整改项目资金,县污泥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抗旱救灾补助资金等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729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95.3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729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71万元,占2.25%;项目支出46231.65万元,占97.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7295.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6756.9万元,增长54.8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补缴原房管局职工2014年10月至2023年6月个人和单位部分),疫情防控经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维修工程项目资金,随意倾倒污泥问题整改项目资金,县污泥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抗旱救灾补助资金等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4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04.06万元,增长68.6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补缴原房管局职工2014年10月至2023年6月个人和单位部分),疫情防控经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维修工程项目资金,随意倾倒污泥问题整改项目资金,县污泥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抗旱救灾补助资金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4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04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62万元,占0.72%;卫生健康支出63.26万元,占0.16%;节能环保支出18149.09万元,占44.76%;城乡社区支出5670.92万元,占13.99%;农林水支出5788.10万元,占14.28%;住房保障支出10274.72万元,占25.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0.00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265.26万元,支出决算为4054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采暖费,项目前期费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法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33万元,支出决算为29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原房管局职工2014年10月至2023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部分年初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35万元,支出决算为6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法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2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814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维修工程项目资金,随意倾倒污泥问题整改项目资金,县污泥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法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60.25万元,支出决算为567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金昌路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辰阳热力有限公司困难运行经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西津西苑嘉兰园美阳路道路工程项目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供水及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和追加项目,年初无法预算。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8.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法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22.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本息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法预算。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抗旱救灾补助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法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3.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44万元,增长30.0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补缴原房管局职工2014年10月至2023年6月个人和单位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4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4万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748.62万元,本年支出6748.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征地拆迁补偿款519.62万元,污水处理运行费229万元,永昌县城安全供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6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无增减变化,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经财政核定,未认定为公务用车,车辆调整为其他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经财政核定,未认定为公务用车,车辆调整为其他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经财政核定,未认定为公务用车,车辆调整为其他用车。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相关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相关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4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核定基数提高,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21.43%,主要原因是当年培训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23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3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0.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3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23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1辆车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建设工程质量业务检查等工作用车,1辆车已处置2012年8月处置收入上缴县财政,财政未资产处置审批账面未核销。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320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7.24%。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0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和自评表(见附件2、3、4、5、6、7、8、9、10、11)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80.1万元,执行数为568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的19个基础设施项目均已全部竣工并通过县级联合验收。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84万元,执行数为21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房抗震改造126户。

3.“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85万元,执行数为2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1栋3680户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发放租赁补贴100户已完成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4.“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27.91万元,执行数为15227.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的18个清洁取暖实施项目均已全部竣工并通过县级联合验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求助的支出。

二十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5: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6: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7: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8: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9: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10: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总结.docx
       附件11: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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