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永昌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永昌县卫生健康系统共有医疗卫生单位17个,分别是:

1、永昌县卫生健康局

2、永昌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永昌县人民医院

5、永昌县中医院

6、永昌县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永昌县河西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永昌县新城子镇卫生院

9、永昌县红山窑镇卫生院

10、永昌县焦家庄镇卫生院

11、永昌县六坝镇卫生院

12、永昌县南坝乡卫生院

13、永昌县城关镇卫生院

14、永昌县东寨镇卫生院

15、永昌县河西堡镇卫生院

16、永昌县水源镇卫生院

17、永昌县朱王堡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462.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19.26万元,下降12.49%,主要原因是县医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415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30.32万元,占46.64%;事业收入18228.73万元,占53.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388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6.05万元,占76.18%;项目支出8070.87万元,占23.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93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195.48万元,下降20.85%。主要原因是县医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0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5.99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09.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5.52万元,占17.70%;卫生健康支出11793.15万元,占80.72%;城乡社区支出7.86万元,占0.05%;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207.64万元,占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03.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1.41万元,支出决算为258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40.6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9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办公费及水电费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作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0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94.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5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72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缴费、死亡抚恤金。

公用经费14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62万元,增长75.50%,主要原因是各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减少,医院公用经费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21.15万元,本年支出1321.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支出项目为永昌县中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具体支出为信息化建设707万元,中医文化建设60万元,病房改造90万元,设备购置728.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3万元,增长27.24%,主要原因是机关单位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医药项目经费支出人员进修费1.95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4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9.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39%。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救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4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357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项目:全年精准完成应受益户的统计审核工作,按时全额完成全县各类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提高了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了计划生育扶助政策有效实施,切实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二是2024年育儿补贴(二孩、三孩)项目:全年为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的本县户籍夫妻(含夫妻一方为本县户籍),且该子女落户在本县,从孩子出生当月起计发至满36个月止,按照二孩每月200元、三孩每月3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共计为468人予以补贴,提高了生育家庭的生活水平。三是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按照服务人口及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的村卫生室,根据实际诊疗人次数和考核分数,发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金额,对未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扣除相应补助,并上报卫生健康局。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四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国家基本卫生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钱随事走的原则,按考核的数量和质量拨付相应经费。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实行“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和“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先进行工作数量认定,再进行工作质量考核,二者结合分配补助资金由财政全额补助。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五是中医药专项补助资金:各医疗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对中医科进行了改造、扩建、分隔和装饰,从而优化了诊疗环境,并购置更新中医诊疗设备,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六是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及乡村医生养老金:乡村医生省级定额补助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离岗乡村医生工龄补助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离岗乡村医生的养老补助。离岗及在岗乡村医生养老金,保障了乡村医生的个人利益及幸福感,提升了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推进了村卫生室卫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七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资金:该项目资金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及公用经费的开支,此项目资金节约了卫生院开支成本,推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主要问题及原因:乡镇卫生院专业岗位人员不足,且缺乏有效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制约服务能力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设备更新和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提升服务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6.56万元,执行数为406.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生活和养老等问题,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二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补助对象信息摸排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村级信息统计人员的培训。

2.“2023年育儿补贴(二孩、三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7万元,执行数为6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遵照省、市优化生育政策部署,以《永昌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为指引,扎实推进二孩、三孩育儿补贴政策落地实施。全年实现补贴政策知晓率全域覆盖、符合条件对象精准识别、资金足额按时发放的核心目标,配套托育服务体系同步推进,政策执行成效显著,有效减轻了家庭养育负担,为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补助对象信息摸排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村级信息统计人员培训,提升对象信息摸排及时性,进一步提高补贴精准度;二是优化申领流程,探索更便捷的申报渠道,持续提升家庭政策获得感。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34.14万元,执行数为1634.14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到位率:项目资金按照计划及时到位,到位率为100%;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得到有效利用,使用率较高,且未出现浪费现象。二是项目进度:项目按照计划进度顺利推进,未出现延期情况;项目质量:项目实施质量较高,各项任务均按照标准完成;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居民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居民对项目满意度较高,达到了90%以上;健康改善情况:项目对居民的健康状况有所改善,如慢性病管理率、疫苗接种率等指标均有提升;社会效益:项目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促进健康和谐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执行机构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未能及时整改;二是部分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仍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与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举办健康讲座、义诊咨询等活动,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二是强化监督与考核:建立健全监督和考核机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医院公共卫生经费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改进。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宣传与教育、监督与考核以及优化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措施,可以进一步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效果,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卫生服务。

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81元,执行数为218.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本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省级推荐标准;二是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形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达到全覆盖。紧紧围绕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中医适宜技术等培训内容,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相补充的方式,组织乡村医生院内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村医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和新冠感染患者识别诊疗能力。存在问题: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卫生室服务对象相应减少;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二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乡村级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5.中医药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1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旗舰中医馆的建设,中医诊疗服务水平较稳步提升,优化了中医科诊疗环境,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认可度提高,中医药人才技术水平、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获得感提高。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管理要求执行,杜绝截留、滞留、挪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6.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及乡村医生养老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1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15万元,执行数为11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和离岗乡村医生的养老补助;保障了乡村医生的个人利益及幸福感,提升了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推进了村卫生室卫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34万元,执行数为216.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资金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及公用经费的开支,此项目资金节约了卫生院开支成本,推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主要问题及原因:乡镇卫生院专业岗位人员不足,且缺乏有效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制约服务能力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设备更新和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提升服务水平。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切实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预算一次核定、资金总量控制,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所有收支情况,切实提高了对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极大地调动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探索资金管理创新模式,强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完善了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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