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永昌县东寨镇卫生院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东寨镇卫生院成立于1958年,于2007年迁建现址,占地面积6500㎡,建筑面积1694.9㎡,是一所集医疗、急救、康复、保健、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其主要功能有:一是东寨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等综合服务;二是加强农村疫病防控,防治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对农民健康、职业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造成严重损害;三是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四是做好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五是积极开展医保报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康复工作;六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改善住房、食品、饮水、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卫生。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东寨镇卫生院是永昌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数16人,其中核定事业编制14人,企业职工2人。院内设有办公室、公卫科、临床科、护理部、药械科五个职能科室;开设床位15张,能够开展急诊、内、外、妇、儿、中医、检验、康复理疗等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99.9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47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补缴项目人员社保费,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9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83万元,占82.17%;事业收入89.15万元,占17.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9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17万元,占72.64%;项目支出136.82万元,占27.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5.13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补缴项目人员社保费,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3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补缴项目人员社保费,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4万元,占18.75%;卫生健康支出323.05万元,占78.63%;住房保障支出10.73万元,占2.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5.70万元,支出决算为41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23万元,支出决算为7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补缴项目人员社保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1.14万元,支出决算为32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项目拨款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缴项目人员社保费,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本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为医疗救护车,主要是用于卫生院医疗救护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10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3.8%。其中: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63.93万元,支出执行率100%;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项目资金8.32万元,支出执行率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级补助项目资金29.59万元,支出执行率96.52%。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91号)和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的60%用于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补助。国家基本卫生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钱随事走的原则,按考核的数量和质量拨付相应经费。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实行绩效考核,体现了“公平公正、多劳多得”和“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辖区内居民的满意度调查,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挂钩,二者结合分配补助资金由财政全额补助。对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该项目资金一部分用于我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人员支出和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一部分用于村级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绩效考核支出。村级补助资金按照定额直补和绩效考核分配并发放,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有效使用。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及公用经费的开支,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我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93万元,执行数为6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重点人群管理等指标均达标,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服务对象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对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比例扣除补助资金,用于奖励工作开展优秀的村卫生室。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期待存在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三是加强村级医生的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效能。

2.“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2万元,执行数为8.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用于人员支出和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村级补助资金按照服务人口及定额直补和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辖区内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卫生室服务对象相应减少,乡村医生待遇相对较低,二是基层医务人员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激情和健康意识;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59万元,执行数为28.56万元,完成预算的96.52%。项目执行数和预算数不一致的原因是:本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已有预算计划,结余部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该项目资金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及公用经费的开支,此项目资金节约了卫生院开支成本,推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主要问题及原因:乡镇卫生院专业岗位人员不足,且缺乏有效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制约服务能力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设备更新和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提升服务水平。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我们认识到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可以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使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统筹规划。预算一次核定、资金总量控制,确保单位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探索资金管理创新模式,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甘肃志深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永昌县财政局委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问题如下: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对项目整体情况覆盖度不够,目标设置较为单一,量化指标的完整性与质量有待提高,个别绩效指标设置出现错乱,如:永昌县东寨镇卫生院2023年乡村医生经费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在岗及离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项目绩效目标,还有待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绩效指标。针对此项绩效评价问题,我单位相关人员积极学习资金绩效目标相关内容,梳理绩效目标设置思路,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绩效目标。加强与上级主管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应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今后我单位也将强化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确保经费的合理高效使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永昌县东寨镇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东寨镇卫生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永昌县东寨镇卫生院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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