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的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初审、上报并组织实施园区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建设项目;

3.负责园区的整体开发、建设和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养科技人才,进行新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为园区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提供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对农业产业调整起到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4.负责制定园区的土地利用、流转方案,统筹安排园区的产业发展、土地流转、建设用地置换等工作;

5.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吸引企业、项目和资金入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入园企业和项目在立项、规划评审、报建以及办理工商、税务、土地、环保、公安、消防、劳动用工等事务方面提供服务;

6.为园区内企业发展提供指导、服务、监督和相关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组织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7.在权限范围内,对园区建设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园区党群、人事、劳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园区的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协调园区各企业和乡镇的关系;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属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管委会办公室。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总预算102.0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02.0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02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02.0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72.02万元,占70.59%;项目支出30万元,占29.41%;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02.0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61万元,农林水支出8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72.0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71万元,减少0.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工资由人社局预算,本单位不再预算劳务费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支出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运转经费保障项目1个,主要是清河农业园区创新试点中心管理运行经费。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5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社保基数核增。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医保基数核增。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5.3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0.8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5.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公积金基数核增。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27万元,下降17.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工资由人社局预算,本单位运行经费中不再预算。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16.34万元,办公用房48.6平方米,借用永昌县喇叭泉林场办公用房,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其他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25年清河园区创新试点中心管理运行经费

1、项目概况: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创新试验中心管理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永昌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永政纪字〔2013〕56号)

3、实施主体:永昌县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2025年底完成进度100%。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保障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创新试验中心正常管理运行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2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并随决算及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减少单位预算项目1个,压减率5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11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2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社会保险费。

36.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64.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5.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6.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67.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6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永昌县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永昌县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永昌县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永昌县清河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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