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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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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永昌县审计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审计工作的组成部门,职能主要包括负责全县审计工作;拟定全县有关审计实施办法、意见,制定和落实全县审计工作指南、制度;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审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决算等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议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中的应用;组织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项目。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永昌县审计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永昌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永昌县固定资产投资核算中心2个事业单位,7个股室,主要是以下职能股室:
1.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
2.法规股;
3.经济责任审计股;
4.财政和企业审计股;
5.基本建设审计股(农业和资源环境审计股);
6.党政和社会保障审计股;
7.重大政策执行审计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内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永昌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1个股级事业单位永昌县固定资产投资核算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02.2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402.2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2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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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402.2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402.2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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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402.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402.2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5.6万元,增长9.7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1名,调入公务员1名,基本工资调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提标等。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4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4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购买服务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0个0。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审计事务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为298.1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0.4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购买服务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18.47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5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1名,调入公务员1名,缴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0.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1名,调入公务员1名,缴费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为16.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73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预算数据更精准。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数为6.0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预算数据更精准。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28.2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0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1名,调入公务员1名,缴费支出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4.3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70.58万元,下降67.27%,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购买服务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12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9.5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8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2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2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2024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加强项目管理,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0个。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5.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6.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0.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