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处置;负责组织开展传染病综合监测、传播因素监测、监测资料分析、预测预报和提供流行病学调查、免费治疗管理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负责全县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二)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预防接种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

(三)依法承担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规范和整顿工作;负责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负责依法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全县母婴保健机构工作进行监督;负责依法对全县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进行放射卫生监督。

(四)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组织实施全县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免疫规划工作方案,制定和上报免疫规划疫苗需求计划和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计划,负责疫苗接收、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

(五)完成国家、省、市、县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调查处置和报告工作。

(六)开展常见病、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开展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执法相关检验检测;负责开展全县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

(七)依法负责对全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对全县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九)负责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

(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永昌县卫健局(永昌县疾控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计传股、公卫股、慢病股、检验室、监督股等科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76.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1.18万元,增长82.38%,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增加后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7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6.7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7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63万元,占61.50%;项目支出376.07万元,占38.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76.7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41.18万元,增长82.38%。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增加后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18万元,增长82.38%。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增加后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占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5万元,占11.52%;卫生健康支出824.02万元,占84.37%;住房保障支出38.13万元,占3.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1.59万元,支出决算为97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6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增加后,人员社保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1.14万元,支出决算为82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增加后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95万元,支出决算为3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增加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90万元,增长41.41%,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8万元,增长120.82%,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电费、水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6.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0个,涉及资金4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3万元,执行数为7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包虫病项目补助;二是完成艾滋病防控任务;三是完成精神障碍管理补助等工作。

2.“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7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8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37.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培训、宣传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完成县医院职业病防治项目经费未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支付永昌县人民医院职业病防治资金的支付。

3.“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培训、宣传工作。

4.“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万元,执行数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培训、宣传工作。

5.“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传染病防治视频会商系统的购置、网络连接等工作。

6.“2024年预防性体检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024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

7.“行政事业单位运行困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监督所运行困难费用支付。

8.“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包虫病、艾滋病、地方病、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

9.“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28万元,执行数为31.95万元,完成预算的58.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肺结核、包虫病、布鲁氏菌病、重点实验室监测等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完成原因支付县人民医院学生常见病、职业病防治、麻风病防控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支付永昌县人民医院职业病防治资金的支付。

10.“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4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16万元,执行数为133.67万元,完成预算的7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慢性病综合干预、肺结核、包虫病、布鲁氏菌病、重点实验室监测等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完成县人民医院包虫病、艾滋病等经费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支付永昌县人民医院包虫病、艾滋病等经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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