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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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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3、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承担体检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
5、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6、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及县卫计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中医院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急救、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单位性质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预防、保健、医疗、急救、康复等。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为98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98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96人,退休职工32人,其中:在编人数87人(其中正高2人,副高8人、中级职称29人,技师1人,初级职称47人),自收自支人员9人,退休人员32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据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141.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40.89万元,增长51.20%,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政府性基金-永昌县中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资金1321.15万元,新引进人次13人及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91.25万元,相应药品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14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8.77万元,占51.71%;事业收入2482.51万元,占48.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14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4.86万元,占67.59%;项目支出1666.42万元,占32.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58.7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49.64万元,增长139.72%。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政府性基金-永昌县中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项目资金1321.15万元,新引进人次13人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60万元,增长20.61%。主要原因是新引进人次13人及补交2014年10月-2018年12月民生人员养老金、职业年金,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45万元,占29.56%;卫生健康支出942.17万元,占7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2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13万元,支出决算为39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交2014年10月-2018年12月民生人员养老金、职业年金240.29万元及增加抚恤金12.1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3.33万元,支出决算为94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引进人才13人及补交2014年10月-2018年12月民生人员养老金、职业年金财政扣除个人部分101.8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60万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引进人次1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21.15万元,本年支出1321.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支出项目为永昌县中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具体支出为信息化建设707万元,中医文化建设60万元,病房改造90万元,设备购置728.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我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医药项目经费支出人员进修费1.95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9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9.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3.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7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院救护车用于急救患者用途。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7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6个,涉及资金345.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永昌县中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21.1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1.永昌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2024年县财政局拨入1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支付永昌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主体工程款。
1.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补助资金,药品零差率专项经费补助,按照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销售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金额,公立医院改革资金用于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及中医药能力建设等项目支出范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的有效使用。
2.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尘肺病防治项目)按照甘财社〔2024〕41号文件精神,我院补助尘肺病防治专项资金7.1万元,用于医务人员培训、矽肺、尘肺病人的健康体检、定期检查、治疗及随访工作,有效地控制和预防了此类人群病情的发展及有效治疗。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3.中医药专项资金。为发展中医药优势特色,省卫生厅拨入中医药专项资金220万元,用于成立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通过项目资金我院新成立中医儿科及中医药能力达标项目建设,通过购置设备、人员培训,有力提升了我院中医药儿科及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4.传染病预警检测系统:通过传染病预警软件及硬件购置,使我院传染病报告与全国联网,及时准确的对传染病进行检测、检查及上报工作。
5.永昌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通过一般债券项目,财政拨款100万元,用于支付我院整体迁建项目主体工程款,资金专款专用,支付合格。
6.永昌县中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项目: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病房改造、中医药文化建设、设备购置,打造特色专科,提升中医院服务能力。
二、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我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永昌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基本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传染病预警检测系统、永昌县中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永昌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补助资金自评情况:全年预算数为7.1万元,执行数为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按照服务人口及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享受药品零差率补助,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用于人员培训、设备购置及中医药能力建设、中医适宜技术的基层培训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和带量议价采购制度,加大对全县基层单位制度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力度。
3.公共卫生经费(尘肺病防治)。全年预算数为8.17万元,执行数为8.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通过医务人员专项培训、对全县矽肺、尘肺病人的健康体检、定期检查、治疗及随访工作,有效地控制和预防了此类人群病情的发展及有效治疗。对项目资金使用及时率、合格率达100%。
4.中医药专项资金。为发展中医药优势特色,甘肃省卫生厅拨入中医药专项资金220万万元,用于成立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通过项目资金我院新成立中医儿科及中医药能力达标项目建设,通过购置设备、人员培训及信息化建设,有力提升了我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及儿科建设服务能力,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项目年初预算数为220万元,执行数220万元,执行率100%,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资金使用及时率、合格率达100%,成本控制100%。
5.传染病预警检测系统:通过传染病预警软件及硬件购置,使我院传染病报告与全国联网,及时准确的对传染病进行检测、检查及上报工作,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执行率100%,项目自评得分96分,资金使用率100%,成本控制率100%。
6.永昌县中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项目: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病房改造、中医药文化建设、设备购置,打造特色专科,提升中医院服务能力。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600万元,执行1321.11万元,执行率82.57%,部分资金结转下年,资金使用率82.57%,成本控制率100%,项目自评得分95.52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切实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预算一次核定、资金总量控制,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切实提高了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探索资金管理创新模式,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