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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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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卫生健康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行政规范性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是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三是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四是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七是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全县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八是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九是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十是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十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十二是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十三是负责县级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十四是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十五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爱国卫生运动方针、政策。十六是指导永昌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七是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十八是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十九是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目前实有人数14人。局机关设有永昌县计划生育协会、永昌县流动人口健康服务中心、永昌县红十字会、永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等组织;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医改股、综合监督股、健康宣教股、公共卫生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卫生应急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等10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60.2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3.89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疫情补助资金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71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6.81万元,占99.50%;其他收入13.48万元,占0.50%;(其他收入为组织部工作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76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1.04万元,占46.77%;项目支出1469.25万元,占53.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96.8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10.41万元,增长35.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疫情补助资金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0.41万元,增长35.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疫情补助资金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6.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3万元,占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2万元,占3.33%;卫生健康支出2551.28万元,占94.6%;城乡社区支出13.25万元,占0.49%;农林水支出2.30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17.24万元,占0.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7.38万元,支出决算为269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7.1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39万元,支出决算为8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及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7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9.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疫情补助资金及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等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重大项目前期费。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4万元,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83万元,增长248.6%,主要原因是在职基本工资、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及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13.3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13.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8836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项目:全年精准完成应受益户的统计审核工作,按时全额完成全县各类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提高了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了计划生育扶助政策有效实施,切实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二是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领证户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项目:为全县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领证户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领证户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80000元,执行数为3382220,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生活和养老等问题,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二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补助对象信息摸排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村级信息统计人员的培训。
二是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领证户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50000元,执行数为54546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县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领证户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切实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预算一次核定、资金总量控制,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切实提高了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探索资金管理创新模式,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