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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财务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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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辖区内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国家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基层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做好拥军优属及双拥创建工作;做好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指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络工作。
(三)制定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负责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负责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综合管理,统筹落实辖区内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职能;负责本乡镇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五)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社民政、残联、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负责扶贫救济、老年人服务等社会福利工作;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负责辖区内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全面加强平安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七)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及辖区内单位参与村级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本乡镇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加强对除公安派出所外,其他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对其负责人任免提出意见。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负责对辖区内执法事项的统筹协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朱王堡镇人民政府是永昌县人民政府的下一级国家基层政权机关、一级预算单位,设下列4个股级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设下列4个科级事业单位: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副科级建制;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科级建制;综合执法队,正科级建制。其他5个机构:朱王堡镇人民武装部、朱王堡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朱王堡镇财政所、镇纪委、朱王堡镇司法所。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559.3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559.3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9.3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559.3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002.21万元, 占64.27%; 项目支出557.14万元,占35.73%; 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559.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8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万元、农林水支出57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002.2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74万元,增长0.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4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育保险缴费、大额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支出16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57.1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7.56万元,增长18.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上级专项补助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项目。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2个。
保障运转经费17个,主要是村组干部工作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护基金及公益性岗位补贴、消防经费、项目前期费等。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前期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8.8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础绩效奖不计入医保基数核算。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经费。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动。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动。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动。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会议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04.09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09.19万元,下降34.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工资由人社局发放,乡镇不再预算;本年度村级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再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31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3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1034.5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价值259.93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96.12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9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永昌县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1、项目概况:梅南村四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场地平整4535㎡,挖一般土方850m³,拆除原有破损地坪265.5㎡,土方弃置500m³,新建道路硬化及地坪450㎡,新建透水砖铺装1938㎡,新建甲型道牙283m;梅南村十社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场地平整5888㎡,挖一般土方1500m³,拆除原有破损地坪137.6㎡,外运土方49.93m³新建道路硬化及地坪1965㎡,新建透水砖铺装1213.5㎡,新建植草砖314.4㎡,新建道牙37m,新建砖墙1.18m³。
2、立项依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4〕84号)
3、实施主体:永昌县朱王堡镇人民政府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12月底前完成100%
6、年度预算安排:92.56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促进乡村振兴。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4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4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58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8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75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75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在2025年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并及时随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4个,压减率19.05%。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4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9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单位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等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反映除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反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服务中心机构运行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反映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用于村党支部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的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38、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采暖补贴等。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0、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1、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2、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3、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4、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45、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优秀公务员的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