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河西堡镇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区域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辖区内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精神文明等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做好拥军优属及双拥创建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镇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指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络工作。

3、制定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和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确定工业园区发展目标、规划建设等重大问题;编制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负责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负责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永昌县人民政府赋权,负责工业园区部分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监督管理责任;根据赋权,在工业园区内行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监督管理职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的土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对入驻企业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实施;负责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综合管理,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职能;负责本乡镇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6、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社、民政、残联、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负责扶贫救济、老年人服务等社会福利工作;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7、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全面加强平安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指导和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辖区单位参与村级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9、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10、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河西堡镇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河西堡镇设下列科级事业单位: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其他机构的设置:河西堡镇人民武装部、河西堡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河西堡镇财政所、河西堡镇纪委、河西堡镇司法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897.7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67.20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9740.91万元,下降率为57.71%,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项目已完工,减少资金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189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97.7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189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0.13万元,占7.37%;项目支出29547.62万元,占92.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897.7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167.20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由于工作原因部分人员调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6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24.68万元,增长53.4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公用经费和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6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5.31万元,占6.81%;公共安全支出36.28万元,占0.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16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57万元,占2.03%;卫生健康支出165.80万元,占0.67%;节能环保支出839.58万元,占3.39%;城乡社区支出9069.15万元,占36.63%;农林水支出684.60万元,占2.7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0.05万元,占1.13%;住房保障支出613.84万元,占2.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69.54万元,占43.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9.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6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0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68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调出部分人员。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86万元,支出决算为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1.49万元,支出决算为50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25.10万元,支出决算为906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8.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0.84万元,支出决算为68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项目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92万元,支出决算为61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0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0.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3.22万元,下降35.7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调出部分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9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8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基数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136.86万元,本年支出7136.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功能分类2121401)1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支出功能分类2290402)700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功能分类2296002)安排的支出36.86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产生此项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项目,未产生此项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进行公务车购置,未产生此项费用。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进行公务车购置,未产生此项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产生此项费用。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未产生此项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8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基数调整。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19.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03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99.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1.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6.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卫与绿化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42个,涉及资金2241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堡工业园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北京路两侧小区外供水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等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136.8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堡工业园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优,财政性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上较为规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河西堡镇计划单列分成资金、2024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北京路两侧小区外供水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金昌铁路综合性货场项目连接线道路工程A段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等14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河西堡镇计划单列分成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45万元,执行数为3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镇区、园区经济健康稳定运行,民生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024年河西堡镇计划单列分成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2.“2024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30万元,执行数为9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结合安全风险防控指标体系和安全分析模型,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的主动感知及预警预测预防,实现园区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提高园区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2024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3.“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北京路两侧小区外供水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执行数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改善河西堡镇北京路两侧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率,使北京路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北京路两侧小区外供水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4.“金昌铁路综合性货场项目连接线道路工程A段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金昌铁路综合性货场项目连接线道路工程A段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建设。金昌铁路综合性货场项目连接线道路工程A段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详见附件2)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在今年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的村级办公经费、社区办公经费项目等14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镇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资金计划执行,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有效控制了成本,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未发现问题。项目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详见附件3)。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度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xlsx

附件3:2024年度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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